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南通-甪直段苏北段南通联络站及其管线阀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服务-非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16时 06分
40秒
一、概述
本项目为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南通-甪直段苏北段南通联络站及其管线阀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技术服务。根据2015年环境保护部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中要求,企业在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所在地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备案。2018年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再次下发文件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制定环境预案的企业,需对环境应急预案及其相关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对象为环境应急预案及其相关文件,包括环境应急预案及其编制说明、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表)等文本需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办理。现委托服务单位完成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南通-甪直段苏北段南通联络站及其管线阀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并取得回执。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质保期限(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竞价项目。
2.2资质要求
无
2.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4信誉要求(服务)
2.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4.2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2.4.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2.4.4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2.5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项目业绩。
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2.6人员要求
无要求
2.7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2.8其他要求
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4年10月27日 10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10月23日 08时 00分
00秒至2024年10月27日 12时 00分
00秒,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4年10月27日 20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8日 08时 00分
00秒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江苏扬州
七、采购人信息
地址:
邮编:
联系人:刘轲
联系电话:18652086457
电子邮件:liuke@pipechina.com.cn
传真:
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号: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16时 06分
40秒
一、概述
本项目为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南通-甪直段苏北段南通联络站及其管线阀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技术服务。根据2015年环境保护部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中要求,企业在环境应急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企业所在地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进行备案。2018年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再次下发文件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制定环境预案的企业,需对环境应急预案及其相关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对象为环境应急预案及其相关文件,包括环境应急预案及其编制说明、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表)等文本需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办理。现委托服务单位完成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永清-上海)南通-甪直段苏北段南通联络站及其管线阀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并取得回执。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具体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质保期限(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竞价项目。
2.2资质要求
无
2.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4信誉要求(服务)
2.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2.4.2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2.4.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2.4.4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2.5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在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项目业绩。
应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2.6人员要求
无要求
2.7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2.8其他要求
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4年10月27日 10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10月23日 08时 00分
00秒至2024年10月27日 12时 00分
00秒,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4年10月27日 20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8日 08时 00分
00秒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江苏扬州
七、采购人信息
地址:
邮编:
联系人:刘轲
联系电话:18652086457
电子邮件:liuke@pipechina.com.cn
传真:
开户银行:
账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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