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世纪雅苑租赁费诉讼案件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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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吉林省道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长春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12月27日 09:24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2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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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丹婷、孙秋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31-85832429-812 | ||
采购单位 | 吉林省道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自由大路天旗凤凰城1号楼4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忠良18946727333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楼5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丹婷、孙秋月0431-85832429人工转812 |
项目概况
世纪雅苑租赁费诉讼案件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1220-FW02-F
项目名称:世纪雅苑租赁费诉讼案件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谈判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执行完毕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谈判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谈判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7日 至 2021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将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79873047@qq.com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08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08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世纪雅苑租赁费诉讼案件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20211220-FW02-F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世纪雅苑租赁费诉讼案件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招标人为吉林省道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世纪雅苑租赁费诉讼案件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
2.2 服务内容:对吉林省道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世纪雅苑租赁费诉讼案件进行风险代理,代理吉林省道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材料,同时提供全程法律咨询服务(包含一审二审再审),并向责任人提起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执行等全部内容。
2.3 案件标的:约1002.32万元。
2.4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 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执行完毕止。
2.6 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在专业技术能力、团队组建、资金实力等相关方面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律师执业证书,执业年限在10年及以上。
3.3 具有承办法律服务事项的团队,具备执业工作经验3年及以上且具备执业资格证书的专职律师不少于3人。
3.4 近三年(2018年至今)代理过民事案件咨询服务、房地产项目咨询顾问、债权债务清收咨询服务、国有资产处置等类似案件中任意一项。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企业出具的财务报表。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79873047@qq.com,必须同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进行资料确认,刘工:0431-85832429。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的律师执业证书(执业10年及以上);
3、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团队人员:至少有执业3年及以上专职律师3人,提供执业律师证书;
4、近三年(2018年至今)代理过同类或类似诉讼案件,提供合同或成交通知书;
5、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
如投标人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在接到电话并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资料完整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地址详见本公告。
4.2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整,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长春新区支行
账号:4200223109000018307
投标人应将竞争性谈判文件费汇至上述账户,投标人同时应注明“简要项目名称”。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09时30分,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08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提交报价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或谈判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道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忠良
联系地址:自由大路天旗凤凰城1号楼4楼
电 话:18946727333
招标公司: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丹婷、孙秋月
联系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楼510室
电 话:0431-85832429-81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吉林省道森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自由大路天旗凤凰城1号楼4楼
联系方式:张忠良18946727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楼510室
联系方式:王丹婷、孙秋月0431-85832429人工转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丹婷、孙秋月
电 话: 0431-85832429-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