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部新城3号社会保障房(东部3#地二期)项目桩基检测工程,项目业主为 福州建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福州建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桩基检测工程进行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东部新城3号社会保障房(东部3#地二期)项目桩基检测工程;
2.2. 建设地点:仓山区城门镇下洋村,三江路以北,福泉高速连接线以东;
2.3. 工程建设规模:福州东部新城3号社会保障房(东部3#地二期),项目占地约143亩,总规模为19栋住宅、1栋配套幼儿园。项目总建筑面积32418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7367 ㎡,地下建筑面积86820㎡。其他建设内容按批准的规划技术指标实施。
2.4. 桩基检测工程费:发包价暂估为 2897088.45元,招标单价固定不变,最终工作量以实际完成并经甲方签认的合格工程量为准。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东部新城3号社会保障房(东部3#地二期)项目的桩基检测工程。具体检测数量、内容详见《附件一东部新城3号社会保障房(东部3#地二期)项目桩基检测工程量清单》,工程实施当中具体检测数量、内容以监理单位、招标人及设计单位确定的为准。
2.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工程建设周期约991日历天;
2.7. 服务周期:①检测工作应与施工各环节穿插进行,并以不影响施工进度为前提。②检测单位接到委托单位通知后24小时内组织人员到达现场确认检测条件,在确认现场具备检测条件后48小时内进场检测,每个单位工程的检测项目在现场检测完成后2天内提供检测结果,5天内提供正式检测报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公司注册地在福州市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证书(检测项目范围包含低应变动力检测、高应变动力检测、钻芯法检测、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竖向抗拔静载荷试验)或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证书(检测项目范围包含低应变动力检测、高应变动力检测、钻芯法检测、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竖向抗拔静载荷试验)。
注:省外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备案证书。
3.3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书。
3.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试验员岗位证书。
3.5投标人非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00 分,下午 14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售标处(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花溪北路裕晟广场2号楼6层)采用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资料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4.3.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
5.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递交;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57000元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12月18日 0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市仓山区花溪北路裕晟广场2号楼602室);
6.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应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到场验证登记,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否则招标人不接收其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建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315号
电话:18084726658,传真:/
联系人:钟工
招标代理:新疆正元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花溪北路裕晟广场2号楼602室
电话: 13514070949 传真: 0591-83812589 ;
联 系 人:陈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