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2027年2、11、13、17号线集中通风空调系统、小微气候、污水检测及二次供水检测项目已批准实施,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海地铁第二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025年-2027年2、11、13、17号线集中通风空调系统、小微气候、污水检测及二次供水检测项目由4部分组成:
(1)2、11、13、17号线集中通风空调系统检测。
(2)2、11、13、17号线小微气候检测。
(3)2、11、13、17号线车站污水检测。
(4)2、11、17号线二次供水检测。
2.2招标范围
(1)2、11、13、17号线集中通风空调系统检测范围:
1)2号线国家会展中心~凌空路(不含虹桥2号航站楼、虹桥火车站、人民广场、南京东路、陆家嘴、龙阳路),12号线南京西路、7号线静安寺、14号线静安寺;
2)11号线桃浦新村~浦三路、迪士尼(不含上海西站、真如、御桥),12号线龙华;
3)13号线金运路~张江路(不含长寿路、汉中路、新天地、马当路、东明路、莲溪路);
4)17号线国家会展中心、蟠龙路、嘉松中路附属楼、汇金路、青浦新城、漕盈路、淀山湖大道。
(2)2、11、13、17号线小微气候检测范围:
1)2号线国家会展中心~凌空路(不含虹桥2号航站楼、虹桥火车站、人民广场、南京东路、陆家嘴、龙阳路),12号线南京西路、7号线静安寺、14号线静安寺;
2)11号线桃浦新村~浦三路、迪士尼(不含上海西站、真如、御桥),12号线龙华;
3)13号线金运路~张江路(不含长寿路、汉中路、新天地、马当路、东明路、莲溪路);
4)17号线国家会展中心、蟠龙路、汇金路、青浦新城、漕盈路、淀山湖大道。
(3)2、11、13、17号线车站污水检测范围:
1)2号线国家会展中心~浦东国际机场(不含虹桥2号航站楼、虹桥火车站、人民广场、南京东路、陆家嘴、龙阳路,含2号风井、4号风井),3/4号线中山公园、12号线南京西路、7号线静安寺、14号线静安寺;
2)11号线嘉定北~迪士尼、上海赛车场~安亭(不含上海西站、真如、御桥,含上赛场中间风井、华山风井、江边风井、济三风井、御罗风井),12号线龙华;
3)13号线金运路~张江路(不含长寿路、汉中路、新天地、马当路、东明路、莲溪路);
4)17号线国家会展中心~西岑(含小涞港中间风井、青浦新城-汇金路中间风井、漕盈路-青浦新城风井、淀山湖大道-漕盈路中间风井)。
(4)2、11、17号线二次供水检测范围:
1)2号线远东大道;
2)11号线康新公路、秀沿路、罗山路、南翔、陈翔公路、嘉定新城、白银路、上海汽车城、安亭;
3)17号线徐盈路、徐泾北城、嘉松中路、赵巷、朱家角、东方绿舟、西岑。
(5)其他范围:
1)2号线西延伸蟠祥路站正在施工阶段,预计2025年开通,本项目包含该站正式运营后的相关环境检测项目,具体检测时间以实际开通运营日期为准;
2)13号线东延伸(高科中路、丹桂路)、西延伸(纪翟路、芳乐路、季乐路、运乐路、国家会展中心)共7座新建车站正在施工阶段,预计2025年或2026年开通,本项目包含该站正式运营后的相关环境检测项目,具体检测时间以实际开通运营日期为准。
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CMA认证证书。
3.2 具有近3年(2021年7月1日至今)同类或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为准)
3.3本项目采用信用分招标,投标单位信用分≥60分(满分100分),可参与本次投标。各单位的信用分,以“报名截止日当天”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查询为准;查询及异议详见平台首页“关于信用招标及相关工作的公告”。(注:如投标单位无法查询到信用分,应立即联系招标代理公司。)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项目不接受处于申通集团黑、灰名单公示期的供应商投标。
3.6 当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1)通过天眼查专业版(pro.tianyancha.com)查询,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被全国最高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愿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于2024年11月25日16:00前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扫描件: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业主证明文件);
3)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资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在有效期内,提供盖章原件扫描件上传至平台。
特别说明:因系统设置原因,只能以pdf格式上传资料,且只能上传一个文件并包含以上1)-3)的所有内容。
如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则其报名将不予接受。
4.2 完成线上报名单位可于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1月25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通过汇款方式支付。
4.3 投标人在完成线上报名后须将招标文件费用的汇款凭证电子版发至qs4@sfscn.net,并与招标代理联系以便及时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5.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0000元,采用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2日13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6.2 本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2日13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6.3 本项目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上海市老沪闵路1号6号楼3号会议室
6.4 投标人须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投标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后立即退场,不参加集中开标。
6.6 开标活动由招标代理统一完成,免去投标人开标记录签字等环节。招标代理将照常进行所有开标程序,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如实记录开标内容,并全程录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eps.shmetro.com)和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hggzy.com)上发布。
8.其他说明
本次招标合同以电子签章形式签订,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前往上海地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ps.shmetro.com)申请办理“单位数字证书”用于合同电子用印。如有疑问可联系管理人员,电话:63189188-603303,邮箱:232811902@qq.com。
9.招标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上海地铁第二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立华
招标人地址:曹杨路78号
10.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奕玮、曹国俊
电 话:18801911325、13761426332
传 真:63230868
电子邮件:qs4@sfscn.net
招标代理地址:上海市周家嘴路887号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