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陕建一建-七公司-温州市鹿城广场四期地块建设项目对接方木工程任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陕建一建-七公司-温州市鹿城广场四期地块建设项目-对接方木工程任务
报名截止时间: | 联系人: | 崔旭 | 联系电话: | 15353528819 | |
联系邮箱: | |||||
招标所属地区: | 中国-浙江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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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温州市鹿城广场四期地块建设项目
2、工程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江滨路及车站大道西北角
3、结构类型: 钢结构及核心筒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
4、层数及建筑面积: 地下三层局部四层,地上79层,约261948㎡
招标范围内容及承包方式:
1、招标范围:对接方木、模板
2、具体招标工作内容:对接方木(要求对接完成的方木(3米长),对接口≤1个/根),对接模板(要求对接完成的模板合理且满足现场要求大小),文明施工、施工现场卫生保洁、垃圾清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等。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包进度、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检测试验、包工完场清等。甲方仅提供方木、模板、操作场地及堆放场地。
4、拟采用品牌及质量要求:合格。
结算方式及付款:
1、结算方式: 以实际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由工长填写《工程分包任务书结算单》,预算员负责工程量的审核,质量员负责工程质量评定,安全员负责施工过程中安全最终考评审核,材料员负责材料盈亏管理审核,以上人员审核完成后,由项目经理确认后报公司经理审定,送公司相关部门作为最终结算依据;任何无公司经理签字的经济文件均不具备任何效力。
2、付款:
按月进度付款,建设单位工程款到位后,次月支付已结算且完成甲方财务挂账总金额的70%;全部工作内容完成验收合格后,付至已结算且完成甲方财务挂账总金额的85%;待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结算且完成甲方财务挂账总金额的95%;剩余5%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无息付清剩余质保金。(甲方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商业承兑、陕建筑信等融资供应链方式进行支付,如采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陕建筑信等融资供应链方式支付时,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已包含在单价内。)
材料管理要求:
1、施工中所需的所有材料由乙方按定额用量根据工程进度供应,必须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2、甲方、乙方必须确保购置(租赁)的各类安全物资、劳动保护用品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3、其他约定事宜除方木、模板以外所有材料均为乙方供。
序号 | 分项工作内容 | 单位 | 暂估 工程量 | 不含税综合单价 | 税率 (%) | 备注 (进场尺寸) |
1 | 对接方木 | m3 | 300 | 50*70*3000mm | ||
2 | 对接模板 | m3 | 100 | 915*1830*14mm;1220*2440*14m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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