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芙蓉区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芙蓉区城投物业项目电梯维保服务采购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458.4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一、项目名称:芙蓉区城投物业项目电梯维保服务采购
二、预算金额:4584690元/三年,其中:电梯维保费用为3534690元,电梯维保范围外其他维修费用为1050000元。
三、项目概况:
共有8个电梯维修点,电梯共289台,服务内容共分两部分组成,分别为电梯维保与电梯维修,电梯维保为日常保养与单个配件金额1000元以下的维修换件工作,电梯维修为单个配件金额1000元以上的维修。
(一)电梯维保部分:
维护保养按每15天做一次半月维保;每月做两次月维保;每3个月做一次季度维保;每6个月做一次半年度保养;每12个月做一次年度保养,具体要求如下:
1、半月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2、月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3、季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4、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5、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注:(1)如果某些电梯没有表中的项目(内容),如有的电梯不含有某种部件,项目(内容)可适当进行调整;
(2)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中对测试、试验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测试、试验,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为检查、调整、清洁和润滑;
(3)中标后在维保期间如有最新电梯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规则出台,则应遵守最新电梯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规则的标准。
电梯维保更换配件类(部分)
注:电梯维保应包含但不限于上述零配件的更换。
二、相关标准:
日常维护保养应遵守的标准
①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
②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
③ 湖南省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范
④ 电梯维修规范GB/T 18775-2002
⑤ 电梯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⑥ 维保合同
三、技术规格:
维修部分:共有8个电梯维修点,电梯共289台,电梯类型为:①消防电梯(兼担架电梯)②消防电梯(兼无障碍电梯)③无机房、无障碍电梯④曳引式客梯⑤无机房,无障碍,餐梯⑥无机房,无障碍,医梯⑦无障碍、医梯⑧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等。维保部分:维护保养按每15天做一次半月维保;每月做两次月维保;每3个月做一次季度维保;每6个月做一次半年度保养;每12个月做一次年度保养。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长沙市芙蓉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中标人提供的各种零配件,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的合格品。
2、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及电梯检测机构对电梯进行年检,并负责对年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中标人应在采购人服务点附近设置维修点,驻点固定维修人员不得少于5人。维修人员需持有有效操作证,中标人负责其维修人员的安全,需为其维保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等保险。维修作业中应落实现场安全措施,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人需加强维保人员的组织管理,所有维保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中标人需提供24小时通畅的驻点服务维修人员的应急响应电话。在维保期间导致采购人和/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或人身伤害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维修人员应有对电梯突发故障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快速处理故障的效率,满足用户的要求。同时应实行全天24小时为用户服务,节假日和晚间都安排必要的维修人员进行值班,管理和值班人员接到用户报修电话时,要问清报修内容,并立即给予明确维修答复,并热情、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做好电话记录,维修人员在接到报修信息后,要立即赶到用户现场进行维修处理,并能提供正常连续的服务直至故障或事故排除。对于电梯关人情况,驻点要在最短时间(20分钟内)赶到现场,救援被困人员,并对用户及被困人员做好解释工作;电梯故障在30分钟赶到现场进行修理。
5、中标人应在维修点设立配件仓库,常用配件保证30分钟可送到维修现场。维修换件后的旧配件由采购人回收处理。
6、中标人负责对各维保项目进行每年两次的安全乘梯进小区宣传活动。
7、投标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制定一套完整的电梯维修保养服务方案(包括维保服务计划、维保服务工作要求、例行保养服务管理、应急维修管理等)。每台电梯均设专门的维修保养档案,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管理。每次维修的时间、内容、服务质量、等均由用户与中棱在维修卡上签署意见。
8、因电梯质保期与原维保时间截止时间不一致,中标人就配合采购人,在原维保单位服务截止后的移交查验工作。
9、中标人应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服务期限结束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技术文档、相关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实行简易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芙蓉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单位自行支付)
(2)付款方式:电梯维保费用由采购人根据季度考核结果,按实际维保的电梯数量、维保时间与维保单价进行结算,支付维护保养费。电梯维修费用按实际发生数量,由中标另行报结算,采购人审核后,按季度支付。
2、本项目采用维保费用包干方式,成交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负责对电梯进行维保、零部件更换、调试等相关事宜,采购人不再承担其他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如非用户不当使用的原因,当月单台电梯发生困人的情况超过4小时或单台停梯时长超过48小时的,则当月单台电梯的维保费用不予结算。
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一、项目名称:芙蓉区城投物业项目电梯维保服务采购
二、预算金额:4584690元/三年,其中:电梯维保费用为3534690元,电梯维保范围外其他维修费用为1050000元。
三、项目概况:
共有8个电梯维修点,电梯共289台,服务内容共分两部分组成,分别为电梯维保与电梯维修,电梯维保为日常保养与单个配件金额1000元以下的维修换件工作,电梯维修为单个配件金额1000元以上的维修。
(一)电梯维保部分:
维护保养按每15天做一次半月维保;每月做两次月维保;每3个月做一次季度维保;每6个月做一次半年度保养;每12个月做一次年度保养,具体要求如下:
1、半月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1 | 机房、滑轮间环境 | 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 |
2 |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 齐全,在指定位置 |
3 | 驱动主机 | 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 |
4 |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 | 动作灵活 |
5 | 制动器间隙 | 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间隙值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
6 | 制动器作为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制停子系统时的自监测 | 制动力人工方式检测符合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制动力自检测系统有记录 |
7 | 编码器 | 清洁,安装牢固 |
8 | 限速器各销轴部位 | 润滑,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 |
9 | 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 | 工作正常 |
10 | 紧急电动运行 | 工作正常 |
11 | 轿顶 | 清洁,防护栏安全可靠 |
12 | 轿顶检修开关、停止装置 | 工作正常 |
13 | 导靴上油杯 | 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 |
14 | 对重/平衡重块及其压板 | 对重/平衡重块无松动,压板紧固 |
15 | 井道照明 | 齐全,正常 |
16 | 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 | 工作正常 |
17 | 轿厢检修开关、停止装置 | 工作正常 |
18 | 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 | 工作正常 |
19 | 轿内显示、指令按钮、IC卡系统 | 齐全,有效 |
20 | 轿门防撞击保护装置(安全触板,光幕、光电等) | 功能有效 |
21 | 轿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22 | 轿门运行 | 开启和关闭工作正常 |
23 | 轿厢平层准确度 | 符合标准值 |
24 | 层站召唤、层楼显示 | 齐全,有效 |
25 | 层门地坎 | 清洁 |
26 | 层门自动关门装置 | 正常 |
27 | 层门门锁自动复位 | 用层门钥匙打开手动开锁装置释放后,层门门锁能自动复位 |
28 | 层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29 | 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 | 不小于7mm |
30 | 底坑环境 | 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 |
31 | 底坑停止装置 | 工作正常 |
2、月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1 | 机房、滑轮间环境 | 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 |
2 |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 齐全,在指定位置 |
3 | 驱动主机 | 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 |
4 |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 | 动作灵活 |
5 | 制动器间隙 | 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间隙值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
6 | 制动器作为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停子系统时的自监测 | 制动力人工方式检测符合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制动力自检测系统有记录 |
7 | 编码器 | 清洁,安装牢固 |
8 | 限速器各销轴部位 | 润滑,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 |
9 | 层门和轿门帝路装置 | 工作正常 |
10 | 紧急电动运行 | 工作正常 |
11 | 轿顶 | 清洁,防护栏安全可靠 |
12 | 轿顶检修开关、停止装置 | 工作正常 |
13 | 导靴上油杯 | 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 |
14 | 对重/平衡重块及其压板 | 对重/平衡重块无松动,压板紧固 |
15 | 井道照明 | 齐全,正常 |
16 | 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 | 工作正常 |
17 | 轿厢检修开关、停止装置 | 工作正常 |
18 | 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 | 工作正常 |
19 | 轿内显示、指令按钮、IC卡系统 | 齐全,有效 |
20 | 轿门防撞击保护装置(安全触板,光幕、光电等) | 功能有效 |
21 | 轿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22 | 轿门运行 | 开启和关闭工作正常 |
23 | 轿厢平层准确度 | 符合标准值 |
24 | 层站召唤、层楼显示 | 齐全,有效 |
25 | 层门地坎 | 清洁 |
26 | 层门自动关门装置 | 正常 |
27 | 层门门锁自动复位 | 用层门钥匙打开手动开锁装置释放后,层门门锁能自动复位 |
28 | 层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29 | 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 | 不小于7mm |
30 | 底坑环境 | 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 |
31 | 底坑停止装置 | 工作正常 |
3、季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1 | 机房、滑轮间环境 | 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 |
2 |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 齐全,在指定位置 |
3 | 驱动主机 | 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 |
4 |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 | 动作灵活 |
5 | 制动器间隙 | 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间隙值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
6 | 制动器作为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制停子系统时的自监测 | 制动力人工方式检测符合使用维护说明书要求;制动力自检测系统有记录 |
7 | 编码器 | 清洁,安装牢固 |
8 | 限速器各销轴部位 | 润滑,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 |
9 | 层门和轿门旁路装置 | 工作正常 |
10 | 紧急电动运行 | 工作正常 |
11 | 轿顶 | 清洁,防护栏安全可靠 |
12 | 轿顶检修开关、停止装置 | 工作正常 |
13 | 导靴上油杯 | 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 |
14 | 对重/平衡重块及其压板 | 对重/平衡重块无松动,压板紧固 |
15 | 井道照明 | 齐全,正常 |
16 | 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 | 工作正常 |
17 | 轿厢检修开关、停止装置 | 工作正常 |
18 | 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 | 工作正常 |
19 | 轿内显示、指令按钮、IC卡系统 | 齐全,有效 |
20 | 轿门防撞击保护装置(安全触板,光幕、光电等) | 功能有效 |
21 | 轿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22 | 轿门运行 | 开启和关闭工作正常 |
23 | 轿厢平层准确度 | 符合标准值 |
24 | 层站召唤、层楼显示 | 齐全,有效 |
25 | 层门地坎 | 清洁 |
26 | 层门自动关门装置 | 正常 |
27 | 层门门锁自动复位 | 用层门钥匙打开手动开锁装置释放后,层门门锁能自动复位 |
28 | 层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29 | 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 | 不小于7mm |
30 | 底坑环境 | 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 |
31 | 底坑停止装置 | 工作正常 |
32 | 减速机润滑油 | 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 |
33 | 制动衬 |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34 | 编码器 | 工作正常 |
35 | 选层器动静触点 | 清洁,无烧蚀 |
36 | 曳引轮槽、悬挂装置 | 清洁,钢丝绳无严重油腻,张力均匀,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
37 | 限速器轮槽、限速器钢丝绳 | 清洁,无严重油腻 |
38 | 靴衬、滚轮 |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39 | 验证轿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 | 工作正常 |
40 | 层门、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链条、传动带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调整 |
41 | 层门门导靴 |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42 | 消防开关 | 工作正常,功能有效 |
43 | 耗能缓冲器 | 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油量适宜,柱塞无锈蚀 |
44 | 限速器张紧轮装置和电气安全装置 | 工作正常 |
4、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1 | 减速机润滑油 | 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 |
2 | 制动衬 |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3 | 编码器 | 工作正常 |
4 | 选层器动静触点 | 清洁,无烧蚀 |
5 | 曳引轮槽、悬挂装置 | 清洁,钢丝绳无严重油腻,张力均匀,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
6 | 限速器轮槽、限速器钢丝绳 | 清洁,无严重油腻 |
7 | 靴衬、滚轮 |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8 | 验证轿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 | 工作正常 |
9 | 层门、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链条、传动带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调整 |
10 | 层门门导靴 |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11 | 消防开关 | 工作正常,功能有效 |
12 | 耗能缓冲器 | 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油量适宜,柱塞无锈蚀 |
13 | 限速器张紧轮装置和电气安全装置 | 工作正常 |
14 | 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 | 连接无松动,弹性元件外观良好, 无老化等现象 |
15 | 驱动轮、导向轮轴承部 | 无异常声响,无振动,润滑良好 |
16 | 曳引轮槽 |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17 | 制动器动作状态监测装置 | 工作正常,制动器动作可靠 |
18 | 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 | 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
19 | 控制柜各仪表 | 显示正常 |
20 | 井道、对重、轿顶各反绳轮轴承部 | 无异常声响,无振动,润滑良好 |
21 | 悬挂装置、补偿绳 |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要求 |
22 | 绳头组合 | 螺母无松动 |
23 | 限速器钢丝绳 |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24 | 层门、轿门门扇 | 门扇各相关间隙符合标准值 |
25 | 轿门开门限制装置 | 工作正常 |
26 | 对重缓冲距离 | 符合标准值 |
27 | 补偿链(绳)与轿厢、对重接合处 | 固定、无松动 |
28 | 上、下极限开关 | 工作正常 |
5、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护保养项目(内容) | 维护保养基本要求 |
1 | 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 | 连接无松动,弹性元件外观良好,无老化等现象 |
2 | 驱动轮、导向轮轴承部 | 无异常声响,无振动,润滑良好 |
3 | 曳引轮槽 |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4 | 制动器动作状态监测装置 | 工作正常,制动器动作可靠 |
5 | 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 | 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
6 | 控制柜各仪表 | 显示正常 |
7 | 井道、对重、轿顶各反绳轮轴承部 | 无异常声响,无振动,润滑良好 |
8 | 悬挂装置、补偿绳 |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要求 |
9 | 绳头组合 | 螺母无松动 |
10 | 限速器钢丝绳 |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11 | 层门、轿门门扇 | 门扇各相关间隙符合标准值 |
12 | 轿门开门限制装置 | 工作正常 |
13 | 对重缓冲距离 | 符合标准值 |
14 | 补偿链(绳)与轿厢、对重接合处 | 固定、无松动 |
15 | 上、下极限开关 | 工作正常 |
16 | 减速机润滑油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保证油质符合要求 |
17 | 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 | 接触良好 |
18 | 制动器铁芯(柱塞) | 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19 | 制动器制动能力 | 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必要时进行轿厢装载125%额定载重量的制动试验 |
20 | 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 | 符合标准 |
21 |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对于使用年限不超过15年的限速器,每2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对于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限速器,每年进行一饮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 | 工作正常 |
22 |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 工作正常 |
23 | 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 工作正常 |
24 | 轿项、轿厢架、轿门及其附件安装螺栓 | 紧固 |
25 | 轿厢和对重/平衡重的导机支架 | 固定,无松动 |
26 | 轿厢和对重/平衡重的导轨 | 清洁,压板牢固 |
27 | 随行电缆 | 无损伤 |
28 | 层门装置和地坎 | 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 |
29 | 轿厢称重装置 | 准确有效 |
30 | 安全钳钳座 | 固定,无松动 |
31 | 轿底各安装螺栓 | 紧固 |
32 | 缓冲器 | 固定,无松动 |
注:(1)如果某些电梯没有表中的项目(内容),如有的电梯不含有某种部件,项目(内容)可适当进行调整;
(2)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中对测试、试验有明确规定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测试、试验,没有明确规定,一般为检查、调整、清洁和润滑;
(3)中标后在维保期间如有最新电梯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规则出台,则应遵守最新电梯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规则的标准。
电梯维保更换配件类(部分)
序号 | 配件名称 | 备注 |
1 | 各类油杯 | |
2 | 开关类 | 微动开关、缓冲器开关、限位开关、安全触板开关、消防开关、门锁开关、行程开关、空气开关、光电保护开关等 |
3 | 电容类 | |
4 | 感应器类 | |
5 | 断路器类 | |
6 | 通讯板类 | 轿厢通讯板、外呼通讯板等 |
7 | 接触器类 | |
8 | 风扇类 | |
9 | 电阻类 | |
10 | 皮带类 | |
11 | 照明设备 | 应急照明、应急电源、井道照明警铃蜂鸣器等 |
12 | 防震橡胶 | 轿底防振橡胶、主机减震橡胶、轿门防撞橡、轿厢防晃橡胶等 |
13 | 按钮类 | |
14 | 通话装置 | 轿内通话装置、底坑通话装置 |
15 | 导靴类 | 导靴、对重导靴、靴衬 |
16 | 钢丝绳 | |
17 | 导轨类 | |
18 | 连接线 | |
19 | 润滑油脂 | 润滑油、润滑油脂等 |
注:电梯维保应包含但不限于上述零配件的更换。
二、相关标准:
日常维护保养应遵守的标准
①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
② 电梯使用管理与维修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
③ 湖南省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范
④ 电梯维修规范GB/T 18775-2002
⑤ 电梯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
⑥ 维保合同
三、技术规格:
维修部分:共有8个电梯维修点,电梯共289台,电梯类型为:①消防电梯(兼担架电梯)②消防电梯(兼无障碍电梯)③无机房、无障碍电梯④曳引式客梯⑤无机房,无障碍,餐梯⑥无机房,无障碍,医梯⑦无障碍、医梯⑧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等。维保部分:维护保养按每15天做一次半月维保;每月做两次月维保;每3个月做一次季度维保;每6个月做一次半年度保养;每12个月做一次年度保养。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地点:长沙市芙蓉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中标人提供的各种零配件,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的合格品。
2、中标人应配合采购人及电梯检测机构对电梯进行年检,并负责对年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3、中标人应在采购人服务点附近设置维修点,驻点固定维修人员不得少于5人。维修人员需持有有效操作证,中标人负责其维修人员的安全,需为其维保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等保险。维修作业中应落实现场安全措施,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人需加强维保人员的组织管理,所有维保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中标人需提供24小时通畅的驻点服务维修人员的应急响应电话。在维保期间导致采购人和/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或人身伤害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维修人员应有对电梯突发故障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快速处理故障的效率,满足用户的要求。同时应实行全天24小时为用户服务,节假日和晚间都安排必要的维修人员进行值班,管理和值班人员接到用户报修电话时,要问清报修内容,并立即给予明确维修答复,并热情、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做好电话记录,维修人员在接到报修信息后,要立即赶到用户现场进行维修处理,并能提供正常连续的服务直至故障或事故排除。对于电梯关人情况,驻点要在最短时间(20分钟内)赶到现场,救援被困人员,并对用户及被困人员做好解释工作;电梯故障在30分钟赶到现场进行修理。
5、中标人应在维修点设立配件仓库,常用配件保证30分钟可送到维修现场。维修换件后的旧配件由采购人回收处理。
6、中标人负责对各维保项目进行每年两次的安全乘梯进小区宣传活动。
7、投标供应商根据项目要求制定一套完整的电梯维修保养服务方案(包括维保服务计划、维保服务工作要求、例行保养服务管理、应急维修管理等)。每台电梯均设专门的维修保养档案,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管理。每次维修的时间、内容、服务质量、等均由用户与中棱在维修卡上签署意见。
8、因电梯质保期与原维保时间截止时间不一致,中标人就配合采购人,在原维保单位服务截止后的移交查验工作。
9、中标人应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服务期限结束后,中标人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技术文档、相关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实行简易程序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要求的相关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式
(1)付款人:长沙市芙蓉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单位自行支付)
(2)付款方式:电梯维保费用由采购人根据季度考核结果,按实际维保的电梯数量、维保时间与维保单价进行结算,支付维护保养费。电梯维修费用按实际发生数量,由中标另行报结算,采购人审核后,按季度支付。
2、本项目采用维保费用包干方式,成交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负责对电梯进行维保、零部件更换、调试等相关事宜,采购人不再承担其他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如非用户不当使用的原因,当月单台电梯发生困人的情况超过4小时或单台停梯时长超过48小时的,则当月单台电梯的维保费用不予结算。
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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