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呼市财政局机关关于呼和浩特市本级社保基金定期存款代理银行服务项目中标供应商:1.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的结果公示
金额
1.00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8/07/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7118002828
预算金额1.00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益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孟颖13684789300
公告正文
呼市财政局机关关于呼和浩特市本级社保基金定期存款代理银行服务项目中标供应商:1.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的结果公示

内蒙古益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呼市财政局机关委托,于2018年7月20日就呼和浩特市本级社保基金定期存款代理银行服务 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本级社保基金定期存款代理银行服务

批准文件编号:7118002828

2、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及中标(成交)价格: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元)附件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附件材料
1 其他会计服务 1 呼和浩特市本级社保基金定期存款代理银行服务 1

供应商:内蒙古呼和浩特金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元。

请中标供应商在公告期间到我单位领取通知书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时限和程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公告时间:

2018-07-25 — 2018-07-26

4、评委:

采购人代表: 卜聪 铎,银美霞(采购人代表);

专家: 丁芳,宋丽娟,王卓,樊霞霞,张跃


如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有效期内,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中有关质疑的规定向采购机构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益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81号芳汀花园商务楼1101号 邮政编码:010070联 系 人: 孟颖 联系电话:13684789300

内蒙古益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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