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3年度常用药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7/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fcg2023-1573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华源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18783861214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3年度常用药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5日 11点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3-15730
项目名称: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3年度常用药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4.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4.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药品采购,包括感冒类、消炎止痛类、抗菌消炎类、止咳平喘类、清热解毒类、维生素类、口腔类、胃肠道类、止泻类、肝胆类、外用药、眼科类、耳鼻类、心脑血管、酒精消毒类、妇科类、滋补肾阴、骨关节类、抗敏、安眠类、急救药等,具体招标文件详见第六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不限制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b.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至 2023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9:30至13:0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
方式:各潜在投标人在办理CA 数字证书并完成注册后,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在法定时间内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5日 11点4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5日 11点4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6)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 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的服务中心-下载中心-CA 证书线下办理资料,各潜在投标人按照要求准备好办理资料后自行前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办理CA 证书,CA 证书办理完成后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完成注册及完善相关信息等。各潜在投标人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交易网站、交易平台、采购系统、CA证书等相关类似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33175.jhtml)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7)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
(8)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9)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纸质资料抵达开标现场参与现场开标会,但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xizang.gov.cn/open-web-zc/login)远程参加线上开标会,并保持在线状态。到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发起投标文件解密后,各潜在投标人需在60分钟内完成解密,若潜在投标人未在本项目(各标段/标包)开放解密后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自行解密,相关责任、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各标段/标包)开放解密后60分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结束解密环节并继续进行后续采购活动。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中心--下载中心--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投标单位)熟悉“不见面开标”方式的操作流程,如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与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联系方式查找途径: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中心--联系我们)。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柳梧新区世纪大道1号
联系方式:0891-68982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源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街道纳金东路宝萨翠湖庄园11栋1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刘先生(电话:187838612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18783861214
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3年度常用药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5日 11点4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FCG2023-15730
项目名称: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2023年度常用药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4.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4.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药品采购,包括感冒类、消炎止痛类、抗菌消炎类、止咳平喘类、清热解毒类、维生素类、口腔类、胃肠道类、止泻类、肝胆类、外用药、眼科类、耳鼻类、心脑血管、酒精消毒类、妇科类、滋补肾阴、骨关节类、抗敏、安眠类、急救药等,具体招标文件详见第六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不限制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a.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b.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至 2023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9:30至13:00,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
方式:各潜在投标人在办理CA 数字证书并完成注册后,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在法定时间内获取并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5日 11点4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5日 11点4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请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禁止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人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6)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正式启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的通知》本项目采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进行交易,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 证书,办理的途径为: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的服务中心-下载中心-CA 证书线下办理资料,各潜在投标人按照要求准备好办理资料后自行前往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办理CA 证书,CA 证书办理完成后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完成注册及完善相关信息等。各潜在投标人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交易网站、交易平台、采购系统、CA证书等相关类似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fwzxlx/33175.jhtml)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7)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
(8)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审时候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9)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纸质资料抵达开标现场参与现场开标会,但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xizang.gov.cn/open-web-zc/login)远程参加线上开标会,并保持在线状态。到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发起投标文件解密后,各潜在投标人需在60分钟内完成解密,若潜在投标人未在本项目(各标段/标包)开放解密后6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自行解密,相关责任、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各标段/标包)开放解密后60分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结束解密环节并继续进行后续采购活动。请各潜在投标人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中心--下载中心--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投标单位)熟悉“不见面开标”方式的操作流程,如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与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联系方式查找途径: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中心--联系我们)。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柳梧新区世纪大道1号
联系方式:0891-68982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源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纳金街道纳金东路宝萨翠湖庄园11栋1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刘先生(电话:187838612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1878386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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