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泸州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泸市财采〔2024〕70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501202400016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泸州市优程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5012024000165
二、项目名称:泸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区功能恢复提升及机关文化氛围营造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成都晶美佳广告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天乡路社区天乡路后街51号附(206-03)号
被投诉人:泸县人民检察院
地  址:泸县玉蟾街道玉蟾大道465号
被投诉人:泸州市优程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巨洋大厦22楼
四、基本情况
2024年5月28日,泸州市优程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泸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区功能恢复提升及机关文化氛围营造(项目编号:N5105012024000165)招标公告。2024年6月28日,泸州市优程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开标、评审。2024年7月1日,泸州市优程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重庆摩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诉事项1:本项目采购文件更正后,采购文件中的提交截止时间不符合法律要求。
投诉事项2:根据质疑答复(事实答复)提出的投诉,采购人违法签订采购合同,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利益。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2受理后发现投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一)项之规定,我局决定:驳回投诉。投诉事项1成立,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鉴于本项目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规定,我局决定: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泸州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6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