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12万元
招标联系人黎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为了使医院食堂原材料(干货及配料类)采购工作更加公平、合理、透明,现公开进行市场调查,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
一、医院食堂原材料(干货及配料类)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医院食堂原材料(干货及配料类)采购
(二)预算金额:512万元
(三)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中标家数
服务期
医院食堂原材料(干货及配料类)采购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职工厨房1家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营养厨房1家
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供应商必须满足“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规定的要求,且须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参加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  项目需求
1、项目概述
为了规范医院食堂日常食品供应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提升食堂服务水平,加强食堂的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拟对医院食堂食品原材料供应-干货及配料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全体员工和住院病人提供早、午、晚共三餐的膳食供应。
1)采购人选取2家中标单位。
2)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内有效。
2、具体任务
类别
数量
备注
食用油及粉面类
2家
 
1.第一中标供应商合同生效起供货职工食堂,第二中标供应商合同生效起供货营养食堂。
2.本项目第一供应商与第二供应商不能是同一家供应商。
3.第一中标供应商采购预算金额同为330万元,第二中标供应商采购预算金额同为182万元合同期限为两年,
采购金额和合同期限满足任何一种条件,即中止合同。

 
3、 采购品种估算参考清单(采购需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品种)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职工厨房物资采购预算量
 

序号

商品名称

用量

单位
1

鸡蛋
145700


2

咸蛋
44000


3

蚝油
960

罐(6KG)
4

柱侯酱
530

罐(6.5KG)
5

果皇酱
6240

罐(1.5KG)
6

酵母
1920


7

白糖
10800


8

幼砂糖
26000


9

生粉
16300


10

黄奶油
240

罐(10KG)
11

起酥油
260

罐(12KG)
12

米酒
4800


13

麦片
3500

包(0.5KG)
14

花生肉
4000


15

黄豆
7200


16

腊肠
3900


17

腊肉
1600



以上为2022年1月2023年12月主要采购核心产品,但采购品种不限于以上内容。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营养厨房物资采购预算量
 

序号

商品名称

用量

单位
1

鸡蛋
110000


2

咸蛋
35000


3

蚝油
700

罐(6KG)
4

干淮山
1400


5

干云耳
660


6

鸡精
1200


7

白砂糖
12400


8

米酒
3000


9

牛奶
78000

盒(250(ML)
10

花生肉
4900


11

加碘精盐
24000

包(500G)

以上为2022年1月2023年12月主要采购核心产品,但采购品种不限于以上内容。

 
4、详细内容:
1)采购人提前一天以邮件、传真或电话方式向投标人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
2) 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时遵守采购人预约的时间。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中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并在当天上午9时前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
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的感官性状以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每次送交的所有货品都要注明来源。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中标人必须在1小时内予以退还补货。中标人在每一次送货时,要将卫生检验报告和货物供货清单随同交到采购人指定的负责人手中。
4)每次送货,供应商须委派一名专门负责人,负责货物的运输、过秤,并协助采购人验收货品,货品的品种和重量以采购人验收的结果为准。同时按采购人下订单内容的数量派遣经采购人体检合格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原材料初加工。且派遣人员需服从采购人管理、安排,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发生任何意外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
5)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1小时内送到。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更换,1小时内送到(除有特殊要求外)。
 
5、调味品、干货及杂货类的品质要求:
1)基本要求:外包装完好,标明品名、厂名、重量、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执行标准,剩余保质期不少于三分二,具有产品合格证。
2)调味品生产企业的资质证明(首次供应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散装干货和豆类、调味品等具有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无杂质。
4)★菇类要进行初加工,除杂质、豆类必须进行初步分拣、精选,剔除杂物(砂、石等)。

品名
质量描述
1
香菇
体圆齐正,菌伞肥厚,盖面平滑,质干不碎。手捏菌柄有坚硬感,放开后菌伞随即膨松如故。色泽黄褐,菌伞下面的褶裥要紧密细白,菌柄要短而粗壮,远闻有香气,无焦片、雨淋片、霉蛀和碎屑等。   花菇的伞面有似菊花一样的白色裂纹,其色泽黄褐而光润,菌伞厚实,边缘下卷,菌裥细密匀整,身干,朵小柄短(菌伞直径1.5~3厘米为标准),香气浓郁、质优。
2
云耳
国家强制性卫生标准中规定水分含量为12g/100g,一级产品要求干湿比在1∶15以上,二级产品要求干湿比在1∶14以上。表面平滑,脆而易断,正反两面色泽不同,朵背略呈灰白色,有光泽、肉厚朵大、无杂质,无霉烂。有清香,无异味,水泡后胀发性大。
3
银耳
色泽鲜白反带微黄,耳花大而松散,耳肉肥厚,无耳脚,杂质,黑点等。水发后膨胀率至少是15倍,肉质肥厚,坚韧切弹性较好。应干燥,无潮湿感,应无酸、臭、异味等。
4
调味品
具有烹调调味料应有的自认色泽,色泽正常,具有烹调调味料应有的滋味气味、香味纯正无不良气味,不得检出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包装完好,符合食品安全卫生要求。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日晒、雨淋、重压、污染等。

 
 
6、供货价格:(所有供货价格含税)
1)下浮率有效报价范围:下浮率≥0%,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下浮率为该供应商的投标下浮率。
2)下浮率由各供应商自行报价。
3)供货价格=货物指导价×(1-中标下浮率)×实际供货数量。
4)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公布的《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中有明确品种的,以发改局公布的价格表作为定价依据;该官网没有明确的品种,以商谈形式定价。定价原则一是参考发改局官网接近品种的价格走向和价格;二是调查我院周边大型综合市场(如城南市场、同济市场、普君市场、玫瑰市场等)的3间以上平均价格,市场调查时间为上午9:00-11:00时间段。
5)价格定价时限,干货及配料类一个月定价一次,定价商谈时间,原则上商谈时间定在该食材品种每个时限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适当推迟。
6)供货价格必须包含市场调查、货物购置、包装、运输、装卸、搬运、不合格货物的退换、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中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向采购人索取任何额外费用。
7、付款方式
1) 每月结算一次(节假日顺延),发票到后60个日内采购人按实支付中标人货款,中标人须提供正规电脑发票及供货单据,税金由乙方支付。
2) 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8、货物质量及标准
标准: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的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9、     货物的供货
1) 供应商须在接到采购人订单时遵守采购人预约的时间。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后并在当天上午9时前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如果采购人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后并在当天上午9时前将货物送达,待采购人验收、核对后,供货才算完成。如因故退货,供应商需在1 小时内进行第二次供货,以确保采购人货物供应。对小量常用品的临时需求,能做到1小时内送到。对不合格产品,需及时更换,1小时内送到。
2) 采购人指定人员对货物进行现场验收工作,内容包括:查对相关资质证明或产品票证、包装、货物检验、样品对照等方式验收。
3) 允许供货数量与采购人订单订购数量存在±5%的偏差,在允许偏差范围内按实际数量进行验收登记。超出 5%的部分退回供应商,不纳入结算数量内。数量短缺超过 5%则由供商商负责补足。如果供商商仍然供应不足,不足部分按市场时价补偿给采购人。
4) 供应商所供应的货物的质量和数量经采购人检验后方可入库,采购人在供应商的“收货验讫单”上签名确认,作为结算的凭证。
5) 假冒伪劣、不合格或过期的货物将被拒收或退货并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且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中标供应商负全责,采购人有权进行法律追究。
6) 质量监督。供应商必须接受采购人委派人员、纪检部门对货物质量的监督。对食用时反映的质量问题,将进行跟踪调查,中标人必须全力配合,如质量问题认定为供应商,供应商应无条件地接受相应的处罚。
10、验收要求
1) 供应商应按照就近的原则委托国家质检总局指定并同意公布的检验机构进行货物检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2)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和国家、部有关行业标准生产和检验,确保货物质量。凡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肠道病等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3) 供应商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负责清点接货,如因运输过程中发生短少事件,由供应商负责处理。
4) 供应商将货物送达交货地点后,采购人应立即派人员进行数量过磅或清点,按国家有关标准计算。
5) 对质量有疑问的货物可送交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质量有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否则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
11、运输及费用
供应商在组织货物供应的运输费、搬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到达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时,供应商负责卸货和验收后协助入库。
 
二、报价要求
1.      本项目供应商必须对整个项目内容进行报价,不得拆分。
2.        报价中必须包含货物购置、运输保险、装卸、全额含税发票、雇员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3.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官网公布的《佛山市五区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价格表》每月最后一次公布的价格,填报下浮率,作为下一个月的供货价格依据。
 
三、供应商需提交资料(需加盖公章,按以下顺序装订):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可自拟);
3. 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委托书,需有签名盖章;(详见附件)
4. 提供2022-2023年业绩证明材料(2-3份);
5. 提交行业的资质证明材料;
6.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7. 提供详细服务方案、报价(调查会时现场提供)。
 
四、公示日期:挂网后,从第2个工作天起计5个工作天,17:00截止。
五、报名交资料时间及地点:公示期内,资料交后勤楼二楼总务科3室。
六、联系方式:
1. 联系单位: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2. 联系地址: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勤楼二楼总务科3室
3. 联系电话:83163625
4. 联系人:黎先生
 
 
总务科
2024-2-27
 
附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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