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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财政局关于长治市主城区停车专项整治规划项目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6/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101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山西三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山西三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址:延安南路104号
二、基本情况
在对长治市城市管理局长治市主城区停车场专项整治规划项目(项目编号:1404992023CCS00063)进行监督检查中,发现山西三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执行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时,磋商文件评审因素中设置了多项未量化指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之规定。
三、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我局对该公司的上述情形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
四、处罚日期: 2024年06月20日
五、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长治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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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当事人
1、当事人:山西三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址:延安南路104号
二、基本情况
在对长治市城市管理局长治市主城区停车场专项整治规划项目(项目编号:1404992023CCS00063)进行监督检查中,发现山西三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执行该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时,磋商文件评审因素中设置了多项未量化指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之规定。
三、处罚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我局对该公司的上述情形作出以下行政处罚:给予警告。
四、处罚日期: 2024年06月20日
五、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长治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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