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智慧航道工程建设监理项目ZHHD-CZ-JL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智慧航道工程建设监理项目ZHHD-CZ-JL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智慧航道工程已由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航道局、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以《省交通运输厅航道局关于同意锡溧漕河常州段航道整治工程预提信息化工程费用的批复》(交航工〔2017〕59号)、《省水利厅关于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前黄枢纽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水建[2016]36号)、《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丹金溧漕河溧阳段航道整治工程预留费用的批复》(交港航工[2021]31号)、《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下达2023年全省航道养护重点任务的通知》(交港航养[2023]20号)、《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苏南运河常州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预留费用的批复》(交港航工[2021]37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芜申线溧阳城区段航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0〕882号)《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申请芜申线高溧段(下坝船闸—南渡段)航道整治工程(常州段)预留费用的批复》(交港航工〔2022〕38号)《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芜申线高溧段(南渡—溧阳改线段)航道整治工程预留费用的批复》(交港航工〔202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工程预留费用及养护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
2.1.2建设概况:本次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智慧航道工程(一期)建设范围主要包括锡溧漕河(21.2公里)、丹金溧漕河(47.1公里)、京杭运河常州段(48.9公里);智慧航道工程(二期)建设主要针对芜申运河常州46.9公里航段。本次智慧航道建设重点以《江苏省智慧航运发展研究》提出的“一张网、一朵云、一平台、N应用”的智慧航运建设总体架构为指导,以《江苏省智慧航道建设技术指南》、《江苏省智慧航道外场感知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常州市“智慧港航”总体建设方案》为依据,结合常州市三级航道网管理需求,开展以下建设工作:
1、锡溧漕河智慧航道建设:包含锡溧漕河航道外场感知、前黄智慧船闸、武进港航运行中心、智慧航道管理微服务体系建设等。建设资金来源为《省交通运输厅航道局关于同意锡溧漕河常州段航道整治工程预提信息化工程费用的批复》中信息化工程费用540万元,《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前黄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中信息化费用300万元。
2、丹金溧漕河智慧航道建设:包含丹金溧漕河航道外场感知设施。丹金溧漕河溧阳段建设资金来源为《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丹金溧漕河溧阳段航道整治工程预留费用的批复》中信息化工程费用151.5万元;丹金溧漕河金坛段建设资金来源为《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下达2023年全省航道养护重点任务的通知》中丹金溧漕河金坛段外场感知建设工程费用260万元。
3、京杭运河常州段运调体系建设:包含配套市港航运行中心运调系统的软硬件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苏南运河常州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预留费用的批复》信息化工程费用1870.65万元。
4、芜申运河常州段智慧航道建设:芜申运河常州段智慧航道建设:包含外场感知体系建设、应用体系建设、决策体系建设、支撑体系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芜申线溧阳城区段航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信息化工程费用715.50万元、《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申请芜申线高溧段(下坝船闸—南渡段)航道整治工程(常州段)预留费用的批复》通信导助航工程费用273.95万元、《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芜申线高溧段(南渡—溧阳改线段)航道整治工程预留费用的批复》通信导助航工程费用275.49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详见“投标人须知”
2.1.4工期要求:
工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约为300日历天(含磨合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维护期3年。
2.1.5其他:/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1个标段,ZHHD-CZ-JL。
2.3招标范围
上述工程概况范围内的施工及相关临时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施工与保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费用和进度等实施监督管理、咨询服务以及缺陷责任期、维护期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3.2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或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3.3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最新的从业单位(监理)信用等级为准)
3.4 2020年1月 1日(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60万元水运机电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或公路机电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以投标报表“表 5”信息为准)
3.5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2020年1月1日(时间以投标报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60万元水运机电工程或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职),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业绩以投标报表表4为准,证书以投标报表表3为准);
3.6拟投入的项目总监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从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推三个月(含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若拟投入的项目总监有为未进入社会统筹社保的事业编制等情况,或为投标人返聘的已退休人员,不需缴纳上述社保证明材料,但在投标文件中需附其事业编制(或其他未进入社会统筹社保的编制)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为返聘的已退休人员,需附劳动合同复印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丽华北路2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519-89607729
招标代理: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钟楼区西林街道西林村委大冯家村56号
联 系 人:苏工
电 话:0519-83380008
E-mail:jsdzcz@163.com
8. 其他
8.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2〕1017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单位从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为加密格式文件,需放置专属制作工具才能正常打开,支付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后可以享受制作工具服务)。
8.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3 本项目开标时间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即2023年12月5日14:00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
投标人应保证网上预约时留的手机号码能联系上,如若投标人自接到解密通知起半小时内未解密文件,视为撤销投标文件。
8.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5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
8.6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8.7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智慧航道工程已由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航道局、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以《省交通运输厅航道局关于同意锡溧漕河常州段航道整治工程预提信息化工程费用的批复》(交航工〔2017〕59号)、《省水利厅关于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前黄枢纽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水建[2016]36号)、《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丹金溧漕河溧阳段航道整治工程预留费用的批复》(交港航工[2021]31号)、《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下达2023年全省航道养护重点任务的通知》(交港航养[2023]20号)、《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苏南运河常州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预留费用的批复》(交港航工[2021]37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芜申线溧阳城区段航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苏发改基础发〔2020〕882号)《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申请芜申线高溧段(下坝船闸—南渡段)航道整治工程(常州段)预留费用的批复》(交港航工〔2022〕38号)《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芜申线高溧段(南渡—溧阳改线段)航道整治工程预留费用的批复》(交港航工〔202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工程预留费用及养护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
2.1.2建设概况:本次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智慧航道工程(一期)建设范围主要包括锡溧漕河(21.2公里)、丹金溧漕河(47.1公里)、京杭运河常州段(48.9公里);智慧航道工程(二期)建设主要针对芜申运河常州46.9公里航段。本次智慧航道建设重点以《江苏省智慧航运发展研究》提出的“一张网、一朵云、一平台、N应用”的智慧航运建设总体架构为指导,以《江苏省智慧航道建设技术指南》、《江苏省智慧航道外场感知设施建设技术指南(试行)》、《常州市“智慧港航”总体建设方案》为依据,结合常州市三级航道网管理需求,开展以下建设工作:
1、锡溧漕河智慧航道建设:包含锡溧漕河航道外场感知、前黄智慧船闸、武进港航运行中心、智慧航道管理微服务体系建设等。建设资金来源为《省交通运输厅航道局关于同意锡溧漕河常州段航道整治工程预提信息化工程费用的批复》中信息化工程费用540万元,《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前黄水利枢纽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中信息化费用300万元。
2、丹金溧漕河智慧航道建设:包含丹金溧漕河航道外场感知设施。丹金溧漕河溧阳段建设资金来源为《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丹金溧漕河溧阳段航道整治工程预留费用的批复》中信息化工程费用151.5万元;丹金溧漕河金坛段建设资金来源为《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下达2023年全省航道养护重点任务的通知》中丹金溧漕河金坛段外场感知建设工程费用260万元。
3、京杭运河常州段运调体系建设:包含配套市港航运行中心运调系统的软硬件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苏南运河常州段三级航道整治工程预留费用的批复》信息化工程费用1870.65万元。
4、芜申运河常州段智慧航道建设:芜申运河常州段智慧航道建设:包含外场感知体系建设、应用体系建设、决策体系建设、支撑体系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芜申线溧阳城区段航道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信息化工程费用715.50万元、《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申请芜申线高溧段(下坝船闸—南渡段)航道整治工程(常州段)预留费用的批复》通信导助航工程费用273.95万元、《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芜申线高溧段(南渡—溧阳改线段)航道整治工程预留费用的批复》通信导助航工程费用275.49万元。
2.1.3合同估算价:详见“投标人须知”
2.1.4工期要求:
工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约为300日历天(含磨合期18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维护期3年。
2.1.5其他:/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1个标段,ZHHD-CZ-JL。
2.3招标范围
上述工程概况范围内的施工及相关临时工程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其它工程施工与保修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费用和进度等实施监督管理、咨询服务以及缺陷责任期、维护期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3.2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运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或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以投标报表“表 1”信息为准)
3.3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最新的从业单位(监理)信用等级为准)
3.4 2020年1月 1日(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60万元水运机电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或公路机电工程的施工监理项目(以投标报表“表 5”信息为准)
3.5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或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2020年1月1日(时间以投标报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60万元水运机电工程或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职),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业绩以投标报表表4为准,证书以投标报表表3为准);
3.6拟投入的项目总监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从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推三个月(含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若拟投入的项目总监有为未进入社会统筹社保的事业编制等情况,或为投标人返聘的已退休人员,不需缴纳上述社保证明材料,但在投标文件中需附其事业编制(或其他未进入社会统筹社保的编制)证明材料复印件(若为返聘的已退休人员,需附劳动合同复印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州市三级航道网整治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 址:常州市天宁区丽华北路2号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0519-89607729
招标代理: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钟楼区西林街道西林村委大冯家村56号
联 系 人:苏工
电 话:0519-83380008
E-mail:jsdzcz@163.com
8. 其他
8.1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苏发改法规发〔2022〕1017号),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投标单位从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为加密格式文件,需放置专属制作工具才能正常打开,支付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费用后可以享受制作工具服务)。
8.2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预约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21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的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新系统交易中心地址)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申请预约,并按上述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获取。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
(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4)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5)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
(6)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业绩。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
(7)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8.3 本项目开标时间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即2023年12月5日14:00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无法准时开标,招标人将延后开标时间,并通知投标人。
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
投标人应保证网上预约时留的手机号码能联系上,如若投标人自接到解密通知起半小时内未解密文件,视为撤销投标文件。
8.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5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凡涉及需要签字的地方全部修改为“签字或签章”。
8.6 招标文件中凡涉及“复印件”、“原件”的地方全部修改为“原件的扫描件”。
8.7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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