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哈密市俊业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坡子泉金矿地下采矿改扩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公示
金额
8418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哈密市俊业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坡子泉金矿地下采矿改扩建工程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决策、准备、施工和运营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拟建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哈密市俊业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坡子泉金矿地下采矿改扩建工程
(二)建设单位:哈密市俊业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哈密市伊州区双井子乡
(四)工程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10×104t/a生产能力的采矿和辅助配套工程改扩建,主要工程包括:
(1)生产工程,井巷工程主要包括罐笼井刷大及装备、通风斜井、边界人行通风上山以及采切工程,基建工程量1572m(折合10710m3);提升系统主要包括罐笼井提升设备及罐笼井机房140.40m2,罐笼井提升机及罐笼井配电室56.25m2;通风系统主要包括通风设备及风井机房39.01m2;充填系统主要包括打散给料系统、胶凝材料供应计量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等;辅助生产工程为新建罐笼井井口房202.50m2。
(2)公共设施工程包括供暖设备,新建电热风炉房 64.80m2,地面供电设备,井下供电设备,井下电缆敷设。
(3)其余生产工程、公共设施工程、行政生活福利工程等均为利旧。
(五)项目总投资:8418万元,其中利旧固定资产投资5045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对象范围
工程建设涉及的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及附近的单位和组织、当地相关政府部门。
(二)主要事项
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您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建设;您认为项目建设会引发哪些不稳定问题;您对本工程征地等方面的态度或要求;您认为工程建设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您有无建议采取何种措施来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您的其他一些有关社会稳定方面的诉求、意见及建议。
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风险调查-公众参与-编写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书,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供依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哈密市俊业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马新辉 0902-6973629
报告编制单位:西桥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冬梅429754048@qq.ocm
伊州区发改委联系人:阿布来提
联系电话: 0902-2233352 0902-2252001(传真)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哈密市俊业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南坡子泉金矿地下采矿改扩建工程
(二)建设单位:哈密市俊业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哈密市伊州区双井子乡
(四)工程建设内容与建设规模:项目建设规模为10×104t/a生产能力的采矿和辅助配套工程改扩建,主要工程包括:
(1)生产工程,井巷工程主要包括罐笼井刷大及装备、通风斜井、边界人行通风上山以及采切工程,基建工程量1572m(折合10710m3);提升系统主要包括罐笼井提升设备及罐笼井机房140.40m2,罐笼井提升机及罐笼井配电室56.25m2;通风系统主要包括通风设备及风井机房39.01m2;充填系统主要包括打散给料系统、胶凝材料供应计量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等;辅助生产工程为新建罐笼井井口房202.50m2。
(2)公共设施工程包括供暖设备,新建电热风炉房 64.80m2,地面供电设备,井下供电设备,井下电缆敷设。
(3)其余生产工程、公共设施工程、行政生活福利工程等均为利旧。
(五)项目总投资:8418万元,其中利旧固定资产投资5045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一)对象范围
工程建设涉及的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及附近的单位和组织、当地相关政府部门。
(二)主要事项
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您是否赞同该项目的建设;您认为项目建设会引发哪些不稳定问题;您对本工程征地等方面的态度或要求;您认为工程建设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您有无建议采取何种措施来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您的其他一些有关社会稳定方面的诉求、意见及建议。
三、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风险调查-公众参与-编写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书,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供依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哈密市俊业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马新辉 0902-6973629
报告编制单位:西桥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冬梅429754048@qq.ocm
伊州区发改委联系人:阿布来提
联系电话: 0902-2233352 0902-2252001(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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