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执法记录仪4G图传系统服务项目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执法记录仪4G图传系统服务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2 16:0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执法记录仪4G图传系统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DGP371500000202302000108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内编号:LCZFCG-2023-124
二、项目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执法记录仪4G图传系统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标包1: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执法记录仪4G图传系统服务项目 |
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 |
成交金额:141696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包1:
服务类 |
名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执法记录仪4G图传系统服务 服务内容:针对执法记录仪、移动警务车载终端和社会点位等采集的社会监控视频资源,进行整合并实现互联互通。在互联网平台实现前端便携式执法取证设备的视频实时查看和调取,保障实时视音频传输到后台指挥中心进行执法现场指挥办案。通过GIS实时定位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客观真实地记录执法人员执法办案全过程。 服务要求:具有承接本项目服务项目的能力 服务时间:两年 服务标准:满足项目说明及服务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姜明燕、范淼、黄明
供应商 | 评委1 | 评委2 | 评委3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 | 87.48 | 82.40 | 81.50 |
聊城市新天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76.28 | 78.38 | 79.38 |
山东锐盾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 79.54 | 78.44 | 79.04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服务类收费标准收取,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费。1.83356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监督单位:聊城市财政局
九、未中标供应商的未中标原因:
标包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未中标原因 |
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执法记录仪4G图传系统服务 | 聊城市新天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标得分较低 |
山东锐盾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 技术标得分较低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地 址:聊城市
联系方式:0635-7185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聊城市利民东路26号水利科技推广中心招标技术部507室
联系方式:18863591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军
电 话:18863591813
附件详见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布人:山东冠宇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