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联长春公司印刷品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2024年南联长春公司印刷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2024年南联长春公司印刷品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包号:CZ2024002567。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24万元,现通过公开竞价采购方式,选取1名供应商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提供印刷品类物料,签订2年的框架合同。
序号 | 物料名称 | 单位 | 规格 | 送货/产品外包装要求 | 含税单价限价(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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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彩印餐谱铜板-(生产单据 | 张 | 彩印餐谱铜板双面彩色铜版250克,字迹清晰 | 双面彩色铜版纸250克,打印清晰。骑马钉装订成册 | 1.1 |
2 | 彩印餐谱铜板-(生产单据)附膜 | 张 | 彩印餐谱铜板双面彩色铜版250克,(附膜)字迹清晰 | 双面彩色铜版纸250克,打印清晰。骑马钉装订成册 | 1.8 |
3 | 装订 | 本 | 无线胶装装订 | 双面彩色铜版纸251克,打印清晰。骑马钉装订成册 | 9 |
4 | 装订封面 | 张 | A3彩色,250克铜版纸、附膜 | 简单包装即可 | 5 |
5 | 各项生产记录本A4纸-(生产单据) | 本 | 各项生产记录本A4纸普通A4纸,字迹清晰,每本50页,封胶 | 普通A4纸,字迹清晰,每本50页,封胶。 | 6.4 |
6 | 各项记录B5纸-(生产单据) | 本 | 各项记录B5纸普通A4纸,字迹清晰,每本50页,封胶 | 普通A4纸,字迹清晰,每本51页,封胶。 | 6.4 |
7 | 各项记录A3-(生产单据) | 本 | 各项记录A3纸普通A3纸,字迹清晰,每本50页,封胶 | 普通A4纸,字迹清晰,每本52页,封胶。 | 10.5 |
8 | 各项记录A5纸-(生产单据) | 本 | 各项记录A5纸普通A5纸,字迹清晰,每本50页,封胶 | 普通A4纸,字迹清晰,每本53页,封胶。 | 5.4 |
9 | 三联无碳复写记录A4(210mmx297mm)-(生产单据) | 本 | 三联无碳复写记录A4(210mmx297mm)每本*50组*3联 | 封胶成册 | 10.8 |
10 | 四联无碳复写A4(210mmx297mm) 每本*50组*4联-(生产单据) | 本 | 四联无碳复写A4(210mmx297mm) 每本*50组*4联流水编号,三联,第一联白色,第二联粉色,第三联蓝色、第四联绿色 | 封胶成册 | 11 |
11 | 三联无碳复写A4(210mmx297mm) 每本*50组*4联-(生产单据) | 本 | 三联无碳复写,每本*50组*4联流水编号,三联,第一联白色,第二联粉色,第三联蓝色 | 封胶成册 | 11 |
12 | 三联无碳复写A5纸-(生产单据) | 本 | 三联无碳复写A5纸无碳复写A5,流水编号,三联,第一联白色,第二联粉色,第三联蓝色 | 封胶成册 | 8.5 |
13 | 日期标识 | 个 | 40mm×60mm,以七种颜色区分周一至周日,可粘贴,撕掉时不留痕迹,PVC材质可书写 | 以七种颜色区分周一至周日,可粘贴,撕掉时不留痕迹,PVC材质可书写。 | 0.037 |
14 | 餐食种类标识 | 个 | 空白签,普通不干胶40mm×60mm | PVC材质可书写 | 0.019 |
15 | 餐食种类标识 | 个 | 带有鸡、牛、鱼、蔬菜、面食、素食、清真、W等标志的标识。不同种类标签需做成相应图案,直径20mm | 带有鸡、牛、鱼、蔬菜、面食、素食、清真、W等标志的标识。不同种类标签需含有相应图案,如:鸡肉标识含有鸡的图案,面条标识含有面条的图案。 | 0.11 |
16 | 条幅 | 米 | 宽0.5m;室内悬挂条幅,红底黄字。 | 简易包装即可 | 26.8 |
17 | 消防卡 | 个 | 材质磨砂厚度3.8mm,顶端打孔54mm×86mm,厚0.38mm;卡片内容根据需求调整。 | 外包装有数量标识 | 1.1 |
18 | KT板 | 米 | 厚度5mm;KT板面含;图案设计 | KT板面含图案设计 | 65 |
19 | 航机部生产表格(出港信息记录)A3幅面 | 本 | A3幅面,每本50页,胶封(出港信息记录)A3幅面 | 封胶成册 | 9.6 |
20 | 布控点标识(图案及版面按需求随时调整) | 个 | 330x120mm*1个;表面抗污渍,防水、防油 | 简易包装即可 | 6.5 |
21 | 工作卡(临时工作证) | 个 | PVC 材质,带卡扣70x110mm | 简易包装即可 | 15 |
22 | 会计凭证封面 | 个 | 黄色牛皮纸700×209mm | 外包装标有数量 | 1.1 |
23 | 票据粘贴纸 | 本 | 每组50页,胶封,加厚纸、每本50页,胶封209×296mm | 封胶成册 | 8 |
24 | 票据凭证牛皮纸盒 | 个 | 黄色牛皮纸35cm*40cm | 外包装标有数量 | 4 |
25 | A3纸单张复印(黑白) | 张 | 普通打印纸297mm×420mm | 简易包装即可 | 0.4 |
26 | B4纸单张复印(黑白) | 张 | 普通打印纸257mm×364mm | 简易包装即可 | 0.3 |
27 | A4纸单张复印(黑白) | 张 | 普通打印纸210mm×297mm | 简易包装即可 | 0.22 |
28 | 机供品装机卡 | 个 | 带圆孔,可穿绳9.4×13cm | 外包装标有数量 | 0.48 |
29 | 付款报销申请单 | 本 | 三联无碳复写 每本*50组*3联,第一联白色-会计联,210mmx297mm | 三联无碳复写,每本*50组*3联,第一联白色-会计联,第二联粉色-结算联,第三联蓝色-存根联 | 12.9 |
30 | 0.76PVC蛋糕卡 | 个 | 新料/哑面/3处刮刮卡(按客户需求随时调整版面) | 外包装标有数量 | 2 |
31 | 易拉宝(架子加海报) | 个 | 海报尺寸:80cm*200cm | 简易包装即可 | 110 |
32 | 纸袋(大) | 个 | 尺寸:32*27*14cm;外观:白色, | 外包装标有数量 | 1.68 |
33 | 纸袋(小) | 个 | 尺寸:21*27*11cm 外观:白色,带有空厨logo(结实耐用,不开裂) | 外包装标有数量 | 1.48 |
34 | 南航空厨自贴标签 | 个 | 圆形,直径30mm, | 简易包装即可 | 0.03 |
35 | 亚克力资料板(含设计) | 个 | 背板24cm×345cm; | 简易包装即可 | 28 |
36 | 锦旗 | 个 | 110cm×70cm; | 简易包装即可 | 120 |
37 | 餐谱(彩色) | 本 | A4封面300g铜板纸、双面覆膜,内页157g特种纸 | 按照需求装订成册 | 6.5 |
38 | pvc雪弗板 | ㎡ | 表面抗污渍,防水、防油;实际尺寸大小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 简易包装即可 | 180 |
39 | 磁性软白板 | 张 | 尺寸:1.1m*1.8m,面材厚度0.2mm,底材厚度0.5mm; | 简易包装即可 | 230 |
40 | 磁力展示贴 | 套 | A4(210mm×297mm)大小*1张;10张*1套 | 简易包装即可 | 40 |
41 | 排版转换录入 | 张 | A4(210mm×297mm)*1张 | 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 3 |
42 | 海报 | ㎡ | 实际尺寸以采购人需求为准 | 简易包装即可 | 59 |
43 | 排版设计 | 张 | 电子文件形式 | 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人 | 30 |
44 | 不干胶打印 | 张 | 彩色A4(210mm×297mm)*1张 | 简易包装即可 | 18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本项目采用费率(折扣率)报价。竞价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竞价折扣率范围(0%<竞价折扣率≤100%)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竞价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统一对本项目报一个竞价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竞价折扣率应当适用于清单内每一种商品。例如,折扣率填97.5%时,即最终结算单价金额=商品单价*97.5%。竞价人只能报唯一的折扣率,不得有选择性的报不同折扣率。】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印刷品 | 吉林省长春市龙嘉国际机场十四号路与五号路交汇,南航长春配餐楼 | 按订货单分批交货,下单后7个日历日内交货。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2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3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竞价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5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竞价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6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竞价,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7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8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印刷经营许可证》。(注意:须提供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9 其他要求:供应商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2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验证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竞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4日;请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竞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竞价。
3.2 竞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6日9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5.1采购人: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龙嘉国际机场南航长春配餐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裴女士,0431-8879 5939
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龙嘉国际机场南航长春配餐楼
联系电话:0431-8879 5922
6.3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广州南联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龙嘉国际机场南航长春配餐楼
联 系 人:孟经理
联系电话:0431-8879 5922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竞价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