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平顶山市第一看守所监管子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金额
49.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gl-dl-2024-077
预算金额49.6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基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师先生1307176542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09
公告正文
平顶山市第一看守所监管子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招标编号:ZJGL-DL-2024-077)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平顶山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平顶山市第一看守所监管子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9.6 万元,招标人为平顶山市第一看守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平顶山市第一看守所监管子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包括 UPS 系统、照明配电改 造、视频会议系统、监区广播系统、电教化直播系统等,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平顶山市第一看守所监管子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平顶山市第一看守所监管子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6、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 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上述信用信息应在公告发布后 对本单位进行查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4 月 2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4 月 3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 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和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 要求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现场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平顶山市新华区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西大唐一品澜山 2 号楼 1 单 元 90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5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西大唐一品澜山 2 号楼 1 单 元 901; 七、其他 平顶山市第一看守所监管子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第一看守所监管子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完成,现已具备招标条件。中 基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第一看守所的委托,就平顶山市第一看守所监管子系统 升级改造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JGL-DL-2024-077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第一看守所监管子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96000.00 元 最高限价:496000.00 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包 1 平顶山市第一看守所监管子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496000.00 496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平顶山市第一看守所监管子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包括 UPS 系统、照明配 电改造、视频会议系统、监区广播系统、电教化直播系统等,具体参数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 求; 5.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3 资金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4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5.5 质量要求:合格; 5.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3.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6、供应商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 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上述信用信息应在公告发布后 对本单位进行查询; 3.7、供应商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引起的 一切不良后果(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04 月 25 日至 2024 年 04 月 30 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西大唐一品澜山 2 号楼 1 单元 901; 3、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和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要求 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现场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售价:0.00 元 四、响应文件递交 1、截止时间:2024 年 05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平顶山市新华区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西大唐一品澜山 2 号楼 1 单元 901;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顶山市第一看守所 地址:新华区西环路与花城线交汇处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5-32216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基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西大唐一品澜山 2 号楼 1 单元 901 联系人:师先生 联系方式:1307176542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师先生 联系方式:13071765428 日期:2024 年 04 月 24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第一看守所 地 址:新华区西环路与花城线交汇处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5-322168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基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平顶山市新华区新城区长安大道与育英路交叉口西大唐一品澜山 2 号楼 1 单 元 901 联 系 人: 师先生 电 话: 13071765428 电子邮件: zhongjijiana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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