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电电力河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崇礼、康保、雁门关风电场风机整年定检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78.7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6/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国电电力河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崇礼、康保、雁门关风电场风机整年定检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国电电力河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崇礼、康保、雁门关风电场风机整年定检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3372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3372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赵梦娇 电话:01057337415
邮箱:20065270@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国电电力河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崇礼、康保、雁门关风电场风机整年定检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3372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3372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河北泊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电建集团江西省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278.704200 | 722.7475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业绩 | 1、国华 黄骅 区域 风机 定检 服务、国骅 爱依 斯( 黄骅 )风 电有 限公 司、2022 年9月19 日 2、国华 (铜川)新能 源有 限公 司铜 川风 电场 2024 -202 6 年 风电 机组 定期 维护、国华 (铜川)新能 源有 限公 司、2023 年12 月29 日 3、国华 巴彦 尔(乌 拉特 中旗) 风电 有限 公司 风机2 年 定期 维护 服、国华 巴彦 尔(乌 拉特 中旗) 风电 有限 公司 4、谢家 堡、 神木 风电 场202 4-202 6年风 电机 组定 期维 护、谢家堡、 神木 风电 场 国 华(神木) 新能 源有 限公 司 5、2024- 2025 年鸣 风岭 风电 场风 机定 期检 修服 务、华润 新能 源( 中阳 )有 限公 司 | 1、重庆海装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23 年度定期维护业务外包服务合同(南部一大区 )、重庆海装风电工程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3月 2、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风力发电机组运维服务框架采购合同、浙江运达风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9月 3、(国华景峡)项目(100台2023年定期维护服务)合同、新疆金龙华源电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3年8月 4、重庆狮子坪、山东蓬莱风电场运维外包合同、湖南湘电机电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8月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赵梦娇 电话:01057337415
邮箱:20065270@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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