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万元
招标公司长丰县档案馆
招标联系人陈明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长丰县三馆一楼档案库房和多功能调阅中心改建设计项目

(二)项目地点:长丰县三馆一楼

(三)项目单位:长丰县档案馆

(四)预算金额:18万元。

为便于投标人综合报价,投标人可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8:30-11:30。逾期未到,视为放弃现场踏勘;投标人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五)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天完成。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资质条件:

1.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 具有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国家综合档案馆或国家二级档案馆建筑设计经验。

(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

将长丰县三馆一楼会议中心(1091㎡)改造成现代化的智慧档案库房,将三馆一楼西侧停车库483㎡和会议室(门牌号123-125)94㎡、休息室(门牌号131-133)84㎡改建为集民生档案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文件管理、馆藏资料中心、特藏室、音视频档案抢救性数字修复区和业务培训实操室等多功能服务中心等项目全过程设计,包含上述建设内容的项目建议书、项目鉴定书编制等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具体工程量按实计。做好施工期间、竣工验收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二)项目要求

1.在规定时间内按照JGJ 25-2010《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建标103—2008《档案馆建设标准》、DA/T 76-2019《绿色档案馆建筑评价标准》、DA/T 45-2021《档案馆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数字档案馆建设指南》、DA/T 87-2021《档案馆空调系统设计规范》、DAT 91-2022《档案馆照明系统设计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现行设计规范及档案行业标准,完成施工图设计(包含项目总平面图、断面图、大样图)等工作,并在后期实施过程中提供后期服务。

2.服务要求:设计合理,充分考虑与周边环境相衔接,兼顾实用性和经济性;符合规范及验收标准的相关要求,满足当地政府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3.环境保护和节能设计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国家有关节能降耗的规定,工程设计过程中的主要设备材料优先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制造的结构合理、效率高、能节能降耗的设备或材料。

(三)成果要求

成果资料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必须签署齐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完整齐全。电子文件中文字为doc格式,电子文件1套,纸质文件4套。

四、补充评审条款

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档案馆建筑设计案例。

五、评定办法

本单位组织评审小组,采取有效最低价中标,若出现最低价相同时,以“四、补充评审条款”,案例数多者优先。

六、费用结算

按照施工图经审查通过并提交全部成果后支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合同价的20%。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相关要求

(一)需提交的文件和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

3.企业资质证书;

4.相关业绩(地市级及以上国家综合档案馆或国家二级档案馆建筑设计案例、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档案馆建筑设计案例);

(二)材料报审:投标单位在2024年5月30日17:00前,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式两份。密封外盖骑缝章,并且在信封封面注明“长丰县三馆一楼档案库房和多功能调阅中心改建设计”,递送到长丰县档案馆保护管理科。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

(三)不允许转包中标项目,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

(四)具体要求由协议双方进一步协商细化,供应商应最大限度满足采购方的要求。

八、报价要求

本项目在规定预算内按总额进行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九、联系方式

单位:长丰县档案馆

地址: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路三馆4楼档案馆

联系人:陈明艺

电话:0551-66660903



附件:
响应文件参考格式.docx




长丰县档案馆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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