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第三届“振兴杯”沈阳青少年冰球邀请赛赛事策划及执行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00-00320 项目名称:第三届“振兴杯”沈阳青少年冰球邀请赛赛事策划及执行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50000 最高限价(元):7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赛事基本情况 (一)赛事名称 第三届“振兴杯”沈阳青少年冰球邀请赛 (二)比赛时间 2025年2月8-16日 (三)比赛地点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符合办赛条件场馆 (四)赛事规模 1.邀请赛组别:U6组、U8组、U10组、U12组,青年组(U14),共五个组别。 2.邀请不少于50支的青少年参赛队伍(供应商自行招募)。 3.邀请不低于4个国家,10支以上的国际青少年代表队参赛,每支国际队外籍球员人数不低于8人(供应商自行招募)。 4.举办不低于70场比赛。 二、赛事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场地要求 1.场地规格长56-61米,宽26-30米,冰面厚度5-6厘米,表面平整,板墙1.15-1.22米。 2.提供独立的运动员更衣室和裁判员休息室。 3.场地须提供相应安全资质,包括消防及特种设备合格证。 (二)邀请赛所需一般物品制作 按照邀请赛主办方要求,完成邀请赛证书、获奖证书、奖杯、奖牌、秩序册、成绩册等制作。 (三)邀请赛服务内容及要求 1.场地服务 负责提供符合比赛主办方要求的比赛场地及场地相关附属设施设备,保证场地及附属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2.器材设施服务 负责提供裁判员工作用房、邀请赛工作人员、志愿者、安保、医疗保障、邀请赛运行团队。负责配合比赛场地设置等相关工作,保障比赛顺利进行。提供邀请赛专业计时记分系统和VHL监门系统。 3.赛事组织服务 按邀请赛主办方要求,提供邀请赛专业邀请赛组织服务,包括邀请赛组织、邀请国际级裁判担当裁判长,场内、外裁判员应由国家级裁判担任。邀请国内专家组建联赛仲裁委员会、比赛摄影摄像服务。 4.赛事住宿服务 为招募来的球队提供酒店住宿服务。 5.赛事餐饮服务 为邀请赛执行人员、志愿者、安保团队、拍摄团队、媒体提供邀请赛期间餐饮服务。 6.赛事执行团队服务 为邀请赛执行团队提供劳务费、交通服务、食宿服务,保障邀请赛服务团队需求。 7.赛事交通服务 为参赛队伍、赛事团队提供驻地-赛场交通保障服务 8.医疗急救及相关保障服务 负责制定邀请赛医疗保障工作方案,建立现场医疗救护点,每个场地提供一台医疗救护车和专业医护人员,确定联络定点医院,建立急救绿色通道,做好比赛全程的现场救护医疗保障服务工作。 9.安保及应急处置服务 负责提供比赛场地安保工作,制定相关工作应急预案,确保能有效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切实抓好各相关部门责任落实,对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安全事故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有关人员责任。 10.开闭幕式服务 负责组织实施邀请赛开闭幕式,做好开闭幕式场地设计及搭建工作,确保参加开闭幕式人员绝对安全。形成开闭幕式工作方案,经采购人同意后,组织彩排、演练。 11.文化交流活动 负责提供国际冰球训练营、参观沈阳市内旅游景点以及观演出、尝美食文化交流等活动。 12.赛事宣传 负责对本次邀请赛进行宣传,至少在省、市主流平面媒体和电视网络媒体进行报道和网络同步直播。邀请知名冰球项目运动员或演绎明星为邀请赛做预热宣传。活动期间在省、市媒体及自媒体宣传报道不少于10篇,总浏览量不低于50000次。 13.赛事总结 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搜集汇总邀请赛新闻宣传全部视频、图片和文字材料,于赛后15个工作日内报送沈阳市体育局。 14.安全风险评估 本次邀请赛,要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出具报告。 15.场地保险 中标供应商应为本次邀请赛投保公众责任险,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三、其他要求及说明 (一)此赛事策划及执行服务要求存在着根据赛事主办方要求进行调整和修改的可能性,具体要求以赛事主办方要求为准,请供应商对此予以知情并认可。 (二)采购人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对赛事策划及赛事执行内容进行合理变更,也是此赛事策划及执行服务要求的一部分,请供应商对此予以知情并认可。 (三)本次赛事运营服务中涉及的赛事硬件搭建、专业赛道设置;竞赛所需器材设置及准备;赛事所需一般物品制作;赛事摄影摄像服务;裁判员劳务费及赛事保险;赛事执行团队服务;比赛场地服务;赛事所需物流运输服务,均由成交供应商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服务内容。 (四)政府引导资金,主要用于球队食宿接待、裁判员劳务、志愿者、安保、保洁、医疗保障、赛事交通保障、赛事场地租赁、赛事物料、设施设备搭建、开闭幕式、赛事宣传等经费支出,其他及不足部分由中标供应商自筹。 (五)供应商具有在符合比赛条件场地承办比赛的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比赛结束后。 (七)合同价款的支付:双方签订合同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50%。比赛结束后,中标人出具赛事评估报告及赛事所需相关材料,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剩余50%价款。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比赛结束后。(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成交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2.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4日23时00分至2025年01月22日00时01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于递交时间截止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经签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于开标现场递交一份经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该备份文件仅适用《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相关情形时使用。
3、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供应商可在单位进行电子文件解密或自行携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体育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三马路71号 联系方式:024-23210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沈营路29-11号3门 联系方式:024-22812341 邮箱地址:lnjyxmgl@qq.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库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嘉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61550010400264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经理 电 话:024-228123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