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哈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运输、配货业务外包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zbfw2023-001-tp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立峰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项目组
代理联系人董灵慧1389572101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4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哈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运输、配货业务外包项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QZBFW2023-001-TP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哈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运输、配货业务外包项目采购人为齐齐哈尔哈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运输、配货业务外包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本采购运送地点:全国各地。
2.2本采购项目概况:各类产品需根据客户合同要求配送到相应指定地点。
2.3 本采购项目的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之内
2.4本采购项目的采购范围:运输、配货业务外包。
2.5本采购项目的包件划分:A01
2.6其他:/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制造企业,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并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1.2报价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已开具发票复印件;
3.1.3报价人须提供2022年企业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依据成立日期提供季报、月报),包括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3.1.4报价人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1.5报价人须提供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必须有养老保险);
3.2信誉要求:
3.2.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2.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2.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2.4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暂停合作关系的供应商。
提供“国铁采购平台”信用评价(https://cg.95306.cn)结果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27日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止,注册成功并登录国铁采购平台报名成功后即可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参考流程:点击【招标(试)】→【公告】→【采购公告】→【查看】→【我要报名】→【提交】→【参与的项目】→【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3年12月04日08时00分至2023年12月04日09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04日09时00分。
5.2递交方式及地点:报价人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文件送达海韵商务酒店638室。
5.3未报名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谈判地点及方式
6.1谈判地点:海韵商务酒店638室(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9号)。
6.2谈判方式:现场谈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与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齐齐哈尔哈铁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南站东街3号
联系人:刘立峰
电 话:15945233777
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哈尔滨项目组地址:海韵商务酒店648室(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9号)
联系人:董灵慧
电 话:13895721018
邮 箱:crmsc_hrb@163.com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附件:服务需求计划表

包件号

服务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单价(含税9%,元)

服务地点

服务期限

A01

道路运输(20公里以内)

元/吨公里

按实际发生

3.70

全国各地

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或依据合同执行

道路运输(20公里至100公里)

元/吨公里

按实际发生

1.25

全国各地

道路运输(100公里以上)

元/吨公里

按实际发生

0.35

全国各地

道路运输超限(超过运输车辆长宽高任意一项)

元/吨公里

按实际发生

0.47

全国各地

配货(20公里以内)

元/吨公里

按实际发生

5.75

全国各地

配货(20公里至100公里)

元/吨公里

按实际发生

2.65

全国各地

配货(100公里及以上至500公里)

元/吨公里

按实际发生

1.35

全国各地

配货(500公里及以上)

元/吨公里

按实际发生

0.75

全国各地


合计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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