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西省公安厅安检设备购置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1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4/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江西省公安厅安检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询价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江西省公安厅安检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现就江西省公安厅安检设备购置项目进行采购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前来投标。
一、项目内容
二、项目需求及其他要求
说明:费用含增值税发票、运输安装培训费,质保年限两年及以上,所有产品要求品牌统一。
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需不低于上述参数标准。
三、投标公司须具备以下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单位在提供报价单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加盖公章的报价单一份(包含总价和各项目费用清单);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项目需求及要求需全部响应,出具响应承诺;
6.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标注正本和副本)。
注意:以上文件需信封密封标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一正一副),未标注项目名称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启封,所有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评审办法
满足所有技术参数及要求,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者中标。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以银行开出的汇票或支票日期为准),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款的5%的履约保证金,安装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全款;本项目合同履约结束,无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履约保证金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12时;
2.开标地点:江西省公安厅装备财务部国资科;
3.标书交纳方式:邮寄或现场交纳,标书需密封并加盖公章。(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联系人:万警官)
八、联系方式
装备财务部联系人:万警官,电话:0791-87288701
江西省公安厅装备财务部
2024年4月7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
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法律、行取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我单位(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做信用承诺不实、不尽,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第七十九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进行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询价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7日 至 2024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询价公告
方式:详见询价公告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邮寄或现场交纳,标书需密封并加盖公章。(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联系人:万警官)
五、开启
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询价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省公安厅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
联系方式:万警官,0791-87288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警官
电 话: 0791-87288701
江西省公安厅安检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详见询价公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江西省公安厅安检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现就江西省公安厅安检设备购置项目进行采购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前来投标。
一、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安检设备 | 1 | 套 | 16万元 |
二、项目需求及其他要求
序号 | 名 称 | 参 数 | 单位 | 数量 | |
1 | 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 | 通道尺寸 | ≥650×500㎜(W×H) | 台 | 1 |
符合标准 | 1、应符合“GB 15208.1-2018 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网站中对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的相关要求; | ||||
2、应符合“GB 15208.2-2018 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网站中对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第2部分:透射式行包安全检查设备”的相关要求。 | |||||
线分辨力 | 在0.2m/s下:≤φ0.0787㎜(≥AWG40); | ||||
穿透分辨力 | 在0.2m/s下:≤φ0.127㎜(≥AWG36); | ||||
空间分辨力 | 在0.2m/s下:≤0.8mm; | ||||
穿透力 | 在0.2m/s下:SP≥46㎜钢板; | ||||
材料分辨 | 设备应能分辨具有不同等效原子序数的三种材料样本。 | ||||
单次检查剂量 | 单个X射线产生装置在0.2m/s下:应<3.5μGy | ||||
周围剂量当量率 | 1、设备正常工作时,封闭式设备在距设备的任何可达表面0.1m处(包括设备的入口、出口处)周围剂量当量率在0.2m/s下:应<0.15μSv/h; | ||||
2、工作人员位置的周围剂量当量率在0.2m/s下:应<0.15µSv/h。 | |||||
主机噪音 | 设备正常工作时在距设备外表面1m的任意处,设备噪声应<60dB(A)。 | ||||
设备自诊断功能 | 设备应具备自诊断功能,并生成至少包括X射线产生装置、X射线探测器、控制器等主要功能部件运行状态的诊断报告。 | ||||
贮存温度 | 低温整机整机:-20℃±3℃,16h; | ||||
高温试验整机:60℃±2℃,16h; | |||||
试验后设备应能正常工作,且不应出现锈蚀和机械损伤现象。 | |||||
泄漏电流 | 起防电击作用的电气绝缘应有良好的性能,连续对地泄漏电流和外壳泄漏电流应小于0.8mA | ||||
微动断电功能 | 设备机箱盖板处应设置微动开关,若运行时开启盖板,设备将发出声音报警并停止运行。 | ||||
垂直翻转功能 | 设备应能对图像进行垂直翻转显示。 | ||||
打印功能 | 设备应支持通过远程登陆设备,获取X射线图像并连接打印机打印图像。 | ||||
超薄物检测功能 | 当被测物过薄而无法遮挡光障时,按下相应的功能键后可对超薄物进行探测,可支持最薄金属厚度小于或等于0.05mm(结果:使用0.05mm 厚铁薄片进行,成像颜色为蓝色) | ||||
视频监控功能 | 1、设备应能通过安装在设备出入口的摄像机监控并自动保存过包时的视频。 | ||||
2、设备应支持输出视频监控画面,可同时支持9路视频画面显示。 | |||||
3、设备应支持本地回放或者远程实时查看视频监控画面,支持通过网络将视频上传到指定客户端或服务器。 | |||||
禁限带品识别功能 | 设备应具备禁限带品智能识别功能。当检测到禁限带品时,设备应能对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的包裹图像同时保存并进行智能识别,以方框框出报警且以文字提示出方框里禁限带品名称,识别结果信息应包括物品名称、物品所在区域框选、物品相似度等信息。 | ||||
可识别瓶装液体种类 | 设备应能对被测物品图像中的以下瓶装液体进行识别并以方框框出报警且以文字提示出方框里禁限带品名称: | | | ||
1、塑料瓶装液体 | |||||
2、玻璃瓶装液体 | |||||
3、金属保温杯 | |||||
2 | 通过式金属探测安检门 | 符合标准 | 应符合“GB 15210-2018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具有CNAS或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网站中对检验报告或检测报告查询结果截图,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 台 | 1 |
通道尺寸 | ≥1980(高) x 700(宽) x 500(深) | ||||
基本探测功能 | 金属门应能对达到或超过限定量的金属进行报警,不应出现漏报警。 | ||||
探测灵敏度 | 探测能力应能同时达到I类、II类、III类、混合类的四类标准要求。 | ||||
稳定工作时间 | 稳定工作时间应大于等于24h,待机期间不应出现误报警。 | ||||
报警声音 | >90dB。 | ||||
抗相互干扰 | 以大于等于0.5m外沿间距,并排安置多台金属门时,各金属门均应能正常工作。 | ||||
磁感应强度限制 | 在探测区左右边界各向内150mm的区域中,任意一点的磁感应强度均应小于等于10mT。 | ||||
抗静止金属物影响 | 1.抗周围静止金属物影响:金属门探测性能应不受门体四周1m范围以外的大静止金属物体的影响; | ||||
2.抗地面内部金属结构影响:金属探测门性能应不受地面0.1m以下的金属结构的影响。 | |||||
抗周围运动金属物干扰 | 金属门不应对门体四周1.5m范围以外的运动金属物产生报警信号。 | ||||
工作环境要求 | 1.高温试验:室外型:+70℃±2℃、2h; | ||||
2.低温试验:室外型:-30℃±3℃、2h; | |||||
试验期间外观和基本性能应正常。 | |||||
功耗检测 | 设备启动后待机功率应小于等于9W。 | ||||
计数功能 | 安检门应具有双向计数统计功能,能可靠记录受检人数和报警人次。通过人数应有3种统计方法可选:1)从前往后通过的人数和从后往前通过的人数相加;2)从前往后通过的人数和从后往前通过的人数分别统计显示;3)指定某个方向进入时统计人数增加,反向进入时统计人数递减。 | ||||
休眠功能 | 安检门应具有自检功能,在开机时进行自检并显示检测结果。应可设定休眠时间,在5~59分钟内无人或物体通过安检门,设备应自动进入休眠状态;当有人或物体通过时,设备应自动开启检测功能。在休眠状态下超过60分钟无人或物体通过安检门,设备应自动进入深度休眠状态,需单次触摸开机按钮唤醒后,设备进入检测状态。 | ||||
金属量显示功能 | 7寸显示屏幕上应能以条状图形来显示通过系统的金属量。 | ||||
数据存储与查询功能 | 安检门应能存储每天通过的通过人数、报警次数、报警信息等数据,并能够查询历史记录;存储数据不小于100000条。 | ||||
最低探测高度 | 在离地2cm高度处以一个直径20mm铁球为测试物,以接近1m/s的速度通过安检门,系统应报警。 | ||||
回形针探测能力 | 以3cm的回形针为测试物,以接近1m/s的速度通过安检门,系统应报警。 | ||||
显示功能 | 应采用不小于7英寸LCD彩色液晶显示屏,菜单应采用可视化彩色图标模式显示。 | ||||
开机自检功能 | 开机时,当检测到设备出现故障时,屏幕上应能以图形化方式提示故障部位。 | ||||
报警指示灯 | 设备应采用红、黄、绿三种颜色LED指示灯,提示不同报警状态。 | ||||
报警位置提示功能 | 设备显示屏上应有虚拟人体图像,应能提示违禁品携带的位置。 | ||||
环境金属量干扰指示功能 | 设备应能检测周围环境金属量的变化,应能通过在显示屏显示的波形幅度大小,提示周围环境金属量对磁场的干扰程度。 | ||||
3 | 手持式金属探测器 | 尺寸及重量 | 外形尺寸应≤360mm*85mm*45mm。重量应≤270g(不含电池)。 | 支 | 1 |
外壳防护等级 | 应符合GB/T4208-2017中IP31。 | ||||
供电电源 | 应采用常见型号的电池供电,供电电压应小于等于15V,要求采用2节5号电池,并应具有欠压提示功能。 | ||||
工作时间 | 应能连续正常稳定工作24h而无需更换电池或者重新充电。 | ||||
操作和控制装置 | 按键、开关、信号插座等应操作灵活,手感明确,功能可靠 | ||||
基本探测功能 | 探测器应能对达到或者超过限定量的金属进行报警,不应出现漏报警。 | ||||
辐射磁感应强度 | 探测器发出的辐射磁场,其磁感应强度在其表面任一点都应小于等于8.1μT。 | ||||
探测灵敏度 | 按GB 12899-2018中表1规定的测试无及对应探测距离进行测试,不应出现漏报警。 | ||||
T1测试物:5.5cm | |||||
T2测试物:6.0cm | |||||
T3测试物:9.5cm | |||||
符合A级。 | |||||
运动速度 | 按GB 12899-2018中表2规定的测试无及对应探测距离进行测试,不应出现漏报警。符合A级。 | ||||
报警声音 | 距探测器0.8m处的最大报警声强≥86.9dB(A),报警声应与提示其它信息的声音有区别。 | ||||
报警状态的恢复 | 探测器离开报警测试物规定距离后,报警指示应立即停止。 | ||||
工作温度 | 高温试验:室外型:+60℃±2℃、2h试验期间功能应正常; | ||||
低温试验:室外型:-30℃±3℃、2h试验期间功能应正常; | |||||
自由跌落标准 | 跌落高度不小于2m,6个面分别朝下,每面不少于2次。 | ||||
抗互相干扰 | 多台探测器相隔间距0.6m同时使用时,各探测器均应能正常工作。 | ||||
抗周围金属物影响试验 | 1.探测器距离大金属物大于等于0.5m运动时,不应产生报警信号; | ||||
2.靠近大金属物体的探测器,在离开大金属物体以后1min内应能自动恢复其探测性能。 | |||||
休眠功能检查 | 设备应具有休眠功能,当设备在开机状态下超过2分钟不使用时,应进入休眠状态;在休眠状态下10分钟内有金属靠近时,设备会自动唤醒;在休眠状态下超过10分钟没有金属靠近时,设备应自动关机。 | ||||
控制功能检查 | 应可通过按键实现低、中、高、超高灵敏等级转换,探测模式转换,报警模式转换。 | ||||
金属含量提示功能检查 | 探测的到金属时,金属含量越大,设备的声、光、振动越强。 | ||||
工作电流检查 | 工作时手探最大工作电流:DC3V供电时声光报警应≤60mA;振动光报警应≤25mA;待机电流应≤15mA。 | ||||
回形针探测能力 | 以回形针为探测物,探测器以接近1m/s的速度在测试平面上方0.5m处沿Z轴向下运动,直至接触到测试平面,然后以同样的速度迅速提起回到初试位置。从距Z轴0.5m处开始,沿着Y轴平行的方向从探测器一侧穿过Z轴到另一侧距Z轴0.5m处,不出现漏报警或误报警。 |
说明:费用含增值税发票、运输安装培训费,质保年限两年及以上,所有产品要求品牌统一。
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需不低于上述参数标准。
三、投标公司须具备以下资格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单位在提供报价单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加盖公章的报价单一份(包含总价和各项目费用清单);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项目需求及要求需全部响应,出具响应承诺;
6.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需标注正本和副本)。
注意:以上文件需信封密封标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公章(一正一副),未标注项目名称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启封,所有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五、评审办法
满足所有技术参数及要求,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中报价最低者中标。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以银行开出的汇票或支票日期为准),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款的5%的履约保证金,安装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全款;本项目合同履约结束,无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履约保证金在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12时;
2.开标地点:江西省公安厅装备财务部国资科;
3.标书交纳方式:邮寄或现场交纳,标书需密封并加盖公章。(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联系人:万警官)
八、联系方式
装备财务部联系人:万警官,电话:0791-87288701
江西省公安厅装备财务部
2024年4月7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采购人):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等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
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符合法律、行取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我单位(本人)对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如所做信用承诺不实、不尽,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及第七十九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进行处理。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询价公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询价公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询价公告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7日 至 2024年04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见询价公告
方式:详见询价公告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2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邮寄或现场交纳,标书需密封并加盖公章。(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联系人:万警官)
五、开启
无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询价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省公安厅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
联系方式:万警官,0791-87288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警官
电 话: 0791-87288701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