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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睢宁县农业农村局绿色防控药剂采购询价成交公告[项目编号:睢采询(2020)025]
金额
30.17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0/08/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睢采询(2020)025
预算金额31.5万元
招标公司睢宁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杜同庆
招标代理机构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吕雅梦0516-88307875
中标公司扬州禾乐植保有限公司30.1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睢]睢宁县农业农村局绿色防控药剂采购询价成交公告[项目编号:睢采询(2020)025]
[睢]睢宁县农业农村局绿色防控药剂采购询价成交公告[项目编号:睢采询(2020)025]
一、项目编号:睢采询(2020)025
二、项目名称:睢宁县农业农村局绿色防控药剂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扬州禾乐植保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北路81号(海德庄园枫香园)8-103
成交金额:30177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稼农神甲维盐茚虫威2100瓶 单价:49.6元;
稻灵丹氟环唑稻瘟灵840瓶 单价:146元;
歼胜吡蚜酮呋虫胺315袋 单价:315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卓凯 朱西海 张新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睢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睢宁县商务中心12楼
联系方式:138520589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睢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北4 楼
联系方式:xzsnzfcg@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雅梦
电? 话:0516-88307875
附件:
附件: 附件1 附件1
附件1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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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通知书
项目编号:睢采询(2020)025
项目名称:睢宁县农业农村局绿色防控药剂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睢宁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机构: 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O二0年七月
邀 请 函
项目概况
睢宁县农业农村局绿色防控药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xzsnzfcg@126.com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0年8月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睢采询(2020)025
项目名称:睢宁县农业农村局绿色防控药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 31.5万元
最高限价:31.5万元
采购需求:20%甲维盐茚虫威悬浮剂、100ml/瓶;40%氟环唑稻瘟灵悬浮剂、1000ml/瓶;30%吡蚜酮呋虫胺可湿性粉剂、1000g/袋。
合同履行期限: 在接到供货通知后10日内供货,并送至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2020年7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睢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北4 楼422室
方式:《供应商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www.cnsn.gov.cn/ 政务公开—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表)必须真实、填写完整,加盖鲜章后发至邮箱xzsnzfcg@126.com获取文件。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8月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睢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北4 楼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0年8月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睢宁县政务服务中心第六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价响应文件的接收
1.开始时间:2020年8月5日北京时间上午9点00分
2.截止时间:2020年8月5日北京时间上午9点30分
3.接收地点:睢宁县政务服务中心(永安路22号)北4 楼大厅
(二)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未被“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江苏)”网(http://www.jscredit.gov.cn)、“诚信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睢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睢宁县商务中心12楼
联系方式:138520589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睢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北4 楼
联系方式:xzsnzfcg@126.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雅梦
电 话:0516-88307875
询价报价须知
采购项目内容及参数:
20%甲维盐茚虫威悬浮剂,100ml/瓶,2100瓶;40%氟环唑稻瘟灵悬浮剂,1000ml/瓶,840瓶;30%吡蚜酮呋虫胺可湿性粉剂,1000g/袋,315袋。(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及说明书复印件)
注:报价资料应对上述技术规格要求逐项响应,提供书面文件,禁止复制本询价通知书内容替代响应,否则将视为未响应;未能达到采购产品上述要求的,报价无效。
二、采购要求
(一)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
(二)报价要求:本项目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请供应商以低于市场平均价报出,此报价金额包括含税发票、安装调试、运杂费和售后服务等费用。
(三)质量要求:所提供物品必须是本询价通知书所要求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部门管理有关产品质量规定和安全标准。 如供伪劣产品一经发现,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责,同时,我中心将停止其被询价资格并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四)供货要求: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10日内成交供应商将采购的货物送到指定地点(邱集镇、凌城镇、官山镇、庆安镇、魏集镇、姚集镇、桃园镇)。
(五)验收标准:货到当场验收数量并抽样封存,验收不合格的予以换货,产生的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须知
(一)本询价通知书我中心为供应商免费提供,报价响应文件需正、副本分别装订,并在封面上表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报价文件正、副本如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应统一使用A4纸,需编制页码,报价文件一律为打印、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并装订成册;盖章签字真实完整,否则报价无效。
(二)请报价单位于2020年8月5日上午9:30时前,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并以密封信袋提交,信袋封面标注报价人、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报价文件密封格式附后),递送至睢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北4 楼(睢宁县永安路22号),逾期收到作无效处理。
(三)报价文件包括:
1.《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2.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供应商的前6个月(以本公告发出月份为基准)中任意1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
4.供应商的前6个月(以本公告发出月份为基准)中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工具)发票复印件;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7.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附后)
8.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附后)
9. 报价产品详细参数;(包括检测报告等)
10.售后服务与质保承诺;
11.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保函复印件;
12.各类声明函及证明
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附后)
3)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报价无效。
(四)询价保证金
1.询价保证金交纳数额和形式
1.1数额:3000元。
1.2形式: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账户名称:睢宁县国库支付中心-清算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睢宁支行
账 号:3200 1717 4360 5251 1766
特别提示:①转账、现金、电汇等其它一切形式均不接受;
②必须提交转账支票或银行汇票或保函的原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情形。
3.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五)报价响应要求
1.本项报价不接受供应商远程传真或邮件报价,报价单位应派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
2.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所述要求逐项响应并详述,提供书面文件,任何复制询价文件替代技术响应的报价文件,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六)询价通知书的澄清、修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四、确定成交供应商
询价小组首先对询价报价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报价且最低报价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确定供应商的原则是:
(一)供应商对询价文件都能作出实质性响应;
(二)各项指标都能满足采购单位要求;
(三)报价最低者(最低报价数额如有相同,由采购人任选一家);
(四)本项目不支持低于成本价成交,询价小组认为其报价表中,报价总额或个别项目可能低于成本价,询价小组有权要求报价代表在评审现场提供证明资料,如外购设备材料合同及质量检验报告等,无法证明其不低于实际成本的,取消其成交资格。
五、无效报价的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报价无效:
1.供应商对询价通知书要求未能作出实质性响应;
2.供应商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
3.询价小组经评审认为所有报价响应文件不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的或可靠性较低的,以及未能达到国家、省级规范要求的。
六、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中国(江苏)”网(http://www.jscredit.gov.cn);
4)“诚信徐州”网(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5)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询价小组确定供应商前。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
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三年起算,具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8]18号)执行。
七、询问和质疑
(一)询问
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下载地址:徐州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报价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属于对采购需求、中标结果等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人受理并负责答复;属于对采购程序等提出质疑的,由采购中心受理并负责答复;
4.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提交响应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5.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当面提交、邮寄送达
联系部门:睢宁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睢宁县商务中心12楼
联 系 人:杜同庆
联系方法:13852058904
通讯地址:睢宁县农业农村局
邮 编:221200
八、签订合同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形式的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和睢宁县政府采购管理科备案。
九、验收
采购人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大型或者复杂的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付款方式
本项目货物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6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附件1
报价一览表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说明
1 甲维盐茚虫威 瓶 2100
2 氟环唑稻瘟灵 瓶 840
3 吡蚜酮呋虫胺 袋 315
合计金额(大写): ¥:
注:此次报价金额包括含税发票、安装调试、配件辅材、运杂费和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
报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2
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名称 品牌、规格、型号 产品制造企业名称(全称) 产品制造企业的划分(注明: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1
2
3
4
总价合计
说明:
注:1.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 投标人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
报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3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睢采询(2020)025】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4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联系人
单位注册地址 主管部门
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 有无重大违法记录
类 型 1.大型企业□ 2.中型企业□ 3. 小型企业□ 4.微型企业□
注:询价供应商对上述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必填)
询价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5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全称):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 先生(女士)
身份证号:
兹委托 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 项目[项目编号:睢采询(2020)025]的询价活动。 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 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日 期: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6
中小企业声明函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可多选)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附件8
报价文件密封格式
密封信封封口格式
报价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开标前不得启封(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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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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