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敏达
招标代理机构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怡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1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31
公告正文
常熟花园-澜悦雅筑-东南邻里-青藤雅苑-状元里养老用房装饰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熟花园-澜悦雅筑-东南邻里-青藤雅苑-状元里养老用房装饰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熟市人民政府东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资金。常熟市人民政府东南街道办事处委托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常熟花园-澜悦雅筑-东南邻里-青藤雅苑-状元里养老用房装饰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常熟花园-澜悦雅筑-东南邻里-青藤雅苑(一楼至二楼毛坯房装饰装修)-状元里。
2.1.2工程规模及设计改造内容、要求:本次常熟花园75.6㎡,澜悦雅筑205.4㎡,东南邻里108.6㎡,青藤雅苑256.75㎡,状元里131.84㎡,便民服务中心200㎡。此次改造内容详见2.2条款。
2.1.3合同估算价:项目投资额约100万元。含设计费、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费、施工费及相关配套服务等所有费用。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含设计、施工):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1日
2.1.5其他:
(1)设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现行国家及省、市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满足业主要求,确保能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核(如需)。备注:承包人完成设计任务后,发包人将对该设计成果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承包人修改后仍无法满足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2)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3)货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和技术规范、规程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2招标范围:常熟花园-澜悦雅筑-东南邻里-青藤雅苑-状元里养老用房装饰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2.2.1工程设计:完成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施工阶段的后续服务等。投标人在投标阶段根据本招标文件要求及项目实际情况完成方案设计;中标后中标人的方案设计需进一步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补充、修改,深化为初步设计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在审批通过的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如需)。
2.2.2货物及材料采购: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及货物、材料清单,完成本项目所有货物、材料的采购及相关工作。
2.2.3施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筑施工技术标准和要求,依据施工图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达到招标人使用需求。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常熟花园:
  1.1 原有老旧屋顶结构及屋面瓦拆除;
1.2 原有老旧吊顶拆除;
1.3 原有窗户拆除;
1.4 原有地砖拆除;
1.5 室内强电管线新做,根据现场实际布置调整,设备均为新添置;
  1.6 新做吊顶石膏板吊顶及卫生间集成吊顶;
  1.7 轻钢龙骨隔墙;
1.8 窗户安装(利用原有);
1.9 卫生间隔断及五金;
  1.10所有灯具根据使用方要求更换;
1.11涂料施工;
1.12成品门及门套;
1.13开水炉安装;
1.14踢脚线安装;
1.15其他:完成本项目并达到招标人使用要求的相关配套及其他工作。
(二)澜悦雅筑:
  2.1 保留原有地砖凿毛处理;
2.2 拆除吊顶、灯具、电器及原立柱饰面板;
2.3 室内强电管线新做,根据现场实际布置调整,设备均为新添置;
2.4 顶面轻钢龙骨吊顶及卫生间集成吊顶;
2.5 轻钢龙骨隔墙;
2.6 所有灯具根据使用方要求更换;
2.7 制作配套矮柜及书柜及助餐室灶台;
  2.8卫生间配套洁具及五金;
  2.9卫生间残疾人扶手;
  2.10开水炉安装;
2.11服务大厅文化导视墙及办公区背景墙;
2.12涂料施工;
2.13成品门及门套。
  2.14原隔墙全部拆除;
  2.15原地砖铲除并更换;
  2.16卫生间墙砖粘贴;
  2.17室内强电管线新做,弱电管线根据现场实际布置调整,设备均为新添置;
2.18顶面轻钢龙骨吊顶;
2.19 卫生间地砖铺贴;
  2.20 所有灯具根据使用方要求更换;
2.21卫生间台盆安装;
2.22茶水间及干区瓷砖铺贴台面及配套设备;
2.23涂料施工;
2.24成品门及门套。
(三)东南邻里:
  3.1 保留原有地砖凿毛处理;
3.2 拆除吊顶、灯具、电器及原立柱饰面板;
3.3 室内强电管线新做,根据现场实际布置调整,设备均为新添置;
3.4 顶面轻钢龙骨吊顶及卫生间集成吊顶;
3.5 轻钢龙骨隔墙;
  3.6 所有灯具根据使用方要求更换;
  3.7 制作配套矮柜及书柜及助餐室灶台;
  3.8卫生间配套洁具及五金;
  3.9卫生间残疾人扶手;
  3.10开水炉安装;
3.11服务大厅文化导视墙及办公区背景墙;
3.12涂料施工;
3.13成品门及门套;
  3.14原隔墙全部拆除;
  3.15原地砖铲除并更换;
  3.16卫生间墙砖粘贴;
  3.17室内强电管线新做,弱电管线根据现场实际布置调整,设备均为新添置;
3.18顶面轻钢龙骨吊顶;
3.19卫生间地砖铺贴;
  3.20所有灯具根据使用方要求更换;
3.21卫生间台盆安装;
3.22茶水间及干区瓷砖铺贴台面及配套设备;
3.23涂料施工;
3.24成品门及门套。
(四)青藤雅苑
  4.1 制作配套矮柜及书柜及助餐室灶台;
  4.2卫生间配套洁具及五金;
  4.3卫生间残疾人扶手;
  4.4开水炉安装;
4.5涂料施工;
4.6成品门及门套;
  4.7卫生间墙砖粘贴;
  4.8室内强电管线新做,根据现场实际布置调整,设备均为新添置;
4.9顶面轻钢龙骨吊顶;
4.10轻钢龙骨隔墙
4.11卫生间墙地砖铺贴;
  4.12所有灯具根据使用方要求更换;
4.13卫生间台盆安装;
4.14茶水间及干区瓷砖铺贴台面及配套设备;
4.15涂料施工;
4.16成品门及门套。
(五)状元里:
  5.1 保留原有地砖凿毛处理;
5.2 拆除吊顶、灯具、电器及原立柱饰面板;
5.3 室内强电管线新做,根据现场实际布置调整,设备均为新添置;
5.4 顶面轻钢龙骨吊顶及卫生间集成吊顶;
5.5 轻钢龙骨隔墙;
  5.6 所有灯具根据使用方要求更换;
  5.7 制作配套矮柜及书柜及助餐室灶台;
  5.8卫生间配套洁具及五金;
  5.9卫生间残疾人扶手;
  5.10开水炉安装;
5.11服务大厅文化导视墙及办公区背景墙;
5.12涂料施工;
5.13成品门及门套;
  5.14原隔墙全部拆除;
  5.15原地砖铲除并更换;
5.16卫生间墙砖粘贴;
  5.17室内强电管线新做,弱电管线根据现场实际布置调整,设备均为新添置;
5.18顶面轻钢龙骨吊顶;
5.19卫生间地砖铺贴;
  5.20所有灯具根据使用方要求更换;
5.21卫生间台盆安装;
5.22茶水间及干区瓷砖铺贴台面及配套设备;
5.23涂料施工。
(六)便民服务中心四楼:
6.1增加隔墙200㎡;
6.2修补部分吊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申请人应具备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承包能力,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或以上)施工资质且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业务范围内含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丙级专项设计业务)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具有以下资格之一:
①注册建造师或②注册建筑师或③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④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由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或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业务范围内含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丙级专项设计业务)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的设计单位和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或以上)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或以上)的施工单位。
联合体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5申请人中具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7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开标等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3.8本项目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第6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8时30分至2023年3月17日16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入口)-常熟市(http://218.4.45.172:8086/dlrk/019003/019003002/changshu.html);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随时查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若有答疑,以招标文件的答疑文件为准)为:2023年3月3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熟市人民政府东南街道办事处
地    址:常熟市金麟路58号
联 系 人:吴敏达
电    话:0512-52969882
招标代理机构:诚信金泰建设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常熟市琴川街道陆樟路8号
联 系 人:周怡
电    话:0512-52036835
10.其他说明
10.1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要求投标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10.2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补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执行。
10.3 投标人企业资质动态核查不合格的,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8]第6号文)相关规定执行(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10.4本次招标执行常熟市人民政府东南街道办事处《东南街道招投标诚信考核办法》(常东街办(2020)30号)。
10.5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常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电子收款收据》。
11.友情提示
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人详见附件内《常熟网上开标直播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
12.本项目招标公告时间
2023-3-10(至)202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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