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
编号:SZWK2020-Y-T-007-A
甲方: 苏州市公安局苏州工业园区分局
联系人:郁建军
联系电话:0512-66601108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55号
乙方:江苏优聚思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汤晓迪
联系电话:18362685718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222号麦迪科技大楼7F-10室(集群登记)
备案方: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
备案地址:苏州工业园区999号现代大厦十一楼
电话:0512-66681170
根据采购编号SZWK2020-Y-T-007-A号谈判文件及乙方的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乙方在谈判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甲乙双方就此次成交的苏州工业园区警务管理平台及公安人口专题库软件运维服务标的物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第一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一)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适用法律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及甲方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2、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
2.1 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2.1.1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
2.1.2 合同的一般性条款
2.1.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2.1.4 成交通知书、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
2.1.5 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2.2 合同的特殊性条款的效力优于合同的一般性条款的效力
3、合同文件使用文字
3.1 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
3.2 合同文件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和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特殊性条款约定的行业或甲方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特殊性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和规范。
(二)标的物的一般条款
4、完整物权
对于提供的服务,乙方应当拥有完整物权,并且乙方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知识产权)的义务。
5、质量保证
由乙方按谈判文件要求自行制定服务方案,并提供服务质量、标准、合同执行期间按此服务标准执行。
(三)对服务质量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6、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6.1 乙方在服务期间,若甲方认为乙方的服务质量未达到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另其改正。
6.2 如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成果符合合同规定。
6.3 乙方的服务期限即签署合同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期间甲方未提出书面异议且乙方完成交付服务内容时终止。
(四)合同价款和支付
7、合同价款和支付
7.1 本合同的结算货币为人民币,单位元。
7.2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服务并在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内持下列单据结算合同款项。
7.2.1 合格的发票;
7.2.2 甲方盖章后的验收合格证明。
7.3 甲方应按合同特殊条款规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7.4 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8、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9、甲方违约责任
9.1 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取消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9.2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9.3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乙方交付的合格服务,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0、乙方违约责任
10.1 乙方不能按时服务(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服务),或服务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10.2 乙方逾期服务的,应在事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提供服务并应按照逾期服务部分的款项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10.3 其他违约情形,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造成的损失。
11、不可抗力
11.1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2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六)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2、合同的解除
12.1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2.1.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2.1.2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2.2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13、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第二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一)合同内容
1、服务内容
数据清洗 | 一标两实数据清洗。 含户籍人口(近50万人)、流动人口(一年约100万人次)、标准街路巷地址(50万条)、违法犯罪记录、境外人员(2万余人)、出租屋、重点人员等。 对标市局一标三实系统的标准地址数据,根据市局一标三实系统中的地址标准,对苏州工业园区警务管理平台及公安人口专题库系统中的地址数据进行新增、删除、修改等操作;通过前端采集APP采集的人口、房屋信息实时上传至园区公安人口专题库,同时共享至市局居住证系统,将从市局对接的违法犯罪记录和重点人员数据进行数据清洗,使之与人口库中的人员一一关联,并确保以上信息均可在公安专网系统中查询使用并支持下载。 |
市公安局接入数据清洗。 含在逃人员信息、重点人员数据、电脑信息、非现场文本记录、案件基本信息、案件受害人信息、关系人员信息、人员基本信息、治安危险分子、驾驶证信息、违法记录信息、非机动车信息等。 使每个重点人员、治安危险分子在警务管理平台中均有标注,驾驶证信息、违法记录信息、非机动车信息与人口库中人员一一关联,电脑信息、非现场文本记录、案件基本信息、案件受害人信息、关系人员信息、人员基本信息转为结构化信息保存,并确保以上信息均可在公安专网系统中查询使用并支持下载。 | |
园区局办接入接出数据清洗。 含园区人口库数据(户籍人口每天2500余条,流动人口每天3000余条) 确保园区管委会人口库与园区公安人口专题库共享的人口、房屋、地址数据、公积金数据及其他数据保持一致,且公积金数据与人口专题库中的人员进行一一关联,并确保以上信息均可在公安专网系统中查询使用并支持下载。 | |
社会面接入数据清洗。 含水(每月31万左右)、电(每季度30余万)、气(每月近30万)账单数据等。 水电气数据需与园区所有房屋进行一一匹配,使每套房屋均有水电气数据。 | |
数据分析 | 需求分析与模型设计。 针对人口管理需求的不断升级,结合人口库数据,响应分局、人口大队对新增业务分析模型的需求。工作包括需求调研和数据建模。 实现基于现有水电气数据,通过机器学习算法构建模型,包括:疑似漏登记模型、疑似该销未销模型、疑似重点人员模型、疑似非法经营模型,以及其他业务分析模型。 |
报表与报告实现。 响应分局、人口大队、派出所针对实有人口、实有房屋、重点人员等分析需要,提供各种数据分析及数据统计报告的可视化输出及报表输出,如异常数据报告(逾期未检查出租屋分派出所统计、群租户数量统计、不规范地址分派出所小区统计、不同类型重点人员分布统计、异常时段提交数据统计等) 报告形式:包括日报、周报、月报、年报,以及客户需要的临时报告。 | |
数据核查 | 核查任务设计与实现 结合基层警务工作的实际情况,设计和实现数据核查任务,并将核查任务精准的推送给基层民警。 将识别的异常房屋、异常人员,根据民警所辖范围,精准推送至前端采集APP。 |
现场核查支持 对现场核查提供技术支持,并对核查结果进行分析,不断优化推送给基层民警的核查任务。 现场核查技术支持,包括随同民警上门核查,并根据核查结果不断优化疑似漏登记、疑似该销未销、疑似重点人员、疑似非法经营等数据模型,并定期针对上述模型形成模型优化方案,优化方案通过大队审批后部署上线,模型优化周期为每半年一次。 | |
数据同步 | 公安专网与政务网数据同步 为确保公安专网数据安全,需保证公安专网与外网物理隔离的前提下,和政务网做实时数据同步,以满足公安业务处理需求。 每日同步数据包括:平板提交的人口数据、房屋数据、标准地址数据、业务数据等。 |
系统升级
| 系统功能升级 为满足公安业务的实际需求,对苏州工业园区警务管理平台及公安人口专题库系统后台及前端采集APP的软件更新及迭代,以及根据公安实际需求对系统功能发生的软件功能变更。 |
系统接口升级 根据苏州市公安局对采集数据的实际需求,对市局数据提交接口进行升级改造,确保数据提交及时准确。 | |
系统Bug处理 系统日常使用出现的Bug,须在2小时内通过远程设备的技术支持及时响应处理,重难点问题在24h内响应处理。 | |
日常巡检及维护 | 每日系统巡检、故障应急排除 包括服务器硬盘占用、CPU使用率、内存使用率、Web服务运行状态、数据库运行状态、系统接口监控、网络监控,每周以监控报告的形式发送至大队。 |
(二)合同金额及支付
1、合同金额为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260000.00),包括所有运维服务及所需设备、附件的使用、运输、运杂、保险、税金、售后服务等一切费用。
序号 | 项目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1 | 数据清洗 | 1 | 项 | 84401 | 84401 |
2 | 数据分析 | 1 | 项 | 66007 | 66007 |
3 | 数据核查 | 1 | 项 | 24130 | 24130 |
4 | 数据同步 | 1 | 项 | 22723 | 22723 |
5 | 系统升级 | 1 | 项 | 38933 | 38933 |
6 | 日常巡检及维护 | 1 | 项 | 23806 | 23806 |
合同价格(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 ¥260000.00 |
2、付款方式:服务期满且无质量问题,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按季度支付运维费用。
(三)项目服务时间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四)权利与义务
1、乙方须按照谈判要求实施项目,履行承诺,保证质量;
2、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方式拨付乙方项目经费,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正规收款票据;
3、乙方应主动接受并配合甲方及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本项目的检查、指导和监督。
(五)服务承诺: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和乙方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服务执行。
(六)违约责任
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合同一般条款)执行。
(七)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须至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备案加盖备案章。
2、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谈判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提交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和采购代理机构备存。
(八)合同争议
1、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采购代理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一份。
2、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解释。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案方(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