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惠公易产惠东[2023]001号项目GJB2023-004标的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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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1323-2023-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罗耀传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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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公易产惠东[2023]001号项目GJB2023-004标的

挂牌日期:2023-01-1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441323-2023-001
项目名称 惠公易产惠东[2023]001号项目GJB2023-004标的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惠东县市场物业管理局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0.08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19
挂牌日期 2023-01-13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项目交易条件、要求等说明 1、本出租标的出租期 5 年,免租期 / 个月,租金从第 3 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 5 %,每月租金于当月第 10 日前以银行转账形式向出租方支付。 2、出租方对出租标的按照现有质量、交付使用时的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出租标的结构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出租情况。 3、出租方按现状出租,承租方确认租赁标的的现状(包括且不限于标的的外观、结构、装修、装饰、水电设施、消防安全防护设施等)已充分了解及无异议。 4、本出租标的出租用途为 摆放自动售卖机(主要售卖矿泉水、运动饮料、体育器材等(但不得从事娱乐、洗浴、生产加工、易燃易爆物品销售、殡礼、存储等容易污染环境、扰民以及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承租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省、市消防、县环保相关条例规定,自行办理环评、消防、工商证照、经营用途资格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并自行承担办理以上证照所需费用。 5、承租方需依法向政府相关部门申办营业所需的一切相关证照才可开业,并按营业执照允许的经营范围依法进行独立经营,依法纳税,自负盈亏及承担风险,同时独立承担全部的经营费用及法律责任。出租方不保证该房屋现有消防设施(含消防通道、消防栓、消防用水等)符合现时消防规定,出租方也不保证承租方能取得该房屋消防合格证,需由承租方自行解决消防问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同时出租方也不保证该房屋现有的相关资料符合承租方办理营业执照等证照的要求。承租方在办理上述证照的过程中,出租方只提供出租标的房产证复印件或权属证明以及现有的出租标的相关档案资料复印件。承租方不得以办理经营证照存在障碍或出租方不能提供其它资料为由向出租方追究法律责任及索取任何形式的补偿。 6、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可依法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的物业,并没收保证金,如对出租方造成损失的,由承租方负责赔偿:(一)将承租的物业擅自转租、分租、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二)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三)在承租物业的范围内新增违法建设的;(四)拖欠租金超过 3 个月的;(五)利用承租物业进行违法活动的;(六)故意损坏承租物业的;(七)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在限期内不予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八)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物业的情形。 7、在任何情况下的合同终止时(包括但不限于租赁期限届满),承租方应自合同终止之日起 5 天内将原承租房屋交回出租方,如承租方未依时交还房屋给出租方,每逾期一天,承租方需按逾期天数的 1 倍当期租金额向出租方支付逾期占用费,并缴清一切应缴纳的费用,直至交还房屋给出租方之日止。 8、若出租方需要提前收回该房屋(如市政建设需要搬迁、土地被收储、企业改制等不可抗拒原因需要收回该房屋),出租方应书面通知承租方退场,承租方在收到退场通知后, 1 个月内无条件退出该房屋,将该房屋交还给出租方,房屋的附属设施以及补偿归出租方所有,合同终止,就此出租方对承租方不作任何补偿。 9、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须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房屋租赁合同、消防安全和环境保护责任书、廉洁协议版本签署。 10、意向承租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11、竞得人中标后,成交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若3个公示日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东分中心产权交易部办理该项目的成交手续。 12、相关挂牌文件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 13、如竞价人有意到现场进行实地考察,可与委托方惠东县物业管理局联系。联系人: 罗耀传 ,电话: 15976151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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