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清一中音西校区多功能厅(主考室、合班教室、会议系统)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
金额
105.96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181]zhd[gk]2021003
预算金额105.9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福建冠融物联科技有限公司105.96万元
中标联系人李老师0591-85228422
公告正文

福清一中音西校区多功能厅(主考室、合班教室、会议系统)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

交易项目编号:[350181]ZHD[GK]2021003
时间:2021.09.15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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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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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公告
    福清一中音西校区多功能厅(主考室、合班教室、会议系统)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 2021-09-15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福清第一中学

乙方:福建冠融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81]ZHD[GK]2021003的福清一中音西校区多功能厅(主考室、合班教室、会议系统)建设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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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02080803 视频会议会议室终端 视频会议会议室终端 详见标书 1(批) 1059668 1059668 国内 详见标书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零伍万玖仟陆佰陆拾捌元整(¥1059668.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福清一中音西校区;

4.3交付条件: 按合同执行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详见招标文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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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40 货到付全款的40%
2 55 专家验收合格后付55%
3 5 自验收合格日起满一年后付5%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10、违约责任

10、违约责任 (1)未按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如果我司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我司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延长交货期还是不予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另行确定。每逾期1天,我司按迟交货物金额的2 ‰向采购人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采购人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予以扣除。若我司逾期交货达30天(含30天)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我司仍按上述约定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采购人所受的损失。 (2)若我司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按本项目要求实现系统间对接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货物,不予验收该项目,直至解除项目合同,采购人保留追究我司相关责任的权利。 (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我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详见招标文件。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贰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福建省福清第一中学 乙方: 福建冠融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 福清市玉屏街道较场路57号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音西村福怡花园3号楼1401单元
单位负责人: 薛天辉 单位负责人: 陈圣汉
委托代理人:
李老师
委托代理人:
俞挺
联系方法: 0591-85228422
联系方法: 13665085146
开户银行: 建行福清分行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
账号: 35001618107050004228 账号: 35050161810700000919

签订地点: 福清

签订日期:2021年0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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