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切边压力机(122-00032)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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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19/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r2019tj10008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天津中车机辆装备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开源1892023665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伊尔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国春1382029012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正式披露切边压力机(122-00032)
项目编号:GR2019TJ1000801
挂牌价: | ¥6.56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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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区: | 天津市市辖区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9-08-09 |
挂牌结束日期: | 2019-08-22 |
受托会员 | 机构名称:天津市伊尔森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机构联系人:王国春 联系电话:1382029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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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李鹏 联系电话:022-58922173 部门负责人:白海涛 联系电话:58922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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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切边压力机(122-00032) 评估价格(万元) 6.569000 评估机构 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18-11-30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资产来源 企业实物资产 账面价值(万元) 10.604552 其他披露内容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天津中车机辆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 天津市河北区南口路22号 注册资本 55600.000000 法人代表 聂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91120105663084356N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代码 91110000710929930X 批准单位 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19-01-29 批准文件名称 关于天津中车机辆装备有限公司固定资产处置事项的批复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10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确认后次日起3 个工作日内将挂牌价格30%的交易保证金缴纳至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2、标的评估报告仅供参考,本次转让的拟处置资产项目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资产明细清单与实物现状不符的,不影响此次资产转让的成交价格。意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受让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交易机构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办理意向受让登记时须向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提供转让方确认的《现场看样确认函》及《承诺函》。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联系人:张开源 电话:18920236652,预约看样的联系时间:工作日的上午9:00-下午16:00 )。3 、意向受让方在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即视为己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资产项目现状情况及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的披露内容,并己完成对本转让资产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转让资产项目涉及的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依据独立判断确认自愿全部接受本次转让公告之内容,自愿承担本转让资产项目以现状转让的一切交易风险。转让方对本次转让资产项目的品质、使用性能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4、若在挂牌期满时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若产生两家(含〉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件式转让,其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经竞价确定的最终受让方,其保证金转为相应交易价款。最终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且签订次日起3 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缴纳汇入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帐户,未确认为最终受让方的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关规定和程序原额原路径退还交易保证金。5 、若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转让方将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全部扣除意向受让方己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己办理有效受让手续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或网络竞价中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3)最终受让方未在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4)最终确认的受让方未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后3 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缴纳汇入到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银行帐户的。6、若交易项目以协议方式成交,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基础服务费、增值服务费、交易佣金、交易咨询服务费等〉,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若交易项目以竞价方式成交,受让方还需承担甲方需额外支付的超出底价部分4%的基础服务费。7、本次交易最终受让方需向转让方支付成交价款的3%,作为对转让方缴纳增值税的补偿。最终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拆除协议》,《资产交易合同》与《安全拆除协议》签订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最终受让方将补偿款打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在转让方向中心出具收到搬迁补偿款证明后,中心方可继续履行交易程序。8、此次转让的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 无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1.970000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网上支付 -
标的信息标的基本情况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成新率%: *是否大型设备: 项目及价值介绍项目logo: 项目图片: 项目及价值介绍: -
相关附件
附件资料 附件: 拆除工程安全协议(1).PDF.pdf 承诺函.docx 现场看样确认函.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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