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酒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基于微信“城市服务”的智慧酒泉“互联网+城市服务”一期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17/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qzfcg[2017]083号
预算金额157.59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养龙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酒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基于微信“城市服务”的智慧酒泉“互联网+城市服务”一期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JQZFCG[2017]083

(二)采购人:酒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三)拟采购的内容:通过微信“互联网+城市服务”将政府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和民生服务接入微信“城市服务”官方平台,具体如下:1、酒泉市行政服务中心“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2、酒泉市公安局“互联网+警务”服务平台;3、酒泉市交警支队“互联网+交警”服务平台;4、酒泉市司法局“互联网+司法”服务平台;5、酒泉市卫计委“互联网+卫生”服务平台;6、智慧酒泉“互联网+城市服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7、微信公众平台;8、云主机及安全服务。

(四)实施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原因:

一是市政府与腾讯公司2016年签署框架协议,双方就酒泉智慧城市、微信城市服务达成全方位、深层次的战略合作,甘肃智酷互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腾讯公司在酒泉的唯一授权服务商,将联合腾讯公司技术团队以微信“城市服务”为平台与市政府共同打造“互联网+智慧酒泉”项目。

二是根据《关于同意甘肃智酷互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互联网+智慧酒泉”项目的批复》、《关于酒泉市智慧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的纪要》和市政府与腾讯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市政府已经明确由甘肃智酷互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互联网+智慧酒泉”项目的推进、落地实施及后续运营工作。

三是微信“城市服务”平台是腾讯公司在全国各地统一布局的“互联网+城市服务”全国级平台,智慧酒泉“互联网+城市服务”项目在上线接入方面具有唯一性,项目建设和运维方面具有连续性,另项目建设需要承建方在本地建立运营团队,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及平台运营。甘肃智酷互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腾讯公司在酒泉的授权服务商,具备负责在酒泉区域开展相关售后服务、平台运营和应用拓展等业务的能力。

(五)采购预算金额:1575900.00元(大写:壹佰伍拾柒万伍仟玖佰元整)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甘肃智酷互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24号电子商务产业园5507

(七) 此次采购的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家一: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职称(职务)

王 志 市政府电子政务办 工程师

智慧酒泉“互联网+城市服务”项目是依托微信“城市服务”平台,将政府有关部门政务服务和民生服务接入“城市服务”官方平台,实现高效、快捷、便民服务的一项惠民工程。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甘肃智酷互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建。

专家二: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职称(职务)

王 琰 市财政局 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

微信“城市服务”平台是腾讯公司在全国各地统一布局的“互联网+城市服务”平台,具有非常大的受众群体和覆盖率,可以确保项目顺利、快速的实施、普及和推广。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甘肃智酷互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建。

专家三:

姓 名 工 作 单 位 职称(职务)

程鸿仁 酒泉中学 高级教师

智慧酒泉“互联网+城市服务”项目是市政府与腾讯公司合作开展的重要项目,项目依托微信“城市服务”平台进行建设,在上线接入入口方面具有唯一性,甘肃智酷互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腾讯公司在酒泉的唯一授权服务商,其平台框架设计方案符合“智慧酒泉”建设需求,且预先申请了“智慧酒泉”微信公众号,该项目接入的应用也满足腾讯公司对城市服务平台的技术规范,并取得腾讯公司的确认。依据《政府采购法》第31条的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甘肃智酷互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建。

(八)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17 7月6-2017 7月12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该采购项目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向酒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反映情况和问题,并同时抄送采购人。

(九)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监督单位:酒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系电话:18919377288

地 址:酒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采 购 人:酒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联 系 人:李养龙 联系电话:13830774941

地 址:酒泉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7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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