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拟对2023-2024年度不正常航班车辆保障服务项目组织采购,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组织单位,负责本项目的采购工作。 一、项目名称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拟对2023-2024年度不正常航班车辆保障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JSB-E1-2022-0034 三、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要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根据实际生产保障需要,计划开展深航江苏分公司2023-2024年度不正常航班车辆保障服务项目,通过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确定该项目合作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 1.因未按采购文件要求造成的泄密,采购方概不负责。 2.全年订购的产品或服务数量、总金额以实际订单发生数量、金额为准,采购方不接受最小订货量要求。 3、年度计划进行120趟次车辆保障 (疫情期间航班量会有变动,按实际操作趟次计算),为预算内费用, 33座限价534元/趟 45座限价529元/趟 53座限价631元/趟 空放不限车型限价388元/趟(以上价格均为不含税)。限价表详见附件五 (二)项目技术要求 1.供应商安全、及时地为采购方不正常航班旅客提供从南京机场T2候机楼到指定地点或从指定地点回南京机场T2候机楼的地面运输服务。 2.供应商须使用一部33座及以上的车况良好的大型客车为采购方提供运输。 3.供应商根据采购方的需要专车接送采购方不正常航班旅客,不正常航班车辆服务供应商需保证采购方旅客的人身安全,并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接送时间保证准时准点。 4.根据以往保障情况,涉及接送的为南京禄口国际机场T2航站楼至南京行政区域内(南京所属的行政区) (三)其他要求 1.供应商负责在指定的深航HCC&GSCC发布的《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不正常航班服务授权单》上填写相关信息,该单中注明提供服务的日期、航班号、旅客人数、用车趟数等项目,并由代商负责人签字盖公司章并由采购方指定人员签字认可,供应商结账报销时作为报销附件一并交给采购方指定人员,若缺失则不予结账。 2.本次采购方将选取1家供应商,确定中选供应商后,采购方将会对中选供应商进行管理,每季度出具供应商管理报告。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供应商报名条件: (一)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资料提交要求: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三)供应商须提供被授权人在2022年6月至采购公告发布日,连续3个月(含)以上社保缴纳明细清单。 资料提交要求:提供当地所辖社保局盖章的社保清单原件或社保局官网打印含有效验证码的社保明细清单,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社保清单上单位名称必须同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如社保为代理委托社保,则需提供代理委托证明或合同复印件以供核实,社保清单上的单位名称则需与受委托机构名称完全一致。如供应商代表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社保缴纳明细清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五)不在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之列,不在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中,不在深航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中。 注:以上加盖公章要求中公章的企业名称须同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六、报名方法: (一)有意参与本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请在确定满足我司项目报名条件的情况下,下载本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按采购文件中的要求制作响应文件。请于2022年11月12日17时前,按采购文件指定地点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可通过邮寄方式寄送到联系人处,但须参照采购文件中对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要求,注意密封包装不含快递包装袋。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二)供应商报名表填写要求 (1)报名表中要求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司公章,复印公章及电子版无效; (2)报名表中需提交材料须附在报名表后,且须按采购文件中要求顺序装订; (3)报名表中“建议提供资料”将作为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供应商筛选的参考条件,择优选取纳入竞争性谈判供应商范围。 七、联系人及地址 1、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国际机场T2航站楼深圳航空江苏分公司 2、联系电话:025-66700219 3、联系人:徐涵 4、电子邮件地址:x21102@shenzhenair.com 八、本公告由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江苏分公司不正常航班车辆服务采购文件江苏分公司不正常航班车辆服务采购文件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分公司 202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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