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陇南市武都区裕河镇凤屏村文化广场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金额
50.06万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8/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交易编号:LNSWDQYHZRMZF-2023-01
采购标包信息
公告内容
陇南市武都区裕河镇凤屏村文化广场项目
邀请招标公告
陇南市武都区裕河镇凤屏村文化广场项目经武发改社会(2023)3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陇南市武都区裕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陇南市武都区裕河镇人民政府
2、项目编号:LNSWDQYHZRMZF-2023-01
3、项目名称:陇南市武都区裕河镇凤屏村文化广场项目
4、工程地点:陇南市武都区裕河镇
5、建设内容:本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包括土建、绿化。其中:铺装414㎡、景亭1座、绿化341㎡、种植土272m³、浆砌石挡墙319m³、填方170m³、排水渠26m、排水渠挡墙180.96㎡、石桌凳2套、沉淀池3m³、水泥道牙95m、开挖15m³、ppr进水管60m、PVC排水管200m、水景75㎡、驳岸石120m。
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7、招标范围:施工图内所有建设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须持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方式
1、 招标人通过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邀请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进行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四、投标资料的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3日8时30分至 2023年8月24日17时30分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陇南市)-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针对本项目的资料(PDF格式加盖公章)。
2、资质审核资料及竞价资料扫描件,在2023年08月25日下午17:30前上传至本平台。
五、投标文件的纸质版递交时间及注意事项:
5.1 为方便招标人项目管理,请各投标人于2023年8月25日下午17:30前将纸质版标书正本送至招标人处。
5.2 标书格式自拟,须包含报价文件、公司资质文件及相关人员证件、相关业绩及证明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陇南市武都区裕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小康 电话:18189399138
陇南市武都区裕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2日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陇南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lnygcg.lnsggzyjy.cn:1050)进行报名竞价
公告基本信息 | |||
---|---|---|---|
项目名称 | 陇南市武都区裕河镇凤屏村文化广场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2)市政 |
联系人 | 李小康 | 联系电话 | 18189399138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3-08-23 08: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8-25 17:30:00 |
采购单位 | 陇南市武都区裕河镇人民政府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
1 | 陇南市武都区裕河镇凤屏村文化广场项目001 | LNSWDQYHZRMZF-2023-01 | 工程-施工 | 500600.0(元) |
公告内容
陇南市武都区裕河镇凤屏村文化广场项目
邀请招标公告
陇南市武都区裕河镇凤屏村文化广场项目经武发改社会(2023)3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陇南市武都区裕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省级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陇南市武都区裕河镇人民政府
2、项目编号:LNSWDQYHZRMZF-2023-01
3、项目名称:陇南市武都区裕河镇凤屏村文化广场项目
4、工程地点:陇南市武都区裕河镇
5、建设内容:本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包括土建、绿化。其中:铺装414㎡、景亭1座、绿化341㎡、种植土272m³、浆砌石挡墙319m³、填方170m³、排水渠26m、排水渠挡墙180.96㎡、石桌凳2套、沉淀池3m³、水泥道牙95m、开挖15m³、ppr进水管60m、PVC排水管200m、水景75㎡、驳岸石120m。
6、计划工期:60日历天
7、招标范围:施工图内所有建设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无介入诉讼仲裁案件,信誉良好。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须持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方式
1、 招标人通过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发布邀请公告。
2、招标人将对各投标人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进行评审,审核通过以后竞标企业进入网上竞价程序,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四、投标资料的上传:
1、被邀请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3日8时30分至 2023年8月24日17时30分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陇南市)- 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及针对本项目的资料(PDF格式加盖公章)。
2、资质审核资料及竞价资料扫描件,在2023年08月25日下午17:30前上传至本平台。
五、投标文件的纸质版递交时间及注意事项:
5.1 为方便招标人项目管理,请各投标人于2023年8月25日下午17:30前将纸质版标书正本送至招标人处。
5.2 标书格式自拟,须包含报价文件、公司资质文件及相关人员证件、相关业绩及证明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陇南市武都区裕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小康 电话:18189399138
陇南市武都区裕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2日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陇南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lnygcg.lnsggzyjy.cn:1050)进行报名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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