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诸佛庵镇石家河村韩冲组合路
金额
82.8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3/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41525001002768
预算金额82.8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64-551639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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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佛庵镇石家河村韩冲组合路

发布时间:2023-03-02 17:4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编号E341525001002768   

二、项目名称:诸佛庵镇石家河村韩冲组合路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鑫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霍山县衡山镇南岳西路原工商所办公楼三楼东侧1-4

成交金额:捌拾贰万捌仟伍佰贰拾肆元捌角整(¥828524.8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

项目名称:诸佛庵镇石家河村韩冲组合路

施工范围: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及与之相关的国家现行规范等

服务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张国庆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皖234212122753

五、评审专家名单:郭忠仕陆晓东承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诸佛庵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和安徽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4-55163990564-5028648。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 94 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霍山县诸佛庵镇人民政府

址:霍山县诸佛庵镇

联系方式:0564-5516399

2.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霍山县衡山镇恒邦东郡小区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64-50286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话:18356435020

 

霍山县诸佛庵镇人民政府

安徽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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