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某部“党支部书记之家”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
2024-JTMHBX-G1001。
三、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1日。
四、评审结果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前共收到7家单位投标文件,分别为:杭州浙百建设有限公司、宿迁广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典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磊之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杭州诚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横誉建设有限公司、杭州恒华建设科技有限公司。经评审7家投标单位均为无效投标,否决投标的原因分别为:(1)杭州浙百建设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中缺少报表附注,违反招标文件P6-3.5.1条款;(2)宿迁广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缺少军队采购网军采e信“政府采购失信名单”截图,违反招标文件P6-3.5.1条款;(3)江苏典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已标价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子母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不一致,违反招标文件P34-2.1.3条款;(4)江苏磊之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缺少信用中国“失信人被执行人”截图,违反招标文件P6-3.5.1条款;(5)杭州诚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文件无造价人员签字并盖签字章,违反招标文件P33-2.1.1条款;(6)浙江横誉建设有限公司缺少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违反招标文件P6-3.5.1条款;(7)杭州恒华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无造价人员签字并盖专用章,违反招标文件P33-2.1.1条款。
因7家投标单位均未通过初步评审,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所有投标文件均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本次招标失败,招标人应当按规定程序重新组织招标。
五、质疑、投诉联系方式
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质疑函应包含:
1.投标人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2.质疑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3.具体质疑事项及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日期。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质疑联系人:周干事
联系方式:13047660628
投诉联系人:陈干事
联系方式:18626872096
某部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