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4-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收购价格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以项目编号XQZC2024-002 号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为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4-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收购价格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址: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QZC2024-002
2、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4-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收购价格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3、标段划分:共划分4个标段。
4、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
5、预算金额:总预算200万元。其中1标段:140万元,2标段:20万元,3标段:30万元,4标段:10万元。
6、最高投标限价:固定折扣率30%。
计费标准及依据:
1标段:本项目服务费用依据国家标准进行项目计费,最高限制单价(折扣率)基于《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取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文件中取费标准,折扣率为30%(即三折),结算价格以实际发生为准。若后期标的物的规划条件或限制条件发生改变重新评估的,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每个评估项目由被收储单位选取三家评估公司,每家公司计费的折扣率为30%。三家评估公司评估结果相差不能超过5%,否则评估结果作废。
2标段:本项目服务费用依据国家标准进行项目计费,最高限制单价(折扣率)基于转发《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吉省价房涉字[1995]第17号)文件中取费标准,折扣率为30%(即三折),结算价格以实际发生为准。若后期标的物的规划条件或限制条件发生改变重新评估的,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每个评估项目由被收储单位选取三家评估公司,每家公司计费的折扣率为30%。三家评估公司评估结果相差不能超过5%,否则评估结果作废。
3标段:本项目服务费用依据国家标准进行项目计费,最高限制单价(折扣率)基于《关于印发<吉林省资产评估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吉评协[2020]13号)文件中取费标准,折扣率为30%(即三折),结算价格以实际发生为准。若后期标的物的规划条件或限制条件发生改变重新评估的,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国有建设用地收储过程中的资产评估机构的使用,由被收储单位选取三家评估公司,国有建设用地收储后对收储土地进行房屋及地上物的残值评估,由收购人选取三家评估公司,每家公司计费的折扣率为30%。三家评估公司评估结果相差不能超过5%,否则评估结果作废。
4标段:本项目服务费用依据国家标准进行项目计费,最高限制单价(折扣率)基于《关于印发<吉林省资产评估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吉评协[2020]13号)文件中取费标准,折扣率为30%(即三折),结算价格以实际发生为准。若后期标的物的规划条件或限制条件发生改变重新评估的,不再另行支付费用。每个评估项目由被收储单位选取三家评估公司,每家公司计费的折扣率为30%。三家评估公司评估结果相差不能超过5%,否则评估结果作废。
7、采购需求:
1标段:通过本次征集,限定最多25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服务机构,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收购项目提供房地产价格评估服务,并依法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供应商须清楚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项目服务的取得,采购人无法预计且无法保证具体的需求数量。)
2标段:通过本次征集,限定最多15家土地价格评估服务机构,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收购项目提供土地价格评估服务,并依法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供应商须清楚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项目服务的取得,采购人无法预计且无法保证具体的需求数量。)
3标段:通过本次征集,限定最多15家资产评估服务机构,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收购项目提供资产价格评估服务,并依法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供应商须清楚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项目服务的取得,采购人无法预计且无法保证具体的需求数量。)
4标段:通过本次征集,限定最多3家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服务机构,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收购项目提供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服务,并依法出具相应的评估报告。(供应商须清楚资格的取得并不意味着项目服务的取得,采购人无法预计且无法保证具体的需求数量。)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9、服务标准:应满足采购服务需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标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评估能力。
3.2 1标段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地产估价师资格;2标段供应商须具备省国土(自然资源)部门备案的估价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地估价师资格;3标段供应商须具备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质,具备评估残值的资格,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资产评估师资格;4标段供应商须具备行业协会颁发的价格鉴证评估单位登记证书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价格鉴证评估师资格。
3.3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近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14日至2024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08: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
3、方式: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凡已注册的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按采购包下载征集文件并点击下载确认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具体注册及下载征集文件方法请访问“政采云”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售价:0元。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4月0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08(大)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方法:
1.1 确定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为质量优先法。
1.2 淘汰率:1标段限定最多25家供应商,2标段限定最多15家供应商,3标段限定最多15家供应商,4标段限定最多3家供应商。确定入围供应商数量时,应当先按照20%的淘汰比例进行淘汰后,再按照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确定入围供应商,且至少淘汰1家供应商。根据淘汰比例计算的淘汰家数存在小数的,按照进位法计算淘汰供应商家数。如每标段供应商不足限定最多家数时则20%淘汰后剩余供应商入围。
1.3 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方式为,由采购人依据入围产品价格、质量以及服务便利性、用户评价等因素,从第一阶段入围供应商中直接选定。
2、CA证书申请方式及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2.1 政采云供应商注册流程: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
2.2 安信CA申请流程: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
2.3 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CA驱动下载地址:
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2cebfa2.0.0.04df4040034511edaac705fda12edb43
2.4 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数字证书办理时限为3-5个工作日,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在开启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政采云”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地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张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车城万达
联系方式:贾晶晶0431-88073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晶晶
电话:0431-88073777
4、监督机构及投诉受理部门: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投诉方式:书面递交至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方式:0431-81335709
5、技术服务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
政采云客服电话:95763,工作日9:00-18:00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定稿)-长春新区土储中心2024-2026年国有建设用地收购价格评估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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