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三岔镇茅坝村青龙山茶厂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70.6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2/11/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三岔镇茅坝村青龙山茶厂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BLX-2022-028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2801-2022-00021
三、项目名称
三岔镇茅坝村青龙山茶厂建设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明建亨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成华区云龙南路19号附14号1层
中标(成交)金额:170.699699(万元)
工程类 |
名称:三岔镇茅坝村青龙山茶厂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建设占地面积567.5平方米茶厂一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兰 执业证书信息:川2512020202103926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昕,斯路,谢云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11-03
2、评审地点:恩施市火车站万福国际(国贸SOHO)515号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发改价格价格[2002]1980 号的规定
2、收费金额:0(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恩施市三岔镇人民政府
地址:恩施市三岔镇三岔口集镇老街
联系方式:153470162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联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火车站万福国际(国贸SOHO)515号
联系方式:155705895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15347016206
相关下载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青龙山茶厂建设--磋商文件.docx青龙山茶厂建设--磋商文件.docx
相关合同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
http://www.ccgp-hubei.gov.cn/notice/202211/notice_ea97d99783ab4ffdb207e757659b2dcf.html
5、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
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恩施市三盆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的三盆镇茅坝
村青龙山茶厂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
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三岔镇茅坝村青龙山茶厂建设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
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明建亨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85人,营
业收入为3682.648164万元,资产总额为5554.862316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1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
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A
建
企业名称(盖章):明建享程建设
售
日期:2022年113日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11
二〇二二年十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湖北联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恩施市三岔镇人民政府项目编号:HBLX-2022-028竞争性磋商文件三岔镇茅坝村青龙山茶厂建设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三岔镇茅坝村青龙山茶厂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点击项目招标公告中“我要投标免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概况竞争性磋商公告三岔镇茅坝村青龙山茶厂建设项目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6、最高限价:171.687187万元5、预算金额:171.687187万元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项目名称:三岔镇茅坝村青龙山茶厂建设项目2、项目计划备案号:422801-2022-000211、项目编号:HBLX-2022-028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8、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7、采购需求:建设占地面积567.5平方米茶厂一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提供所属行业中小企业声明函。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地点:恩施市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点击项目招标公告中“我要投标”免费下载。时间: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0月2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采购文件(4)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3)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附网络查询截图)。(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有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主要管理人员等均具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C类证书。
地点:各潜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有效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恩施市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开始时间:2022年11月03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四、响应文件提交售价:0(元)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1)未办理CA的供应商,按照操作手册自行办理CA锁,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已办理CA的供应商,登陆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选择“投标人登陆”,选择“湖北CA”,在“恩施市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专区,点选本项目“我要下载”进行报名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期限开标解密:恩施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地点:恩施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时间:2022年11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已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因自身原因选择终止的,可在xx分散采购平台中进行撤回操作。2.已完成企业入库操作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恩施分散采购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选择XX分散采购平台在招标公告中选择对应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下载招标文件报名,并且在恩施分散采购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投标工具进行制作标书,标书制作完成后将标书上传到xx分散采购平台-我的项目模块-项目工作台-上传响应文件处。1.意向供应商应当在恩施分散采购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点击注册按钮进行企业入库操作。办理CA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4008708080技术支持QQ:1456235492。七、其他补充事宜
地址:恩施市三岔镇三岔口集镇老街名称:恩施市三岔镇人民政府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即供应商不需要拟派人员到开标现场)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方式:15570589522地址:恩施市火车站万福国际(国贸SOHO)515号名称:湖北联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联系方式:15347016206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竞争性磋商须知联系电话:15347016206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序号 | 条 款 名 称 | 内 容 |
1 | 采购人 | 名 称:恩施市三岔镇人民政府地 址:恩施市三岔镇三岔口集镇老街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 :15347016206 |
2 | 代理机构 | 名 称:湖北联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恩施市火车站万福国际(国贸SOHO)515号 联系人:林女士 电 话:15570589522 |
3 | 项目名称 | 三岔镇茅坝村青龙山茶厂建设项目 |
4 | 采购类别 | 工程 |
5 | 采购内容 | 建设占地面积567.5平方米茶厂一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6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条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7 | 联合体投标 | 不 接 受 |
8 | 磋商形式及相关 要求 | 本项目采用磋商 1、不见面磋商: 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的,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 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 , 进 入 恩施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入本项目进行开标”,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 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 解密时间:30 分钟。 2、磋商: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网员专区—“谈判/磋商报价” 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磋商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同时可支持视频沟通,请各供应商提前安装视频会议系统; 相应操作说明见 “登陆恩施分散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 |
9 | 质量要求 | 合格 |
10 | 竞标报价要求 | 首次报价时,竞标报价超出采购控制价的,按无效竞标处理; 磋商时进行二次报价,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否则按无效竞标处理; |
11 | 磋商有效期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天,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12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13 | 付款方式 | 与采购人签定合同时约定 |
14 | 磋商响应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 | 2022 年 11月 03日上午 09 时 00 分 |
15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 |
16 | 磋商时间 | 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7 | 磋商地点 | 同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18 | 磋商小组的组成 | 磋商小组由 3 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 2 人; 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项目评审。 |
19 | 竞争性磋商文件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合同草案条款 |
20 | 最终报价 | 磋商开标会议结束后,供应商可以在一个小时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时间为 30 分钟。最终报价需要供应商提交有效组成部分,含磋商最终报价表。 |
21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 是 否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
22 |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 | □ 是 否 |
23 | 价格扣除比例 | 小微企业: 20 %(取值范围:10%-20%,工程项目为 3%-5%) 含小微企业联合体: /%(取值范围:4%-6%,工程项目为:3%-5%) |
24 | 支持中小企业政策 | 依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 -10%的扣除提高至10-20%(工程项目给于 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依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该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5.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 |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提高至 4%-6%。 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 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 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 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 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25 | 1.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 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 |
25 | 2.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释义中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 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 |
25 | 1) 除本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中出现的类似 于“近三年” 或“前三年”、“近五年”或“前五年” 均指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以前 3 年或前 5 年,以此类推。 如: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 日,则“近三 年”是指 2015 年 5 月 1 日至 2017 年 5 月 1 日。2) 关于提交财务审计报告的年份要求: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 6 月 30 日以前,则近三年指上上个年度 往前推算的三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 日,则“近三年”是指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 度。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如在当年 6 月 30 日以后,则近 三年是指上个年度往前推算的 3 年,如递交响应文件时 间为 2018 年 7 月 1 日,则“近三年”是指 2015 年度、2016 年 度、2017 年度。 本磋商文件所称的“以上” 、 “以下” 、 “内” 、 “以内” , 包括本数; 所称的“不足” ,不包括本数。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 “ √”代表选中, “□”代 表未选中。 | |
26 | 解释权 | 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 |
确或不一致,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 ||
27 | 质疑及提交 |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开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有效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详见本章“质疑及提交”要求。 |
28 | 招标代理费 | 参考发改价格价格[2002]1980 号的规定,采购招标代理合同中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考虑该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并支付。 |
“采购人”是指: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定义1.2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不得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磋商文件要求(规定的条件)之外的附加条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本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制订。适用范围一、说明
“货物”是指供应商合法生产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磋商文件要求的货物,并能够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认真履行。磋商文件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参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合格的货物和服务、工程“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成交供应商”是指经磋商小组评审,授予合同的磋商供应商。“供应商”是指: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即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指称项目表现出兴趣,并有可能实际参与该项目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社会中介采购代理机构的总称。具体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2中规定。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所有报价均无效:l)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由于政府采购项目的差异性,供应商在参与具体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时,还要仔细阅读该项目(或包)的资质及相关要求。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公告合格的供应商“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期限未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购活动。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磋商费用以及风险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被暂停或取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的;被暂扣或吊销许可证的;被责令停业的;
踏勘现场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使用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若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导致采购人损失,一切赔偿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彩色扫描件、复印件、影印打印件等)必须清晰,如因提供的资料难以辨认,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定等要求,应最大限度的满足磋商文件。如果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一旦下载领取磋商文件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运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鄂政发[2018]26号)的文件精神,本项目不收取竞标保证金。
本项目为货物招标。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向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不论成交与否,采购人不对供应商予以任何补偿。竞标费用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供应商可以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引起的责任。
(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万元×1.0%=1万元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 以下 | 1.5% | 1.5% | 1.0% |
lOO-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l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lOOOO | 0.25% | 0.1% | 0.2% |
lOOOO-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潜在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潜在供应商若对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5日前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鹤峰县电子交易平台”,在网员专区对应项目中进行网上提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必要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向所有供应商公布,供应商可在会员专区对应栏目下载澄清文件。澄清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同等约束作用。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认真检查,如发现页数不全、附件缺失、印刷模糊等,应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更换,否则风险自负。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二、竞争性磋商文件(6000-5000)万元×0.2%=2万元合计收费=l+2.8+2.75+14+2=22.55(5000-l000)万元×0.35%=14万元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6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请供应商随时关注,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看。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补充等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1.5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充足时间对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并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查阅,不再另行书面通知。1.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澄清、修改、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网上公告形式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同一媒体发布,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查阅,不再另行书面通知;不足5日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同意。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将生成一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DYTF)和一份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nDYTF)。为了保证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投标文件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加盖投标人及法人CA电子签章。电子投标文件若无CA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磋商响应书》、《磋商报价表》、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时,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文件目录和投标技术规格、参数及相关要求格式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平台”自带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因此投标文件编制即为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如磋商文件约定分标段进行采购的,供应商应按项目标段分别编制响应文件。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电子招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上传栏目。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或补充,而发出电子招标澄清修改文件时,则投标人应以最后发布的电子招标澄清修改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其电子投
报价要求四、磋商报价要求及有效期时间第三部分技术、服务文件商务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编制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成交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每一种采购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项目视为包含在报价之中。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供应商管理水平、方案以及由这些因素决定的项目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包含满足采购需求的所所有费用、由磋商文件规定的或者其他原因应当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交纳的费用。但是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照规定的格式报出。供应商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之外的内容,否则评审时不予核减,同时,报价中磋商文件规定内容不得漏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磋商报价包括供应商在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磋商过程中的最后报价。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供应商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绝延长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该供应商可以在采购代理机构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拒绝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书面拒绝意见的,将视为同意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同意延长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内容。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原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向供应商提出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要求。议,则视同接受;如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响应文件有效期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有明确的规定。供应商如未就此提出异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项目预算: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响应文件的递交供应商不得在未征得采购代理机构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磋商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供应商必须对其响应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供应商一旦成为成交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招投标模式,投标人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须提供1正2副(共3本)纸质版投标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五、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确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其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必须在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提交到磋商文件规定的送达地点。在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制作软件制作好投标文件内容后,点击上传投标文件进行上传,点击上传投标文件按钮,弹出上传投标文件页面,在投标文件上传页面中点击上传投标文件可以进行投标文件上传操作。递交时间以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采购人(“电子交易系统”)将拒收。投标人于开标当天,登陆恩施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进入本项目进行开标、解密。
供应商是独立法人机构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由供应商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签名、签章(下同)。备注:在磋商文件给出的响应文件格式中,凡是标明由供应商盖章的地方,响应文件都必须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凡是标明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的地方,响应文件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按要求签署姓名全称。否则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任何加行、涂改、增删,应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在旁边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签署与盖章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磋商小组由3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2人。采购人代对磋商文件的初审六、磋商的步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5.迟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评分标准内容要求供应商盖章的,如供应商未按要求盖章的,作不利于该供应商的评分量化或其他规定,具体详见评分标准相应内容。
采购人将拒绝被确定为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磋商成为实质上响应的磋商。如果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磋商将被拒绝而作为无效处理:磋商小组确定磋商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磋商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的证据。供应商应对其响应文件全部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一经发现供应商有弄虚作假且查证属实的,采购人将立即取消供应商的成交资格。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磋商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磋商。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项目的评审;磋商小组全面负责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审、磋商、打分等全部评审工作。
2.竞争性磋商程序磋商小组认定磋商无效的其他情形。磋商响应文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开始时间以后送达的;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小组认定其付款方式严重偏离磋商文件要求的;委托磋商无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提供的设备或服务不满足磋商文件的需求;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提问,供应商答复及承诺;供应商阐述本项目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各项响应方案;供应商介绍企业情况;磋商最初报价;商。2.1符合性审查完毕后,磋商小组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按其抽签顺序依次进行磋
最后报价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磋商变动后响应文件的变更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磋商变动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磋商时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应当要求其在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项目配置标准等,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采购人监督部门批准。成交候选人作最后报价,递交磋商小组。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根据《财政部关于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能提供其他有关降低该供应商项目成本的分析报告和证据材料。能提供服务项目中相关货物采购合同、发票等可信的证据,以证明其采购到的材料、设备单价低于规定的。能提供该供应商由于使用经省级及以上行业管理部门确认的新技术、新工艺或先进管理办法,从而降低项目成本的相关材料。提供该供应商在近三年中已完成一个类似项目(采购内容和合同金额相似)的投标报价、分项报价,考虑价格变化因素后,与本次投标报价情况近似,同时应提供项目合同及验收证明材料,表明该供应商已按投标报价及合同约定圆满完成,并未发生供应商原因而增加的费用。供应商证明其报价合理性应提供不限于以下证明材料: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八、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对参与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提出书面磋商报告,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七、综合评分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代理服务费。成交供应商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成交通知书的相关事宜。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指定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
十、适用法律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对于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以及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放弃成交资格、拒绝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人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内容不得改变磋商文件及最终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磋商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中的主要条款和实质性内容。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政府采购合同向他人转包,也不得将合同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补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十一、质疑及投诉本文件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事实依据;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县财政部门提起投诉。投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提出质疑的日期。必要的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事实依据;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投诉人应当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信息内容,并按照其规定的方式提起投诉。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提起投诉的日期。
对供应商投诉的处理,依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四章之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书面申请撤回投诉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终止投诉处理程序。投诉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行使监督检查权,并依法处理。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对文件进行解释。磋商文件条文发生歧义,供应商在规定的答疑时间未提出异议,开、评标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为准。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关于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解释,对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允许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十二、相关条文解读
五、其他要求:四、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三、项目内容:建设占地面积567.5平方米茶厂一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编号:HBLX-2022-028项目名称:三岔镇茅坝村青龙山茶厂建设项目采购项目内容
二、磋商方法、步骤及标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价格分10分,施工组织设计60分,企业能力30分,共100分。一、评审权重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审办法、步骤及标准。评审办法磋商文件中未明确的事项,可在磋商过程及合同中完善,如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冲突,从其规定。
(一)资格和符合性检查评议、和技术评议;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和符合性审查、最终报价、价格评议、商务二、磋商步骤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一、磋商方法
(七)推荐成交供应商(六)技术评议(五)商务评议(四)价格评议(三)最终报价(二)竞争性磋商
1.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书面确认。1.2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1.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1.磋商磋商小组应当按照本章中规定的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对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三、综合比较与评价
2.最后报价如磋商小组认为无需对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价格等内容进行磋商,可以直接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1.7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签署磋商情况记录,磋商情况记录需包含磋商内容、实质性变动等内容。1.6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1.5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4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3.商务评议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4供应商最后报价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或加盖公章。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2.3根据《财政部关于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购方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5.1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磋商小组对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值计算详见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具体计算方式。5.价格评议磋商小组对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技术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4.技术评议磋商小组对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议,并依据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商务评议进行综合比较和评分。
(5)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3)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2)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采购项目,供应商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服务类采购项目,按磋商文件中采购清单确定的货物,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符合性审查1.资格审查评审标准根据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中关于“价格评审优惠的说明”: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②按照《办法》规定,如果题中所述货物采购项目含有多个采购标的,只有当供应商提供的每个标的均由小微企业制造,才能享受10%-20%的价格扣除政策。如果小微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相关政策。(6)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经评委会审核确认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监狱局、戒毒局(含新疆生产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
序号 | 评分点 | 评审标准 |
1 |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 “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
2 | 项目经理资格 | 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 |
3 |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
4 | 管理人员证书 | 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拟派项目经理 B 证、拟派安全员 C 证);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等均具有相应岗位证书(材料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 |
5 | 承诺函 | 1.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担任本项目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函4.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并附处罚措施5.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 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 规定,本项目供应商到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无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 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6.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
6 | 信用中国 | 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附网络查询截图)。 |
序号 | 评分点 | 评审标准 |
1 | 磋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 | 磋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 |
2 | 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 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
3 | 响应文件编制、签字盖章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 响应文件编制、签字盖章未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
4 | 供应商代表身份核查不符合的 | 供应商代表身份核查不符合的 |
5 | 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 响应文件不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
(2)各项统计、评分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的算术平均值。(1)得分=价格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各供应商的最终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数四、计分办法3.详细评审标准
详细评审分值构成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1 | 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 (1)投标报价:10 分;(2)施工组织设计:60 分;(3)企业能力:30 分 | ||||||||
详细评审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1 | 投标报价(10 分) | 供应商的价格分 | 10 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 ||||||
1.2 | 施工组织设计(60 分) | 主要施工方法 | 0~10 分 | ①主要施工方案、方法和技术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是否密切结合工程实际;②是否叙述完整并切实可行;③对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分析的准确性 | ||||||
1.2 | 施工组织设计(60 分) | 拟投入的主要物资计划 | 0~10 分 | ①总体施工布置及规划的合理性、科学性是否密切结合工程实际;②施工场地布置的合理性、可行性;③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机械、材料、劳动力等计划安排的合理性。 | ||||||
1.2 | 施工组织设计(60 分) |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 0~5 分 | ①工期管理体系、保证体系是否健全;②各项保证措施是否详细、具体和具有针对性。 | ||||||
1.2 | 施工组织设计(60 分) | 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 0~5 分 | ①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是否健全;②各项保证措施是否详细、具体和具有针对性。 | ||||||
1.2 | 施工组织设计(60 分) | 施工总进度表或施工网络图 | 0~5 分 | 进度合理、高效 | ||||||
1.2 | 施工组织设计(60 分) |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 0~5 分 | 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合理、完整 | ||||||
1.2 | 施工组织设计(60 分) | 施工组织设计的针对性、完整性 | 0~5 分 | 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内容是否全面,语言表达是否清楚准确 | ||||||
1.2 | 施工组织设计(60 分)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0~5 分 | ①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体系、保证体系是否健全;②各项保证措施是否详细、具体和具有针对性。 | ||||||
1.2 | 施工组织设计(60 分) |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及保证措施 | 0~5 分 | ①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否健全;②各项保证措施是否详细、具体和具有针对性。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0~5 分 | ①项目风险预测是否科学准确,防范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②事故应急预案是否详细具体,并具有针对性。 | ||||||||
1.3 | 企业能力(30 分) | 项目经理经验 | 6 分 |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其中至少一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明确反应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业绩证明材料的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否则业绩无效)的得 6 分。 | ||||||
1.3 | 企业能力(30 分) |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经验 | 4 分 |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其中至少一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明确反应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在业绩证明材料的工程中担任技术负责人,否则业绩无效)的得4 分。 | ||||||
1.3 | 企业能力(30 分) | 供应商业绩 | 0~16 分 | 近三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 36 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得 4 分,最高得 16 分。(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 ||||||
1.3 | 企业能力(30 分) | 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目标及工期 | 4 分 | 对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工期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且合理可行,酌情评分,该项最高得 4 分 |
合同书(参考格式)详见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五、推荐成交候选人及定标
签订合同地点:签订日期:合同编号:项目名称:合同书(根据《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3.供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交货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2.需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货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1.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供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需方提供如下货物:本合同由(以下简称“需方”)与(以下简称“供方”)签订。
4.4合同条款;4.3合同书;4.2供方成交的响应文件(副本);4.1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4.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磋商文件的要求及供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6.货物及数量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5.合同范围和条件4.6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4.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本合同中货物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规定。9.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供方的最终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8.合同金额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磋商文件的磋商书中有明确规定。7.付款条件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需方:供方: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需方执份,供方执份;副本一式份,需方执份,供方执份。11.合同的份数本合同经供、需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10.合同生效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人(签字):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人(签字):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税号:税号:帐号: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报价函附件一:报价函年月日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项目名称: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3.如我方中标:2.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内不修改、不撤销响应文件。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号至号),在考察工程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采购人名称):
地址: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5.(其他补充说明)。4.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响应函连同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开标时本函须单独密封提交一份。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电话:
姓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性别:年龄:职务: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企业类型:供应商名称: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会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原件备查。1.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注:年月日供应商:(盖单位章)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采购人名称):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采购计划备案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附件三: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注:授权代表参会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备查。
二、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附网络查询截图)。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时间:年月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名称(盖章):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注:在本表后应附资格审查相关资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五:评审资料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的投标报价清单;附件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电子邮件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基本帐户开户银行 | ||||||||
基本帐户账号 | ||||||||
经营范围 | ||||||||
资产构成情况及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 | ||||||||
备注 |
拟投入本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应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社保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项目经理简历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姓名 | 年 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担任职务 | 备注 | |||||
姓名 | 年 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担任职务 | 备注 | |||||
3.如近年来,供应商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2.本表后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注:1.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四)近三年(自申请截止时间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相应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身份证、学历证、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交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我方参加了(项目名称)投标,我方郑重承诺:我方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前3年,我公司(统一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项目经理(身份证号码:)未出现行贿犯罪记录。(采购人名称):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附件六:承诺书
2、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1、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采购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年月日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单位:(盖章)特此声明!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3、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承诺单位:(盖章)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假如我公司中标,将严格执行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及此意见的补充通知(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文件的所有规定。我公司在参与项目自供应商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不拖欠劳动者工资承诺书
附表一拟投入的主要施工设备表2、图表及格式要求:1、供应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编制时应简明扼要地说明施工方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文物保护、环境保护、冬雨季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等主要措施。用图表形式阐明本项目的施工总平面、进度计划以及拟投入主要施工设备、劳动力、项目管理机构等。施工组织设计附件七: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并附处罚措施(格式自拟)
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附表一: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附表三进度计划附表二劳动力计划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附表四:施工总平面图2、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1、供应商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磋商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附件三、进度计划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附件11、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须提交的其他资料。附件八:其他材料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注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详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格式-附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适用)格式-附件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适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工业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建筑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批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零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交通运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交通运输业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仓储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邮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住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餐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信息传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信息传输业 *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物业管理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格式-附件4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标准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授权(供应商)参加(采购人)的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3.如我方中标:2.我方承诺在磋商有效期60日历天内不修改、不撤销响应文件。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最终报价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日历天,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采购人名称):最终报价函(单独递交)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法定代表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章)5.(其他补充说明)。4.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响应函连同你方的成交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年月日邮政编码:传真:电话:地址: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2.最终报价需要供应商提交有效组成部分,含磋商最终报价表及最终报价清单。注:1.磋商开标会议结束后,供应商可以在一个小时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提交时间为30分钟。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1750号1幢张江科学之门模力社区606-607室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路77号北航投资(无锡)科创中心303室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服务协议
版权所有©上海优司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沪ICP备2022009382号 沪ICP备2022009382号-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