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伦桂路以东大象山以西地块回填工程(一期)的中标人,具体招标情况如下。
1.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工程地址位于顺德区,本次回填测量土方量计算总面积为240257平方米(其中62.23亩鱼塘以及原有河涌不能回填),回填后场地标高按85高程2.96米控制,总回填方量为224864.8立方米(以天然密实度体积计算)。因部分区域原地面超过回填标高,其中地面超过回填标高挖方量为8365.2立方米(按2.96m标高计算),红岗古鉴鱼塘挖方量为10456.5立方米(按-0.07m标高计算,挖出遗弃物后由招标人外运处置),河涌开挖量14654.64立方米,合计总挖土方量为33476.34立方米。回填区域采用小草绿色彩钢波纹板围蔽,围蔽高度2米,长度约1900米(围蔽位置由招标人确定)。此外,中标人需开挖约930米临时河涌,河涌分两段,总长约1300米,涌段1长约300米,涌宽8米,涌段2长约1000米(因有部分现状是鱼塘,不用全长度开挖土方,具体详见图纸),涌宽3米,河涌开挖的土方需就地回填,两河涌底标高均为珠基-1.2米(河涌最终走向位置及相关要求由招标人确定)。
风险提示:
1.上述土方数据仅作参考,不作为招标人承诺的工作量,投标人须自行考虑投标风险)
2.投标人中标后须积极协助招标人收取地块,以确保工程进度。如因招标人原因,不能如期收取地块,则只按实际测量地块回填面积数向中标人退回地块场地使用费,不再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其他补偿。
1.2招标范围:包括地块范围内的清表及垃圾外运弃置(含淤泥)、临时河涌开挖、场地围蔽(场地围蔽需满足招标人要求,本项目完工后,必须进行覆盖,场地围蔽归招标人所有)、回填土方、平整夯实、建设施工便道。
1.3工期:90日历天(其中A区须在前30日内交付)。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资质要求
2.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企业资质 。
2.2.2 本工程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诚信管理登记要求:
2.4.1投标人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信用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没有被锁定(类别:建筑业企业)。
2.4.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2.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2.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2.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
2.5.3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2.5.4需提供近1 年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等。
近1 年是指扣除发布竞价公告当月往前顺推12个月,即2020年10月至2021年9月。
(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6 诚信要求
2.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2.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2.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竞价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2.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信用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6.6根据《佛山市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诚信惩戒工作的通知》(顺住建发〔2020〕30号),对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7其他要求
2.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3.资格审查办法和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现场同步资格告知性审查,评定标办法采用:价高者得定标法(即招标人回收最大金额)。
现场告知性审查,是指以投标人提交的资料为依据,以诚实信用为原则,招标人在现场仅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性审查,并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若通过资格审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1家的,推荐此投标人为中标人,中标金额按此投标人投标报价,若未有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11月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shunde.gov.cn/ggzy/,下同)及顺德大良街道办事处政务网(http://www.shunde.gov.cn/daliang/)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本竞价公告附件)。
5.投标担保
5.1 投标担保金额:人民币80000.00元。
5.2 投标担保的形式:工程保证金托管专用账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11月24日15时00分(接收投标文件时间为 2021 年11月24日14时00分- 2021 年11月24日15时00分)。
6.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良分中心会议室(1)地址:大良县东路38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6.3出席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身份验证方式:(第二代身份证),不接受临时身份证等其它证件进行身份验证。
本项目投标交易员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其中授权委托人需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6.4投标文件提交清单:
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②投标担保资料,包括:保证金转账原件;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单独提交,无须封装)
③投标报价文件。
7.开标定标会议
7.1会议时间(签到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4日15时00分。
7.2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良分中心会议室(1)(即大良县东路38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的,将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顺德大良街道办事处政务网内发布通知,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并掌握相关安排。
8 其他
9.1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
联 系 人:龙小姐
电 话:0757-29938489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
邮 编:528300
招标代理:佛山市欣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小姐、陈先生
电 话:0757-83130869、83130871
传 真:/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9号碧桂城市花园中区一座1703室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电 话:0757-22381780
2021年11月10日
附件:
伦桂路以东大象山以西地块回填工程(一期)招标公告(盖章).pdf
附件:招标文件、图纸、清单及托管业务通知书.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