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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都-誉鑫220KV线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仙都-誉鑫220KV线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3-20
1.招标条件
仙都-誉鑫220KV线路工程已由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缙发改投资〔2023〕9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人为 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仙都-誉鑫220KV线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758.04万元,工程费用约为199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220kV线路1回,线路长度9.6千米,其中架空线路9.5千米,电缆路径0.1千米;新建杆塔23基。本期架空线路截面采用2×300平方毫米,电缆截面采用2500平方毫米。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初步设计优化、工程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预算、设备购置、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含施工用电和用水临建设施)、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涉网调试(包括电能质量检测等国网要求的相关工作)、试运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建设期工程保险;工程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范围:
仙都-誉鑫220KV线路工程包括所有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优化和专项设计及设计驻场服务以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与设计有关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
2、材料设备采购:包括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各类专题论证相关内容、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
注: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费用在施工总承包服务费中自行考虑。
2.3 计划工期:2023年11月30日前完工(工程总承包合同签署后30天内完成项目总体设计、施工图审定、施工图预算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
3.1.1 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有工程设计电力(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含二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方承担。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4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电气(或相关专业)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牵头人单位)。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且该人员注册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3.5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电气(或相关专业)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已录入。
3.6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 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 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8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0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适用);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适用);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我省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适用);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我省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适用);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lssggzy.lishui.gov.cn/);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lssggzy.lishui.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6日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鼎湖南路88号
电话:0578-3265073
招标人: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女士
联系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鼎湖南路88号
电话:0578-301907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缙云县紫薇花园1幢1单元4楼
联系人:李开放
电 话:0578-3316049
邮 箱:935110941@qq.com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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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pdf
[A3311011160013032001001]仙都-誉鑫220KV线路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LSSZ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docx
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缙招标JS2023-20
1.招标条件
仙都-誉鑫220KV线路工程已由缙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缙发改投资〔2023〕9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标人为 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缙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仙都-誉鑫220KV线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758.04万元,工程费用约为199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220kV线路1回,线路长度9.6千米,其中架空线路9.5千米,电缆路径0.1千米;新建杆塔23基。本期架空线路截面采用2×300平方毫米,电缆截面采用2500平方毫米。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建安工程相关的建设内容:初步设计优化、工程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预算、设备购置、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含施工用电和用水临建设施)、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涉网调试(包括电能质量检测等国网要求的相关工作)、试运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建设期工程保险;工程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工程设计范围:
仙都-誉鑫220KV线路工程包括所有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优化和专项设计及设计驻场服务以及承担本项目所涉及的与设计有关的技术经济分析、各类专项审查、各类论证等及相关的专家费等。
2、材料设备采购:包括工程所涉及到的所有材料以及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及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
3、工程施工:包括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及各类专题论证相关内容、项目验收、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等全部内容。
注:总承包单位需配合发包人对专业工程的发包和实施的管理工作,其涉及的费用在施工总承包服务费中自行考虑。
2.3 计划工期:2023年11月30日前完工(工程总承包合同签署后30天内完成项目总体设计、施工图审定、施工图预算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
3.1.1 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有工程设计电力(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施工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范围含二级及以上承装、承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由负责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方承担。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4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电气(或相关专业)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注册在牵头人单位)。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且该人员注册信息已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
3.5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电气(或相关专业)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浙江省勘察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已录入。
3.6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 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 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8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1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0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适用);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省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适用);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我省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适用);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注:我省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适用);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lssggzy.lishui.gov.cn/);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lssggzy.lishui.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6日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缙云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鼎湖南路88号
电话:0578-3265073
招标人:浙江缙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女士
联系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鼎湖南路88号
电话:0578-301907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环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缙云县紫薇花园1幢1单元4楼
联系人:李开放
电 话:0578-3316049
邮 箱:93511094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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