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碱车间转鼓设备换型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金额
110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5/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zzb2024-ty-a-033
预算金额110万元
招标联系人唐继平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园园1769943003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1
公告正文
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碱车间转鼓设备换型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招标编号:ZZZB2024-TY-A-033) 项目所在地区:兵团 一、招标条件 本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碱车间转鼓设备换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10万元,招标人为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本项 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需采购1台KS60 片碱机转鼓(带设计图,出具盖 章图纸),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碱车间转鼓设备换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碱车间转鼓设备换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 (1)具有独立的、年检有效的法人营业资格且营业执照具有与 本项目相关的工作能力;(2)并在人员、货物、资金、服务能力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投标能 力; 3、财务状况:投标人最近连续三年(“最近连续三年”是指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 年度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 2023 年度审计,则“最近连续三年”是指 2020 年度、 2021年度、2022年度),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或投标人信用承诺函。2021年1月1日以后依法设立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 之日起至今的相关资料; 4、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应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类似的业绩证明材料,2021年1月1日起至投 标截止日前的类似不少于一项,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人信誉: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且报名的潜在投标 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 采用合格制; 7、其他要求: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c.投 标人在近3年不存在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d.投标单位提交投标承诺书;e.投标人不得存在 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15日10时00分到2024年05月20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1日11 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石河子上海城C座9 楼招标部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1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石河子上海城C座9 楼开标室 七、其他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 公司(采购人)委托,对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碱车间转鼓设备换型项目进行单一来源 采购,现邀请博特瑞姆斯化工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招标编号:ZZZB2024-TY-A-033 1.2项目名称: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碱车间转鼓设备换型项目 1.3 项目概况: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需采购1台KS60片碱机转鼓(带设计图,出 具盖章图纸),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二、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供应商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 标志认证证书的将给予一定的优惠,具体详见文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 (1)具有独立的、年检有效的法人营业资格且营业执照具有与 本项目相关的工作能力; (2)并在人员、货物、资金、服务能力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投标能 力; 3、财务状况:投标人最近连续三年(“最近连续三年”是指2021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 2023 年度审计,则“最近连续三年”是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年度),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或银行出具的资 信证明,或投标人信用承诺函。2021年1月1日以后依法设立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之日 起至今的相关资料; 4、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应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类似的业绩证明材料,2021年1月1日起至投 标截止日前的类似不少于一项,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人信誉: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且报名的潜在投标 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 采用合格制; 7、其他要求: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c.投 标人在近3年不存在行贿犯罪等不良记录:d.投标单位提交投标承诺书;e.投标人不得存在 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 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10、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取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依照招标人与招标 代理公司签订的代理协议书1.5%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专家费按实际发生计取。 4、获取采购文件: 4.1时间:请于2024年5月15日10:00(北京时间)至2024年5月20日 19:30(北京 时间),在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请按以上内容提供营业执 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法人授权委 托书及身份证明;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以上均需携带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式两份,装订成 册)。 4.2 开标时间:2024年5月21日11:00:00。 4.3开标地点:新疆石河子上海城C座9楼开标室。 4.4售价(元):300元。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石河子市 邮 编:832000 联系人:唐继平 电 话:13325663835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河子市上海商城C座九楼 邮 编:832000 联系人:马园园 阮冬梅 电 话:0993-6687866 17699430031 13150402173 2024年5月14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天业中心采供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河子天域新实化工有限公司 地 址:石河子市 联系人:唐继平 电 话:13325663835 电子邮件:27297536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河子市上海城C座九楼 联系人: 马园园 电 话: 17699430031 电子邮件: 37532675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手要负责入(项目负责人): 币夕梅 (签名) 招标入或典招标代理杌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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