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11/23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一、项目编号:ZXHSJL-2022-1018(招标文件编号:ZXHSSG-2022-1018)
二、项目名称:年产300万吨煤矸石骨料及轻集混凝土隔墙板项目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河南鑫东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北三环52号1号楼1314.1315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0.7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毛爱红、宋翠霞、刘金龙、刘国清、肖用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99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异议和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告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投诉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书和投诉书要求如下:
异议人、投诉人是单位的,异议书、投诉书为纸质版,必须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投诉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与工程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异议人、投诉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时,应为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投诉事务的,应当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职工(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书,所在单位已为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异议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壁市弘昌建材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汤河街东段1号
联系方式:孙先生18939293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南中鑫恒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与淇河路交叉口新华大厦11楼1104室
联系方式:邵女士18839256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 18939293000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