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财政奖补项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财政奖补崇兴镇中北村37#渠道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4/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ydgc-2023-02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耀德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艳0951-780519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2
公告正文

2023 年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财政奖补项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财 政奖补崇兴镇中北村 37#渠道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XYDGC-2023-02)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
一、招标条件
本 2023 年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财政奖补项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财政奖 补崇兴镇中北村 37#渠道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 有资金 49.9 万元;自筹资金 26.4 万元,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崇兴镇中北 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一、拆除工程。拆除原浆砌石渠道及基础 498.46m3,拆除混凝土路 面、桥板 142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 年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财政奖补项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财政 奖补崇兴镇中北村 37#渠道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 年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财政奖补项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财政 奖补崇兴镇中北村 37#渠道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 2021 年 7 月 1 日后新成立的投标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证、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 类)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及建 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4.根据宁建(招)发【2017】9 号文规定,凡在“信用中国”有失信行为被执行的投标企业
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4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4 月 11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4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 61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4 月 12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 61 号)
七、其他
2023 年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财政奖补项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财政奖补 崇兴镇中北村 37#渠道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3 年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财政奖补项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财 政奖补崇兴镇中北村 37#渠道改造项目)已由灵武市财政局以《灵武市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3 年第一批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财政奖补项目资金的批复》(灵财发(2023)35 号)批准建 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崇兴镇中北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中 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及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崇兴镇中 北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耀德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拆除工程。拆除原浆砌石渠道及基础 498.46m3,拆除混凝土路面、桥板 1420㎡。
二、管道工程。浇筑 C25 混凝土管道基础 195.8m3,购置、安装 DN1200 钢筋混凝土管 356m, 浇筑 1800*1500*1800mm 混凝土模块检查井 9 座。
三、混凝土硬化及面包砖铺设。200mm 厚 C25 商混硬化路面 230㎡,铺设面包砖 240㎡。
2.2 建设地点:灵武市崇兴镇中北村
2.3 计划工期:2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中所反映出来的所有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资质(如 2021 年 7 月 1 日后新成立的投标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证、注册 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及建 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 标。
3.4 根据宁建(招)发【2017】9 号文规定,凡在“信用中国”有失信行为被执行的投标企 业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 2023 年 04 月 03 日起至 2023 年 04 月 11 日 24:00 止,登陆灵武市招标投标 交易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网站进行报名
(http://www.ztbjyfwzx.cn/frontPageController/index.do)。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宁夏神州好易信息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文化西街 106 号国际贸易中心 B 座 B503 室)。联系电话:0951-7805195。
4.2 按照网上报名程序进行报名,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是真实有效的,本系统自动审 核通过,报名审核通过的单位不代表其满足招标资格要求,具体资格审查在开标后由评审委 员会进行。
4.3 获取招标文件: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网络报名成功后,不 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4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产生(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
投标人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要求投标人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注:①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 予接收。
②投标人报名成功后,直接在插锁状态下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③按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 保证金。
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 更补遗”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 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 年 04 月 12 日下午 15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递交投标文件。
5.2 地点: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四楼(灵武市人民路 61 号)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武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信息管理平台、灵武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崇兴镇中北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周红刚
电 话:13995489856
地 址:灵武市崇兴镇
代理机构:宁夏耀德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艳
联系电话:0951-5136777、13995299354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友爱街 121 号东城人家 82 号楼 1204 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崇兴镇中北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灵武市崇兴镇
联 系 人:周红刚
电 话:1399548985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耀德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川市兴庆区友爱街 121 号东城人家 82 号楼 1204 室 联 系 人: 罗艳
电 话: 13995299354
电子邮件: 310659318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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