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依法注销2家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等相关规定,现对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连云港赣榆鸿福实业有限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所有车辆配发的《道路运输证》以及连云港鹏远国际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公告注销。公告期限30天(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9月6日)。公告期满后将依法依规注销上述经营业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所有道路运输证。

附件:车辆注销明细表.doc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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