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卷烟厂企业文化用品及可视化标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10-04A-2022-D-E09834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鄂烟工董决〔2022〕3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广水卷烟厂企业文化用品及可视化标识项目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广水卷烟厂厂区标线、安全标识、标识牌及设施制作;生产区域(含仓储)物料标识、标牌;大现场管理宣传展板、横幅;现场定置定位标识、地标线采购与安装;装备设备标识;标识、标牌、展板、横幅、文化手册及其他企业文化宣传用品等。本项目采用最高单价限价,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服务要求 |
拟服务起止日期 |
中标人数量 |
企业文化用品及可视化标识 |
厂区标线、安全标识、标识牌及设施制作;生产区域(含仓储)物料标识、标牌;大现场管理宣传展板、横幅;现场定置定位标识、地标线采购与安装;装备设备标识;标识、标牌、展板、横幅、文化手册及其他企业文化宣传用品等。 |
三个采购年度(合同一次签三年) |
详见备注 |
备注: 1、设合格投标人数量为(T),为保证充分竞争,中标人数量按如下原则执行: ①若T≥4,拟中标人数量2家; ②若T<3,重新招标; 2、以中选前两名中标人单价报价的平均值作为合同价; 3、投标最高单价限价不含税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4、预计第一个采购年度总金额为124.3万元(含税);第二个采购年度及第三个采购年度需求根据预算批复进行确定。 5、若中标人数量为两家,第一中标人业务量为总业务量的60%,第二中标人业务量为总业务量的40%。 |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三个采购年度(合同生效时起算),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1.4质保期要求:不少于1年(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5货物交货期限:批量供货应在订单下达后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交货;中标人应负责现场测量、设计制作、货物运输,并完成现场安装(如需安装)。
1.6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需与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签订采购合同。
1.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8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及规范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1.1货物需求明细表中“标识材质、工艺、主要参数”的相关要求。
1.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无。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07月18日09时00分至2022年07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在武汉市洪山区广卓路东湖公馆办公层203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请提前电话027-87500052确认线下获取事宜。
线上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文件的获取与下载。
2)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投标人操作手册》。
3)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免责声明: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为本项目线上文件获取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文件获取及支付均属无效。。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09日10时00分,地点为武汉市洪山区广卓路东湖公馆办公层203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注:若因疫情形势变化,将采用网上视频开标,届时会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视频会议地址及方式。)
6.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9日10时00分。
6.3开标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广卓路东湖公馆办公层203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广卓路东湖公馆办公层203室
邮编:430070
联系人:魏文斌、张美华、伍秋金
电话:027-87500052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生产调度科
地址:随州市广水市军民路5号广水卷烟厂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22-6412534
广水卷烟厂企业文化用品及可视化标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10-04A-2022-D-E09834
本招标项目已由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鄂烟工董决〔2022〕3号文》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广水卷烟厂企业文化用品及可视化标识项目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广水卷烟厂厂区标线、安全标识、标识牌及设施制作;生产区域(含仓储)物料标识、标牌;大现场管理宣传展板、横幅;现场定置定位标识、地标线采购与安装;装备设备标识;标识、标牌、展板、横幅、文化手册及其他企业文化宣传用品等。本项目采用最高单价限价,具体技术及商务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服务要求 |
拟服务起止日期 |
中标人数量 |
企业文化用品及可视化标识 |
厂区标线、安全标识、标识牌及设施制作;生产区域(含仓储)物料标识、标牌;大现场管理宣传展板、横幅;现场定置定位标识、地标线采购与安装;装备设备标识;标识、标牌、展板、横幅、文化手册及其他企业文化宣传用品等。 |
三个采购年度(合同一次签三年) |
详见备注 |
备注: 1、设合格投标人数量为(T),为保证充分竞争,中标人数量按如下原则执行: ①若T≥4,拟中标人数量2家; ②若T<3,重新招标; 2、以中选前两名中标人单价报价的平均值作为合同价; 3、投标最高单价限价不含税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4、预计第一个采购年度总金额为124.3万元(含税);第二个采购年度及第三个采购年度需求根据预算批复进行确定。 5、若中标人数量为两家,第一中标人业务量为总业务量的60%,第二中标人业务量为总业务量的40%。 |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三个采购年度(合同生效时起算),本项目不承诺具体采购数量,按实际下达的订单为准,据实结算。
1.4质保期要求:不少于1年(以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5货物交货期限:批量供货应在订单下达后双方约定的时间内交货;中标人应负责现场测量、设计制作、货物运输,并完成现场安装(如需安装)。
1.6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需与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签订采购合同。
1.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8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及规范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1.1货物需求明细表中“标识材质、工艺、主要参数”的相关要求。
1.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烟草行业统一规定的采购结算要求除外。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在采购活动中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破产、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状态,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或招标人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在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无。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事项
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湖北中烟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07月18日09时00分至2022年07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获取:在武汉市洪山区广卓路东湖公馆办公层203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购买招标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请提前电话027-87500052确认线下获取事宜。
线上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文件的获取与下载。
2)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投标人操作手册》。
3)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
疑问反馈: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免责声明:
“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为本项目线上文件获取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的文件获取及支付均属无效。。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09日10时00分,地点为武汉市洪山区广卓路东湖公馆办公层203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时间、地点
6.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注:若因疫情形势变化,将采用网上视频开标,届时会通过电话和邮件通知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视频会议地址及方式。)
6.2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9日10时00分。
6.3开标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广卓路东湖公馆办公层203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烟草总公司官网、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广卓路东湖公馆办公层203室
邮编:430070
联系人:魏文斌、张美华、伍秋金
电话:027-87500052
招标人: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广水卷烟厂
招标采购部门:生产调度科
地址:随州市广水市军民路5号广水卷烟厂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22-6412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