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射频集成电路产业化新建中试厂房、厂房1、厂房2、化学品库、门卫
金额
70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9/08/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jn181380
预算金额7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斌025-8479540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苏射频集成电路产业化新建中试厂房、厂房1、厂房2、化学品库、门卫

摘要:本公告受南京国博电子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19-08-19,公告主要内容为:江苏南京射频集成电路产业化新建中试厂房、厂房1、厂房2、化学品库、门卫...,所属区域:江苏-南京,所属行业分类:集成电路,招标代理: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南京国博电子有限公司,招标编号:AJN18138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射频集成电路产业化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AJN181380 项目名称 射频集成电路产业化
标段编号 AJN181380-02SG 标段名称 新建中试厂房、厂房1、厂房2、化学品库、门卫1、门卫2及门卫3工程施工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19年8月16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9年8月23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施工
公告信息
编号: AJN181380-02SG
1. 招标条件
南京国博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射频集成电路产业化新建中试厂房、厂房1、厂房2、化学品库、门卫1、门卫2及门卫3工程施工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经管委备[2018]4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2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新建中试厂房、厂房1、厂房2、化学品库、门卫1、门卫2及门卫3工程施工
2.2 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 60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700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工业厂房土建及水电安装;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其他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总建筑面积约15536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8600平方米,地下室约46769平方米。拟建中试厂房建筑面积约48531.58平方米,厂房1建筑面积约31363.19平方米,厂房2建筑面积约27409.6平方米,化学品库建筑面积约723.16平方米,门卫1建筑面积约261.6平方米,门卫2建筑面积约261.6平方米,门卫3建筑面积约50.96平方米;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室外工程(包括园区道路、室外管网)。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155369 m2;建筑物层数:8 层;建筑物跨度:9.6 m;土石方量:90000 m3;建筑面积:46769 m2;根数:2248 根;桩形:钻孔灌注桩 ;桩长:20 m;建筑面积:46769 m2;基坑深度:6.1 m;装饰工程面积:77900 m2;空调制冷量:7200 冷吨;幕墙面积:30000 m2;幕墙高度:34.9 m;园林绿化面积:12879 m2;造价:386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自2014年8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数据如不一致,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5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会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8月16日16时24分到 2019年8月23日16时24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资格预审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3、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近半年(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 资格预审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申请人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4、本次资审不作人员到场要求,但资格预审申请人所报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参加项目负责人答辩[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江宁区东山街道杨家圩路2号B区4楼)A401室],未按规定到达现场或到达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资格预审申请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
8.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8 、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套;其中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100元,平台使用费100元。
8.9、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办法(总分100分):
a、财务状况(满分40分):
①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企业净利润≥5000万元的,得10分;4000万元≤企业净利润<5000万元的,得6分;3000万元≤企业净利润<4000万元的,得2分,企业净利润小于3000万的,得0分。(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②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00000万元的,得20分;200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00000万元的,得12分;100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00000万元的,得4分;主营业务收入小于100000万元的,得0分。(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③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企业净资产≥100000万元的,得10分;80000万元≤净资产<100000万元的,得6分;50000万元≤净资产<80000万元的,得2分;净资产小于50000万元,得0分。(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b、企业类似工程(满分10分):
自2014年8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得10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不足1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得8分;满分10分。(企业业绩限评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类似业绩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认证体系 (满分10分):
①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4分;
②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
③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
(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并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d、工程奖项(满分20分):
①企业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获得工程奖项的有效期按照下列规定执行:省级、省辖市级“文明工地” 或“标化工地”有效期2年,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时间以资格预审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省级得10分;省辖市级得 5分(限报一个)。奖项限评一项,按最高奖项计取。以上获奖工程须提供获奖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四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②企业承担过的类似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的优质工程奖项的得10分,获得过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得5分;奖项限评一项,按最高奖项计取,本项最多得10分。(类似项目:自2014年8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及以上(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面积为准)的房屋建筑工程;以上获奖工程须提供获奖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四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国优有效期为3年,省优有效期为2年,市优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时间以资格预审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满分10分)
e、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满分20分):
拟派项目经理答辩,拟定题目两个,每题 10分。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的主要内容进行考评打分,答辩对应的得分每题为(区间分)优:10.00-8.00,良:7.99-6.00,中:5.99-4.00,差:3.99-1.00,无不得分,分值末尾取小数点后两位。
(由资格审查小组出题,项目负责人现场书面作答,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资格预审申请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资格预审申请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否则不得分。)(满分20分)
说明:
(1)如果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按上述资格预审评分方法对各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按以下方法先后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1)综合得分相同,以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高的优先;
2)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也相同,以净利润高的优先。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国博电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方中路166号 地 址: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9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5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人:张斌
电 话:025-86858783 电 话:025-84795407
传 真:/ 传 真:025-8479598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204251507@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分行新街口支行
账 号: 账 号:320006607010141124109
招标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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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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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编号: AJN181380-02SG
1. 招标条件
南京国博电子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射频集成电路产业化新建中试厂房、厂房1、厂房2、化学品库、门卫1、门卫2及门卫3工程施工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经管委备[2018]4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12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新建中试厂房、厂房1、厂房2、化学品库、门卫1、门卫2及门卫3工程施工
2.2 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6 工期要求: 600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700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工业厂房土建及水电安装;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其他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总建筑面积约15536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8600平方米,地下室约46769平方米。拟建中试厂房建筑面积约48531.58平方米,厂房1建筑面积约31363.19平方米,厂房2建筑面积约27409.6平方米,化学品库建筑面积约723.16平方米,门卫1建筑面积约261.6平方米,门卫2建筑面积约261.6平方米,门卫3建筑面积约50.96平方米;土石方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室外工程(包括园区道路、室外管网)。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155369 m2;建筑物层数:8 层;建筑物跨度:9.6 m;土石方量:90000 m3;建筑面积:46769 m2;根数:2248 根;桩形:钻孔灌注桩 ;桩长:20 m;建筑面积:46769 m2;基坑深度:6.1 m;装饰工程面积:77900 m2;空调制冷量:7200 冷吨;幕墙面积:30000 m2;幕墙高度:34.9 m;园林绿化面积:12879 m2;造价:386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自2014年8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的数据如不一致,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原件扫描件为准,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5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会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不采用评标入围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6.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8月16日16时24分到 2019年8月23日16时24分为止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资格预审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3、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近半年(2019年2月至2019年7月) 资格预审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申请人将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4、本次资审不作人员到场要求,但资格预审申请人所报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参加项目负责人答辩[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宁分中心(江宁区东山街道杨家圩路2号B区4楼)A401室],未按规定到达现场或到达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资格预审申请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
8.5、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6、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7、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8 、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套;其中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100元,平台使用费100元。
8.9、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办法(总分100分):
a、财务状况(满分40分):
①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企业净利润≥5000万元的,得10分;4000万元≤企业净利润<5000万元的,得6分;3000万元≤企业净利润<4000万元的,得2分,企业净利润小于3000万的,得0分。(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②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企业主营业务收入≥300000万元的,得20分;200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00000万元的,得12分;100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00000万元的,得4分;主营业务收入小于100000万元的,得0分。(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③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企业净资产≥100000万元的,得10分;80000万元≤净资产<100000万元的,得6分;50000万元≤净资产<80000万元的,得2分;净资产小于50000万元,得0分。(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b、企业类似工程(满分10分):
自2014年8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得10分;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及以上不足1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得8分;满分10分。(企业业绩限评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类似业绩的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面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c、认证体系 (满分10分):
①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4分;
②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
③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
(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并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d、工程奖项(满分20分):
①企业承担的工程获得省辖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文明工地”或“标化工地”,获得工程奖项的有效期按照下列规定执行:省级、省辖市级“文明工地” 或“标化工地”有效期2年,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时间以资格预审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省级得10分;省辖市级得 5分(限报一个)。奖项限评一项,按最高奖项计取。以上获奖工程须提供获奖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四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②企业承担过的类似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的优质工程奖项的得10分,获得过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得5分;奖项限评一项,按最高奖项计取,本项最多得10分。(类似项目:自2014年8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8万平方米及以上(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面积为准)的房屋建筑工程;以上获奖工程须提供获奖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四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所有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国优有效期为3年,省优有效期为2年,市优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时间以资格预审截止日期时间往前推算)。(满分10分)
e、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满分20分):
拟派项目经理答辩,拟定题目两个,每题 10分。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的主要内容进行考评打分,答辩对应的得分每题为(区间分)优:10.00-8.00,良:7.99-6.00,中:5.99-4.00,差:3.99-1.00,无不得分,分值末尾取小数点后两位。
(由资格审查小组出题,项目负责人现场书面作答,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资格预审申请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资格预审申请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否则不得分。)(满分20分)
说明:
(1)如果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招标人将按上述资格预审评分方法对各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按以下方法先后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1)综合得分相同,以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高的优先;
2)2018年主营业务收入也相同,以净利润高的优先。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国博电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方中路166号 地 址: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29楼
邮 编:210000 邮 编:210005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人:张斌
电 话:025-86858783 电 话:025-84795407
传 真:/ 传 真:025-8479598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204251507@qq.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分行新街口支行
账 号: 账 号:320006607010141124109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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