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项目名称:合肥凤凰文化广场与轨道交通5号线望湖城西站(原祁门路站)D号出入口连接通道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4AFBGZ00725
原公告日期:2024-04-09
合肥凤凰文化广场与轨道交通5号线望湖城西站(原祁门路站)D号出入口连接通道项目补疑1
项目编号:2024AFBGZ00725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补充答疑如下: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补充完善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如下:
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
说明:本数据表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中适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信息和数据的归纳与提示,是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
序号 |
条目号 |
信息或数据 |
1 |
2.5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时间: 开工后 3 个月内 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金额:施工合同额的 8%(不含暂列金) 工程款支付担保可采用的其他形式: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担保或银 行保函 |
2 |
3.2.1 |
项目经理 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承包人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驻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2天,每天在岗工作时间不得少于 8 小时。 |
3 |
3.7 |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保证金:提供 。 承包人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履约保证金提交期限的要求:签订合同前。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承包人无违约情况下,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且有效期期满后由承包人提出书面退还申请,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 7日内(最迟不得超过项目竣工验收通过后 28 天)退还 。 |
4 |
5.1.1 |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合格 。 关于建造要求: (1)绿色建筑等级要求: / ; (2)智慧工地管理要求: / ; (3)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 / ; (4)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要求: / ; (5) / 。 |
5 |
7.5.2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若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延误,每延误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违约金上限为竣工结算价的5%,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 |
6 |
7.9.2 |
提前竣工的奖励: / 。 |
7 |
11.1 |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以政府主管部门发布的政策强制性调整文件为准,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期间发生的市场价格波动不予调整。 |
8 |
12.1 |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1)工程量按实计,固定单价合同,材料价格及人工费用均不调整;(2)政府政策强制性调整文件、不可抗力原因之外的施工期间各类风险,承包人投标时已充分考虑风险范围并计算风险费用计入投标报价;(3)措施项目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该将措施项目费考虑在内,费用标准自定,以包干形式计入,无论在投标报价中是否单独列出均由承包人承担,结算时与分部分项工程量变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无关,不再调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工程量按竣工时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结算。 (2)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3)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参照投标报价中类似项目单价(其中人工、材料、机械台班耗用量、让利幅度同投标报价类似项目)。如果原投标报价中没有对应项目的材料,材料价格由发包人按照内部管理程序确定单价给承包人办理核价手续。 (4)投标报价中没有综合单价的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新增综合单价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8安徽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安徽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18安徽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安徽市政工程计价定额》等相关定额等计价规范重新进行综合单价组价,并按投标优惠比率同比例下浮,确定新的综合单价。材料价格按投标报价计算,如果原投标报价中没有对应项目的材料,材料价格由发包人按照内部管理程序确定单价给承包人办理核价手续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其他价格方式: / 。 |
9 |
12.2.1 |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按合同净价的10%支付预付款(合同净价=中标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甲供及暂估价材料设备款)。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的60%与预付款一并支付给承包人,剩余的40%随进度款按比例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考评费与奖励费在结算时依据政府主管部门出示的考评单所示费率计取后支付给承包人。 预付款支付期限:合同签订后,承包人主要施工设备进场组装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且承包人已提供预付款担保的银行保函。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每次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时按比例扣回,当付至合同净价的80%时,扣回全部工程预付款。 |
10 |
12.2.2 |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以银行保函(必须为中国银行业协会最近发布的中国银行业100强榜单中的前十名银行之一或其他发包人认可的银行开具的保函)的形式提供预付款担保,同时作为项目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保函有限期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
11 |
12.4.1 |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每月按承包人上月完成的经发包人确认的合格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支付进度款时同比例扣回工程预付款和甲供及暂估价材料设备款;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格工程量价款的80%(本次付款需扣回甲供、暂列金及暂估价材料设备款,预付款全部扣回);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留审定价3%作为保修金,质保期满后返还。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提交合法且符合税务规定的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逾期提供的,付款时间顺延,发包人无须承担任何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在支付上述各项工程进度款的同时,按合同约定扣除其他由发包人代付的费用 。所有工程付款必须经监理人、跟踪审计人员审核,经发包人授权代表确认后方可予以支付。发包人有权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对承包人的罚款。 备注:如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等额余款,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招标人应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 100%。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有效期至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担保期限,见索即付)。 |
12 |
15.2.1 |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国家规定高于该期限的以国家规定为准)。 |
13 |
15.3.1 |
质量保证金可采用以下任意一种方式: (1)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出具银行保函、工程质量保险等担保方式,担保/保证金额为:工程结算审定总价的3% ; (2) 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 |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修改为: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已提供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保证保险或担保公司担保或银行保函。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江苏凤凰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新)湖南路1号B座
邮 编:210000
联系人:韩成亮
电 话:025-518832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建信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西康路7号16楼
邮 编:210000
联系人:封工
电 话:15850595426
2024年 04月23日
0天0小时49分35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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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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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4-04-240天0小时49分
补疑1(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