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投资项目后评价服务第1、4标段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杰024-83738870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30
公告正文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投资项目后评价服务第1、4标段重新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招标人为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 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 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或采购人),拟选聘咨询机构启动12个项目的投 资后评价工作,项目已于2024年5月10日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5月30日完成评标工作,因第1、4标段无有效投标人,第1、4标段流标。本次对第1、4标段的6个项目进行重新招标,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论证决策过程评价、执行过程评价、实施效果 评价、持续能力评价、投资管理能力综合评定,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对策建议。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详见本公告附件1。 2.3 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第1标段、第4标段,所有标段兼投不兼中,第2标段、第3标段中标单位不可参与本 次投标。 2.4 服务期限 自项目启动起30日历天内出具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 服务地点 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要求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并符合行业监管部门相关政策。 2.7 中标单位数量: 1家/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最低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 1.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的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例如: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等材料);2.2023年度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3.1.3业绩要求: 近5年(指合同签订日期为2019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内,承担过不低于2个合同额不少于8万的“投资项 目后评价”项目。 3.1.4主要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10年及以上咨询业务经验,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或注册会计师,自2019年7月1日以来负责过 不低于1项的投资项目后评价项目业绩;项目成员中,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的总数不少于2人,上述人员可重复计算。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4人。 3.1.5信誉要求: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6其他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其他: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请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 称“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zc.lnjttz.cn)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 年 07 月 09 日00时00分至 2024 年 07 月 15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按标段分别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招标(采 购)文件下载指南),招标文件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 未按规定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7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明确所投标段,按所投标段分别递交加密 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08 时 30 分至 09 时 00 分将纸质投标文 件递交至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主楼10楼会议室。(注:投标人上传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下载期间下载对 应标段招标文件,否则所投标段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所投标段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 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应通过“辽宁交投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编制工具及操作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工具下载/操作手册)。 5.4 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等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辽宁交投电子招采 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5 纸质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6 投标人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保证网络畅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线上解密。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lnjttz.cn)、《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 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zc.lnjttz.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号 联系人:张楠 电话:024-67856151 电子邮件:/ 代理机构:辽宁新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2-1号 联系人:刘杰 电话:024-83738870 电子邮件: 招标人: 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附件1: 招标范围 一、招标范围 第1标段:华润健康、环保集团、环境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
序号项目主体名称细目名称持股比例投资完成 年度计划开展后 评价时间上限单价(万元)上限(万 元)
1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润健康(辽宁)集团 有限公司1.62%20198月826万
2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环保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27.79%20198月8
3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交投环境工程有 限责任公司(包 括3家三级子公司)55.00%20178月10
第4标段:高速通智慧出行、辽宁盘古、牧格农业科技投资项目后评价
序号项目主体名称细目名称持股比例投资完成 年度计划开展后 评价时间上限单价(万元)上限(万 元)
1辽宁省高速公路运 营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辽宁高速通智慧出行 有限责任公司100%20198月824万
2辽宁艾特斯智能交 通技术有限公司辽宁盘古技术有限公 司100%202110月8
3辽宁艾特斯智能交 通技术有限公司河北雄安牧格农业科 技有限公司100%202110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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