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京华路道路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i1301000075046148001g01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经理0313-8037888
标书截止时间2022/10/12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28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编号: I1301000075046148001G01 招标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口经济开发区京华路道路工程已由张家口经开区行政审批局以张经审字【2022】2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高新城市建设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口市高新城市建设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京华路(朝阳大街-长宁大街)道路全长274.966m,道路红线宽30m;行车道宽18m,便道宽6m*2;雨水管为d600钢筋混凝土管,长262m,雨水口连接管d400钢筋混凝土管,长149m;10米单臂灯杆16根,18米六火灯杆1根。 计划工期:2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周期:185日历天内竣工。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内容范围内的设计及施工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项目建设内容相关的施工图设计及编制施工图预算;(2)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总承包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移交;(3)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4)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作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应同时具备(1)设计资质: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2)工程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注:企业资质证书新旧衔接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号”文件有关规定),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类似项目业绩【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负责设计任务单位提供)、施工业绩(负责施工任务单位提供)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须具有2021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2年9月1日之后由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网络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3)本招标项目的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可以为同一人。
3.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及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并在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类似市政道路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2)设计负责人资格:(若联合体投标,应当为负责设计任务的单位人员),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3)施工负责人资格:(若联合体投标,应当为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本单位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施工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联合体各方均对应满足本次招标的资格条件;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4)联合体各方须指定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同时由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交一份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各方的自愿行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08 09:30至2022-10-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0-28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张家口市高新城市建设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张家口市高新区清水河南路西侧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28号
邮编:

075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刘磊

联系人: 马经理
电话:

0313-8860033

电话: 0313-8037888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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