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光明高新园区八号路(同观路-光明大道)市政工程-给水管接驳工程采购公告
金额
42.7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2.7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光明高新园区八号路(同观路-光明大道)市政工程-给水管接驳工程采购公告 | |||||||
1 | 项目名称: | 光明高新园区八号路(同观路-光明大道)市政工程 | |||||
2 | 项目概况: | 光明高新园区八号路(同观路-光明大道)市政工程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道路南起同观路,北至光明大道,全长888.673米,城市次干道,设计速度30KM/h,道路红线宽40米,双向四车道,主要建设内容有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箱涵工程、交通工程等。 | |||||
3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署 | |||||
4 | 发包工作内容: | 对光明高新园区八号路(同观路-光明大道)市政工程-给水管接驳工程开展道路给水管消防设施,新增流量计,对漏水点进行封堵,同时增加跨路联通给水管道将道路两侧给水管进行联通以保障片区安全性及稳定性,具体实施内容以图纸为准。并出具符合规范要求、达到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移交要求的成果文件。 | |||||
5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06-19 9:00至2023-06-21 18:00 | |||||
6 | 报价方式: | 浮动报价 | 控制价427881.67元,报价上限为控制价下浮11.65%,即378033.46元 | ||||
7 | 结算方式: | 结算单价参照《深圳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深圳市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7)》、《施工临时围挡子目(试行)》、《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2018)、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23年第5期及市场询价、《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2017》、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并以中标下浮率下浮计算,最高限价42.788167万元,最终结算价以相关机构审核结果为准。 | |||||
8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光明区 | |||||
9 | 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企业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10 | 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要求: | (1)编制内容: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 2)基本情况:包含企业简介、企业营业执照、资格条件要求中的相应证明材料(如有)、相关业绩及荣誉情况、项目负责人资格及业绩情况等; 3)报价书(格式不限)。 (2)编制要求:截止投标时间前,投标单位可递交本工程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命名格式:工程名称+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所有资料须均须投标单位盖章,且扫描合并成一份PDF文件)。 (3)递交方式:发送至政务邮箱gwsgcgleb@szgm.gov.cn。 | |||||
11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肖工 | 联系电话: | 0755-88211739 | |||
12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从业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近3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6)近2年内(从截止投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7)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8)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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