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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项目双墩镇水岸人家四期小区等项目规划设计 | ||
项目法人: | 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长丰县双墩镇境内 |
立项批文名称: | 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项目 | 项目审批单位: |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3-03-20 11:16:21 |
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项目双墩镇水岸人家四期小区等项目规划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项目双墩镇水岸人家四期小区等项目规划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2209-340121-04-01-485789、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项目
1.4 招标人: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项目双墩镇水岸人家四期小区等项目规划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BFCBZ00469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CBZ00469
2.5 建设地点:位于长丰县双墩镇境内
2.6 建设规模:地块一:东至吴王路道路绿线、南至华佗路道路红线、西至石弓山路道路红线、北至规划支路道路红线;具体地界及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总用地面积39620㎡(59.43亩)。容积率不大于1.8;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等;拟规划设计总建筑面积约8.5万㎡;
地块二:东至规划绿地、南至龙湖北路道路绿线、西至罗集路道路红线、北至天静宫路道路红线;具体地界及面积以实际测绘为准。总用地面积51625㎡(77.44亩)。容积率不大于1.8;建筑高度不大于60米;配建一所用地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低于3240平方米的9班幼儿园等;拟规划设计总建筑面积约12.3万㎡。
2.7 项目投资估算:140000万元,本招标项目概算:1150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800个日历天(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以实际为准。方案设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个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在招标人要求之日起 15 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按招标人要求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并交付 BIM 模型
2.9 招标范围:主要规划设计项目有水岸人家四期(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长自然资规要字[2022]28号,长自然资规要字[2022]25号;住宅装配式)、地块之间及周边道路(天静宫路、规划支路)、东地块东侧公园、幼儿园、标识(牌)标线、智能化、消防人防、强弱电、“三网”、景观园林、小区绿化、道排、路灯等附属配套、其他市政道路、公园、游园、停车场、运动场及附属配套设施等并交付 BIM 模型;项目相关的所有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另需完成10个项目的规划设计服务(投资额1000万元以内的项目,设计包含的全部内容,且含编制10个项目建议书、绩效评估报告和可研报告)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工程设计资质须满足下列之一: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2)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工程勘察资质须满足下列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居住建筑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包含施工图设计内容,设计类型须包含装配式或产业化建筑),且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4万平方米。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两家;
(2)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上述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设计任务;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3.2、3.3 和 3.6 条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联合体牵头人的人员;
(3)联合体非牵头人(成员二)须满足上述工程勘察资质要求,承担本招标项目工程勘察任务,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和 3.6 条要求。
3.8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3月21日00:00至2023年04月10日11:00。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66223797,6622383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10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0日11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3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水路交口西南处
邮 编:/
联系人:高坤
电 话:0551-63665751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邮 编:23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551-66223797,66223831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400 998 0000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合肥市滨湖区南京路2588号
电话:0551-66223530、0551-66223546
9. 其他事项说明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0. 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标段简称:1标段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84253706159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户名: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1023701021001095993242237
开户银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0天0小时2分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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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3-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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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3-03-200天0小时2分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