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重庆新南城投资有限公司商业门面公开招租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10/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拟对我司管理的国有资产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一、招租内容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及《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处置利用的通知》(巴南府办发〔2018〕92号)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商业门面实际情况开展招租工作(具体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30日
三、竞租方式
1.按公示招租门面顺序号依次现场填报竞价;每一门面均采用多轮竞价方式,每一轮加价幅度为至少50元/月/次。
2.所报初始价格大于或等于该标的公告招租底价(或后续竞价大于上一轮最高价)的竞租报价人为有效报价。
3.资产公开招租设月租金底价(第三方机构评估价格),竞租人从租赁底价开始竞价,每轮报价延时时间为5分钟;如除最高报价者与原承租人外,其他竞标人均不愿再进行新一轮报价,则最后一轮报价最高者预中标。
4.原承租人依法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人同意跟最后一轮最高报价,预中标人可与原承租人继续竞价,加价幅度仍为至少50元/月/次。若原承租人不再跟价,则预中标人中标;若预中标人不再加价,则原承租人中标。
5.若一宗招租资产报名参与者只有1人,可直接依据评估底价确定为承租人。若一宗招租资产无人竞租,在1年内,可直接依据评估底价确定承租人(先到先得)。
6.中标人确定后,在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
四、竞租人资格要求
(一)竞租人为法人的应当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独立的法人资格凭证;
(二)竞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竞租人为法人的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由招标单位负责核定其身份;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
(四)按规定时间和方式进行意向登记并提交保证金;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享有优先承租权人同样按照本条约定参与报名、缴纳竞标保证金,并应严格按照本公告履行义务、享受同等条件下依法优先承租的权利。如享有优先承租权人不参与竞标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五、招租公告的获取
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巴南区)(www.cqggzy.com/bananweb)下载本项目竞租文件以及补遗等现场竞租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竞租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只要进行了意向登记,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竞租内容。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缴纳竞租保证金
(一)时间:2023年10月31日9:00-16:00(备注:缴纳竞租保证金须在2023年10月31日16:00之前缴纳,未按时缴纳的无报名资格)。
(二)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民主新街10号(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办事处703室)。
(三)须准备提交的资料:
1.企业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竞租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
(3)竞租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
(4)竞租人信息卡(格式见附件)
(5)竞租人保证金缴纳收据(原件)
2.其他组织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竞租人的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竞租人信息卡(格式见附件)
(4)竞租人保证金缴纳收据(原件)
3.自然人
(1)自然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
(2)竞租人信息卡(格式见附件)
(3)竞租人保证金缴纳收据(原件)
(四)竞租保证金缴纳与退还
竞租人报名前,竞租本人以对公形式每套向招租单位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仟圆整),待招租工作完毕后,招租单位1月内按原帐户退还(无息)投标人,保证金缴纳账号:重庆新南城投资有限公司,账号:108808321088,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李家沱支行。工作人员需查验缴纳情况,未缴纳竞租保证金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发生下列任意情况之一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取消其竞标资格:
1.参与竞标的个人或单位未按时参加竞标会议。
2.竞租人在竞租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我司签订合同的(合同格式范本详见现场公示栏)。
4.其他扰乱招租程序的。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竞标资格
(一)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竞标保证金的。
(二)不具备招租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不遵守竞标会议纪律及其他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原承租人有任何履约不诚信或违约行为的。
(五)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违反上述第三款的,竞标人所交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现场踏勘
为减少相关误差,潜在竞租人进行现场踏勘的,若有需要可在2023年10月30日前与我司联系确定现场踏勘时间。竞租人对现场踏勘获取的所有资料负责,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已经对现场做过充分详实了解,认可竞租时现有房屋状况和相关配套满足竞租人承租需求,且不存在因现状不符或因房屋存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漏水、返潮、变形、裂缝、设施设备以及电力配备等情形)而影响租赁的情形。同时在竞租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九、竞标时间、地点
(一)竞标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日9:30(未在2023年11月2日9:30前到达竞标会议室的,取消其竞标资格)。
(二)竞标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民主新街10号(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办事处313室)。
十、招租要求
1.本项目标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中标者必须严格遵守。
2.本次公开竞租,房屋面积和状况以现状为准(投标意向者应当自行查勘),且不因面积和租赁价格等不符而影响交易结果。合同签订后,我司按合同约定负责标的物移交。
3.中标者自行负责标的物移交后所产生的费用(如:水、电、气、物业管理、税费等费用)。
4.中标者应在签订《国有房屋资产租赁合同》时一次性缴清第一年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标准为:1.租赁门面1个,履约保证金为2000元;2.租赁门面2-4个,履约保证金为3000元;3.租赁门面5-9个,履约保证金为5000元;4.租赁门面10个以上(含10个),履约保证金为8000元。),并完善相关手续。
5.该租赁标的物不能用于易燃易爆品等危险物品制作销售等,不得在租赁房内从事非法活动、非法生产、非法加工,不得经营危险用品、机械加工类、医疗机构类(药房、诊所除外),不能用于噪音大、粉尘大、污染大、影响市容市貌或当地居民生活的业务项目。
6.标的物水、电、烟道及污水管网等所有设施设备均以现状为准,若现有水、电、烟道及污水管网等无法满足中标者经营业态需求或确需安装污水管网等,由中标者按照设计规范要求及所经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要求自行安装水、电、烟道、排污管网及设施等,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7.合同期内未经我司书面许可不得转租。
8.门面租赁的合同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年不超过3年,每年租金递增5%。
9.中标者应在每年度(12个月)租期届满前,提前15个工作日向我司支付下一年度租金,以此类推。若中标者逾期未缴纳下一年度租金,且逾期支付租金超过30日的,我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房屋,对中标者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中标者承诺放弃向我司主张装修或其他任何成本),并追究中标者的违约或赔偿等法律责任。
10.出租期满或合同终止执行后,我司对原承租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原承租人承诺放弃向我司主张装修或其他任何成本)。此后由我司委托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重新评估并报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备案,再以备案价格作为租赁底价重新招租。
11.出租期满或合同终止执行后,原承租方申请继续租赁的,应在公开招租时参与竞租,同等条件下可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相关信息应在招租信息公告中进行披露。
12.我司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巴南区)上公开挂网招租商业时,将《国有房屋资产租赁合同》一并进行挂网公示,租赁合同除对中标者及承租房屋相关基础信息进行更改外,其余条款均不做更改,无论竞租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只要进行了意向登记,均视为已知晓并认可租赁合同内容。
十一、合同签订
1.预中标人在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与我司(按照公示的合同格式范本)签订租赁合同。
2.公开招租文件、承租人的竞租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租赁合同的依据。
3.合同生效条款由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4.在签订合同之前,招租方有权对中标人的资质进行复核。若中标人不配合审查以及审查不合格的,招租方有权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二、招租单位
重庆新南城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23)62573170
附件:1.商业门面公开招租明细表
2.竞租文件部分格式
3.《国有房屋资产租赁合同》
重庆新南城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7日
一、招租内容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114号)及《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处置利用的通知》(巴南府办发〔2018〕92号)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商业门面实际情况开展招租工作(具体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3年10月17日-2023年10月30日
三、竞租方式
1.按公示招租门面顺序号依次现场填报竞价;每一门面均采用多轮竞价方式,每一轮加价幅度为至少50元/月/次。
2.所报初始价格大于或等于该标的公告招租底价(或后续竞价大于上一轮最高价)的竞租报价人为有效报价。
3.资产公开招租设月租金底价(第三方机构评估价格),竞租人从租赁底价开始竞价,每轮报价延时时间为5分钟;如除最高报价者与原承租人外,其他竞标人均不愿再进行新一轮报价,则最后一轮报价最高者预中标。
4.原承租人依法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若原承租人同意跟最后一轮最高报价,预中标人可与原承租人继续竞价,加价幅度仍为至少50元/月/次。若原承租人不再跟价,则预中标人中标;若预中标人不再加价,则原承租人中标。
5.若一宗招租资产报名参与者只有1人,可直接依据评估底价确定为承租人。若一宗招租资产无人竞租,在1年内,可直接依据评估底价确定承租人(先到先得)。
6.中标人确定后,在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办事处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
四、竞租人资格要求
(一)竞租人为法人的应当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独立的法人资格凭证;
(二)竞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竞租人为法人的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由招标单位负责核定其身份;竞租人为自然人的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
(四)按规定时间和方式进行意向登记并提交保证金;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享有优先承租权人同样按照本条约定参与报名、缴纳竞标保证金,并应严格按照本公告履行义务、享受同等条件下依法优先承租的权利。如享有优先承租权人不参与竞标的,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五、招租公告的获取
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巴南区)(www.cqggzy.com/bananweb)下载本项目竞租文件以及补遗等现场竞租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竞租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只要进行了意向登记,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竞租内容。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缴纳竞租保证金
(一)时间:2023年10月31日9:00-16:00(备注:缴纳竞租保证金须在2023年10月31日16:00之前缴纳,未按时缴纳的无报名资格)。
(二)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民主新街10号(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办事处703室)。
(三)须准备提交的资料:
1.企业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竞租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
(3)竞租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
(4)竞租人信息卡(格式见附件)
(5)竞租人保证金缴纳收据(原件)
2.其他组织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竞租人的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竞租人信息卡(格式见附件)
(4)竞租人保证金缴纳收据(原件)
3.自然人
(1)自然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
(2)竞租人信息卡(格式见附件)
(3)竞租人保证金缴纳收据(原件)
(四)竞租保证金缴纳与退还
竞租人报名前,竞租本人以对公形式每套向招租单位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2000.00元(大写:贰仟圆整),待招租工作完毕后,招租单位1月内按原帐户退还(无息)投标人,保证金缴纳账号:重庆新南城投资有限公司,账号:108808321088,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李家沱支行。工作人员需查验缴纳情况,未缴纳竞租保证金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五)发生下列任意情况之一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取消其竞标资格:
1.参与竞标的个人或单位未按时参加竞标会议。
2.竞租人在竞租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成交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我司签订合同的(合同格式范本详见现场公示栏)。
4.其他扰乱招租程序的。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竞标资格
(一)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竞标保证金的。
(二)不具备招租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三)不遵守竞标会议纪律及其他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原承租人有任何履约不诚信或违约行为的。
(五)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招标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违反上述第三款的,竞标人所交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现场踏勘
为减少相关误差,潜在竞租人进行现场踏勘的,若有需要可在2023年10月30日前与我司联系确定现场踏勘时间。竞租人对现场踏勘获取的所有资料负责,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无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已经对现场做过充分详实了解,认可竞租时现有房屋状况和相关配套满足竞租人承租需求,且不存在因现状不符或因房屋存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漏水、返潮、变形、裂缝、设施设备以及电力配备等情形)而影响租赁的情形。同时在竞租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因素,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及风险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九、竞标时间、地点
(一)竞标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日9:30(未在2023年11月2日9:30前到达竞标会议室的,取消其竞标资格)。
(二)竞标地点:重庆市巴南区民主新街10号(重庆市巴南区花溪街道办事处313室)。
十、招租要求
1.本项目标的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中标者必须严格遵守。
2.本次公开竞租,房屋面积和状况以现状为准(投标意向者应当自行查勘),且不因面积和租赁价格等不符而影响交易结果。合同签订后,我司按合同约定负责标的物移交。
3.中标者自行负责标的物移交后所产生的费用(如:水、电、气、物业管理、税费等费用)。
4.中标者应在签订《国有房屋资产租赁合同》时一次性缴清第一年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标准为:1.租赁门面1个,履约保证金为2000元;2.租赁门面2-4个,履约保证金为3000元;3.租赁门面5-9个,履约保证金为5000元;4.租赁门面10个以上(含10个),履约保证金为8000元。),并完善相关手续。
5.该租赁标的物不能用于易燃易爆品等危险物品制作销售等,不得在租赁房内从事非法活动、非法生产、非法加工,不得经营危险用品、机械加工类、医疗机构类(药房、诊所除外),不能用于噪音大、粉尘大、污染大、影响市容市貌或当地居民生活的业务项目。
6.标的物水、电、烟道及污水管网等所有设施设备均以现状为准,若现有水、电、烟道及污水管网等无法满足中标者经营业态需求或确需安装污水管网等,由中标者按照设计规范要求及所经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要求自行安装水、电、烟道、排污管网及设施等,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
7.合同期内未经我司书面许可不得转租。
8.门面租赁的合同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年不超过3年,每年租金递增5%。
9.中标者应在每年度(12个月)租期届满前,提前15个工作日向我司支付下一年度租金,以此类推。若中标者逾期未缴纳下一年度租金,且逾期支付租金超过30日的,我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房屋,对中标者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中标者承诺放弃向我司主张装修或其他任何成本),并追究中标者的违约或赔偿等法律责任。
10.出租期满或合同终止执行后,我司对原承租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原承租人承诺放弃向我司主张装修或其他任何成本)。此后由我司委托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重新评估并报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备案,再以备案价格作为租赁底价重新招租。
11.出租期满或合同终止执行后,原承租方申请继续租赁的,应在公开招租时参与竞租,同等条件下可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的相关信息应在招租信息公告中进行披露。
12.我司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巴南区)上公开挂网招租商业时,将《国有房屋资产租赁合同》一并进行挂网公示,租赁合同除对中标者及承租房屋相关基础信息进行更改外,其余条款均不做更改,无论竞租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只要进行了意向登记,均视为已知晓并认可租赁合同内容。
十一、合同签订
1.预中标人在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与我司(按照公示的合同格式范本)签订租赁合同。
2.公开招租文件、承租人的竞租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租赁合同的依据。
3.合同生效条款由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4.在签订合同之前,招租方有权对中标人的资质进行复核。若中标人不配合审查以及审查不合格的,招租方有权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二、招租单位
重庆新南城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23)62573170
附件:1.商业门面公开招租明细表
2.竞租文件部分格式
3.《国有房屋资产租赁合同》
重庆新南城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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