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藁城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升级项目消防街(渠北路-市府路)、东宁路工程施工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8/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河北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联系人白雪松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悠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坤15027712291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14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14
公告正文
【藁城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升级项目消防街(渠北路-市府路)、东宁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藁城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升级项目消防街(渠北路-市府路)、东宁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藁行审批复【2020】01-149008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统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河北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消防街(渠北路-市府路)工程:本工程南起渠北路,北至市府路。道路长度为629.38m,宽11m,为城市支路,本次工程为道路改造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现状水泥混凝土路面铣刨罩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交通工程(路面施划交通标线)、照明工程(新建道路照明设施)、绿化工程(改造现状2m绿化带)。 东宁路工程:本工程西起吉藁街,东至振兴街。道路长度为1300.21m,规划红线宽24m,为城市次干路,本次工程为道路改造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现状水泥混凝土路面铣刨罩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拆除新建人行道)、交通工程(路面施划交通标线)、照明工程(更换旧有路灯及电缆,新建箱式变电站)、绿化工程(新建绿化带)。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或单位成立至今的(成立不足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未出现亏。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6其他要求: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文件精神,要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其他:监督投诉电话藁城区住建局:88167929 特别提示: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11-24 09:30:00 至 2022-12-14 09: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12-14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藁城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升级项目消防街(渠北路-市府路)、东宁路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藁行审批复【2020】01-149008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统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河北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消防街(渠北路-市府路)工程:本工程南起渠北路,北至市府路。道路长度为629.38m,宽11m,为城市支路,本次工程为道路改造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现状水泥混凝土路面铣刨罩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交通工程(路面施划交通标线)、照明工程(新建道路照明设施)、绿化工程(改造现状2m绿化带)。 东宁路工程:本工程西起吉藁街,东至振兴街。道路长度为1300.21m,规划红线宽24m,为城市次干路,本次工程为道路改造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现状水泥混凝土路面铣刨罩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拆除新建人行道)、交通工程(路面施划交通标线)、照明工程(更换旧有路灯及电缆,新建箱式变电站)、绿化工程(新建绿化带)。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或单位成立至今的(成立不足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未出现亏。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商业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将否决其投标。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1.6其他要求: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文件精神,要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其他:监督投诉电话藁城区住建局:88167929 特别提示: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出现未能在有效时间内进行注册等问题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11-24 09:30:00 至 2022-12-14 09: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12-14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悠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市藁城区振兴北街15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289号长安广场804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白雪松 | 联系人: | 张坤 |
电话: | 0311-86592023 | 电话: | 1502771229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