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北京中心
代理联系人王璐1851185305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1
公告正文
中国铁建大桥局津潍高铁站前一标项目、大桥局汊沽港镇还迁住宅小区项目、18局津潍高铁天津枢纽工程站前二标项目、18局滨海新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BJJC-2024-16
1.招标条件
1.1汊沽港镇还迁住宅小区四期工程已由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武审批投资备【2020】324号文件批准建设。业主为天津市强港佳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汊沽港镇还迁住宅小区四期施工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1.2滨海新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新建港滨路泵站工程已批准建设,业主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新建港滨路泵站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
1.3 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 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2〕34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津秦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雄安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招标人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一标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型材及柴油进行公开招标。
1.4 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天津枢纽相关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天津市辖区塘沽区塘沽区,扩建滨海西动车运用所,新建津潍津秦联络线、津潍京滨联络线等天津枢纽相关配套工程。业主为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工程项目管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西统路道路工程第一标段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绞线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建大桥局汊沽港镇还迁住宅小区项目: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41821.6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0024.57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797.05 平方米。工程承包范围:红线范围内的基坑支护、桩基工程、止水帷幕、土方工程、土建工程、人防工程、给排水、电气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采暖、消防工程、通风工程、室外配套(含园林绿化)工程、电梯工程、临电、临水、所有现场临时设施及各专业预留预埋。
2.1.2中铁十八局滨海新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滨海新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新建港滨路泵站工程施工项目位于滨海新区塘沽老城区新港地区,北至新港一号路,南至海河生态绿地,西至天津中港伟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东至区域城市资源运管基地(临时),占地面积为3770.17平方米,建设内容有一座雨水泵站、一座初期雨水调蓄池、两座附属用房,并同步实施庭院内道路、给排水管道、照明、绿化、大门及围墙等配套设施。
2.1.3中铁建大桥局津潍高铁站前一标项目:位于天津市境内,起止里程为DK25+580~DK51+387,正线长度25.807km,主要工程为滨海东站站场土建工程2.593km,滨海特大桥11.6km,滨海南特大桥A段6.85km、滨海南特大桥B1段4.81km。项目总工期1764日历天,开工日期:2023年1月1日,竣工时日期2027年10月31日。
2.1.4中铁十八局津潍高铁天津枢纽工程站前二标项目:主要工程包含:①津潍津秦联络线:上跨地铁车辆段向南段落,上联、下联胡家园特大桥至塘沽站。津潍津秦下联线路长度2.894km;津潍津秦上联线路长度1.983km;含塘沽站改造工程。② 津潍京滨联络线,黑猪河线路所附近可分割部分:津潍京滨下联线路长度2.174km;津潍京滨上联线路长度2.356km。③ 津山线改线:线路长度2.197km(含施工便线)。④滨海站站前工程:无砟道床、轨道铺设。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适用于GC01、GC02)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3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GC0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GC02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或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1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钢材(适用于GC03-GC07)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投标产品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投标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具有2021年、2022年、2023年任意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4)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投标人代理的生产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圆钢、螺纹钢各提供两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至少两份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和对应合同协议书)。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提供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对“单位行贿”(单位)、“行贿”(个人)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内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以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被国铁集团、中国铁建及所属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或“合作方警示名录”的,不得参与对应招标人包件的投标;具有履行后续合同的能力并提供供货业绩中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两份。
(7)其他:①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须提供代理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3型材(适用于XC0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型材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任意连续两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或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1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4柴油(适用于CY0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2023年任意连续两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或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1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投标人需提供自带有经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标定合格的自动计量装置的加油车至少一辆(车辆有危化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及相关证照,手续齐全,含司机、押运员),用于工地现场设备加油。
4.2.5钢绞线(适用于GJX01)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或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1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3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2021年1月至今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范围内,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诉讼及仲裁的查询结果。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没有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商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采购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特殊要求:投标物资在供应期内若项目有品牌要求,则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方要求执行;供应产品品牌、生产厂家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投标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日17时00分。潜在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注册报名,并申请办理CA锁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及解密(CA办理所需资料及程序详见中国铁建云采平台首页-小鹿课堂-帮助中心-铁建云采平台数字证书办理流程)。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售后不退。
5.5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投标人在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自行申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此次招标投标人需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命名为“投标人名称-包件号”。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1日8时30分。
6.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投标人须登陆该平台,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6.4如招标人有需求,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无偿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7.开标
7.1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4年4月11日8时30分至9时00分。
(2)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登录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中国铁建云采平台(www.crccep.cn)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及使用单位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汊沽港镇还迁住宅小区四期施工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王翔龙 18622234210
(2)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新建港滨路泵站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周光15522355111
(3)招标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一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董艳哲15822572097
(4)招标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天津枢纽工程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李梅英18602233946
10.2招标组织单位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单位: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北京中心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玉泉路65号院北五楼三层
招标文件答疑联系人:王璐           电话:18511853053
标书费发票开具和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18611464023
网站系统技术支持:4006296888
 
 2024年3月21日
附件1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招标人名称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汊沽港镇还迁住宅小区四期施工项目经理部
钢材
GC01

6178
500
2
2
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城市内涝治理项目-新建港滨路泵站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
钢材
GC02

2060
500
2
3
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站前一标项目经理部
钢材
GC03

14193
1000
2
钢材
GC04

13050
1000
2
钢材
GC05

12500
1000
2
钢材
GC06

13400
1000
2
钢材
GC07

13700
1000
2
型材
XC01

2550
500
2
柴油
CY01

1000
500
2
4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津潍高铁天津枢纽工程站前二标项目经理部
钢绞线
GJX01

785
50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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